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争夺抚养权的证据需要哪些

争夺抚养权的证据需要哪些? ?? 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该归谁历来是争议的焦点。提交有关证据有利于抚养权的争夺,那争夺抚养权的证据需要哪些?抚养权关乎自己能否与子女直接生活在一起,因此我们对抚养权的争夺中得问题多加注意,那争夺抚养权应注意什么问题?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深入了解。一、争夺抚养权的证据需要哪些(1)提交孩子年龄方面的证据,如出生证明、户籍证明。如果户籍证明和出生证明不一致的话,以户籍证明为准。之所以需要提交孩子年龄方面的证据,是根据《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的规定,一般情况下,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即不满两周岁的,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因为在此期间由于孩子需要母亲的哺乳,孩子随母亲生活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所以如果能够证明孩子的年龄不满两周岁的,则母亲抚养孩子的可能性就大一些。如果孩子满10周岁的话,还应该考虑该子女的意见。这是因为年满10周岁的未成年子女对于社会和自身的问题已经有了一定的认知能力,具有一定的判断与谁共同生活更符合自己利益的能力,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尊重孩子的意见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2)提交抚养人身体状况方面的证据,如医院的诊断证明、住院病历。由于孩子的抚养是极其耗费精神和体能的一件事情,特别是如果单方抚养孩子,的话更需要花费大量的心血,因此对于抚养人的身心状况,法律要求比较高,例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条的规定,即使孩子不满两周岁,如果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也可以跟男方一同生活。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如果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情形的,则另一方法院应该优先考虑。所以如果发生了抚养权纠纷,可以提交抚养人身心状况方面的证据。(3)提交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证据。如果有证据证明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则在子女的抚养问题上要优先考虑。(4)提交子女随一方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证据。(5)提交一方有无其他子女的证据。如果一方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则无子女的一方应该有权优先抚养子女。(6)提交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证据。如果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7)提交各自抚养子女有利或不利条件的证据。给孩子购买各种营养品、学习用品以及其他花费的凭证要注意保存,这既可以作为将来孩子长大后认识父母辛苦的一种很好的材料,也是发生抚养纠纷以及赡养纠纷后一种非常有力的证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在离异的男女双方在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时,如果具有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情况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二、争夺抚养权该怎么收集证据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离婚案件中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文化学历等一般差距不大,但这并不表示就没有差距,比如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因此,取得这一方面的证据,是比较重要的。2、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很多时候,孩子特别对于学龄前儿童,不是夫妻一方带,而是一方的父母带。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3、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4、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十周岁以上的孩子一般对于离婚的含义及后果都基本了解,所以在一般情况下,法院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对其最为有利一方抚养。离婚时,抚养权是避不开的话题。通常产生纠纷的都是因为就子女抚养权问题,要么双方都想要要么双方都不想要。此时僵持不下的的话,就只能由法官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决了。而在实际争夺抚养权的时候,也是需要提供证据的,上文中对争夺抚养权的证据作出了讲解,但愿能帮助你解答疑惑。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票据诈骗行为侵犯了他人财产权利及国家对金融票据业务的管理制度
    票据诈骗行为侵犯了他人财产权利及国家对金融票据业务的管理制度,数额较大会构成票据诈骗罪。由此可见,认定票据诈骗罪,核心在于认定票据诈骗行为。那实践中应...


·应该怎么计算离婚抚养费,抚育费给付方法有几种
    虽然很多时候都是在父母离婚的情况下,才会涉及到未成年子女抚养费的问题,但实践中即使没有解除婚姻关系,其实也是有可能出现索要抚养费的情况。而无论是哪种情...


·确定法定婚龄的因素都有哪些?
    不同的国家虽然都规定了法定结婚年龄,但由于各个国家的实际情况不同,因此在确定法定婚龄的时候考虑的因素自然也是不一样的。那就我国的国情而言,一般确定法定...


·离婚后剥夺探视权的条件有哪些?
    离婚后剥夺探视权的条件有哪些?探视权是指法庭授予无生活监护权的父母一方的、对其子女进行经常性看望的权利。通常情况下,只有在法庭审理案件后认为进行探视会严...


·离婚如何争取娃娃的抚养权
    离婚的时候,如果想要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的话,首先我国公民对于我国婚姻法当中判决孩子抚养权的法律依据应该有一个大概的了解。这样才有利于自己在通过法院诉讼...


·离婚作为当今社会较为常见的一种民事案件在我们身边很常见
    离婚作为当今社会较为常见的一种民事案件在我们身边很常见,但精神疾病患者作为离婚案件中比较特殊的群体。女方精神病期间男方可以诉讼离婚法院会受理吗,法律在...


·夫妻婚烟财产如何分配?
    夫妻婚烟财产如何分配?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到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孩子的抚养费后期能申请增加吗?
    孩子的抚养费后期能申请增加吗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


·女方出轨提出离婚需要赔偿男方钱吗?
    女方出轨提出离婚需要赔偿男方钱吗夫妻感情破裂决定离婚的,一方有过错,并且属于法定情况的,无过错方可以请求离婚赔偿。所以,因为一方出轨离婚,而出轨是对...


·新婚姻法孩子抚养权的规定
    新婚姻法孩子抚养权的规定《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