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商品房买卖合同该如何解除
www.nj64.cn
商品房买卖合同该如何解除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该如何解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主要从实体上特别规定了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事由,对其解除程序则应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处理。
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当事人主张解除合同,应当以通知的方式告知对方,商品房买卖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可见,行使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权的一方应该履行通
知的程序。没有通知的,法院应该行使释明权,要求主张解除的一方及时向对方通知解除。问题是,通知已经送达,但对方一旦提出异议之诉,主张合同解除的通知人对于合同解除的效力便处于不确定状态,须由法院裁判。
作为法院,在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诉讼实践中,应该围绕上述法律规定所列举的情形来审查主张解除合同的理由是否成立,从而确认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效力。
二、怎么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
当事人应当在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内行使解除权,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值得特别注意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十五条对开发商迟延交付房屋或买房人迟延支付房款的情形下解除合同的期限作出了特别规定。在上述迟延履行的情形下,经催告后违约当事人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不履行,另一方当事人才享有合同解除权。而且,当事人享有解除权后在一定期限内不行使,则会丧失解除合同的权利:如果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因此,对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当事人来说,要保留好催告对方的通知手续,在三个月内对方仍不履行的,另一方便可以解除合同了。同时违约一方当事人有权催告享有解除权的一方在合理期限内行使解除权,享有解除权的一方收到催告后应尽早通知是否解除合同,否则超过规定期限就会丧失解除权。
在实践中,引起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的主要原因,也是最常见的原因就是当事人违约。而在严重违约的情况下会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解除,到底商品房买卖合同该如何解除呢?各位不妨从上文中进行了解。当然在这方面遇到什么问题的话,也是可以咨询专业律师进行处理。
<<案发地
*
<<手机号
*
·
离婚以后房产会怎么分配
离婚以后房产会怎么分配《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
·
房产他项权抵押预告登记的效力是否有优先受偿权
拥有对房屋的他项权才能对房屋进行行驶的权利,那么在我国对于房产他项权抵押预告登记的效力是否有优先受偿权这一问题,下面就由我们为您整理相关法律内容,您可...
·
一、二手房屋买卖合同解除情形有哪些?
一、二手房屋买卖合同解除情形有哪些?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解除也应当符合合同法对合同解除的以上规定。具体而言,当事人可依法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事由包括:1、因...
·
婚前买房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怎么分配
一、婚前买房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怎么分配?婚前买房婚后共同还贷的房产离婚的时候不能要求分割,因为房产是对方的个人财产,共同参与还贷的,只能要求对方返还清偿的...
·
一、店面租期未到房东违约怎么办?
一、店面租期未到房东违约怎么办?店面租期未到房东违约应该和房东进行积极沟通,不行的话再起诉要求违约金,租房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有了租房约定,需要严格实...
·
一、房产遗嘱公证没有房产证怎么办?
一、房产遗嘱公证没有房产证怎么办?没有房产证的话,无法公证遗嘱的,但老人可以选择其他的立遗嘱的方式。一般来说是不可以的,因为我国关于不动产的权属证明适用...
·
房屋买卖包括了买和卖的双重过程。而对于购房者来说,在买房时就
房屋买卖包括了买和卖的双重过程。而对于购房者来说,在买房时就要时刻保持谨慎,因房屋不同于一般的商品,一旦发生争议,将会给购房者带来不少的麻烦。具体来说...
·
2023离婚房子如何分配?
夫妻双方之间离婚,因为生活的琐碎,或者是结婚之后,性格在对方面前完整的展现出来,所以有很多不和的事情,导致双方的感情破裂,从而通过离婚的方式解决感情的...
·
一、离婚境外财产房产怎么分割?
一、离婚境外财产房产怎么分割?我国在审理离婚案件时,适用“采取法院所在地法律”原则。也就是说,在我国法院审理的离婚案件,一概适用中国法律。按照中国法...
·
婚后父母买的房子归谁?
婚后父母买的房子归谁?婚后父母买的房子归谁?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