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个人债务纠纷发生该怎么防止

个人债务纠纷发生该怎么防止 一、个人债务纠纷发生该怎么防止
(一)个人借款可以约定无息借贷,但如果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经催告不还后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的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
(二)出借人明知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法律不予保护。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按照有关法律予以制裁。
(三)在借贷关系中,仅起联系、介绍作用的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债务的履行确有保证意思的,应认定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四)出现纠纷后双方要注意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或无法提供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或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二、如何解决个人债务纠纷
(一)直接请求当事人归还;
(二)采取诉讼方式,可根据判决书请求法院强制执行债务人财产。
三、个人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逾期则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
(二)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债务人在约定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中断,从收到欠款条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诉讼时效(2年)。
三、个人债务纠纷起诉
(一)个人债务纠纷起诉流程包括提交诉状申请立案——法院发出受理通知——法院组织双方交换证据、被告递交答辩状——开庭审理、质证、辩论——宣布判决结果——判决生效,执行。
(二)起诉前进行财产保全,有利于维护权益,有利于执行。
1、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应当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
2、民间借贷的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法院是缺席判决还是中止诉讼取决于是否“借贷关系明确”。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法院将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不明确,事实难以查清的,将中止诉讼。因此,出借人要保留有借款合同、借贷凭证等“借贷关系明确”的证据材料,否则一旦借款人失踪,案件将无限期“中止诉讼”。
3、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贷纠纷案件,法院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
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的借贷纠纷案件,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对于事实难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诉讼。
个人债务纠纷发生很多时候都是因为当事人在借款的时候约定不清楚,甚至还有的人为了省事直接进行口头约定,这显然就容易导致纠纷的发生,同时也不利于当事人自身利益的保护。因此,建议在借款之初就对相关的内容作出约定,要是不知道该怎么进行约定的话,可以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个人借贷最高利息多少受法律保护
    在生活中,亲戚朋友之间免不了会出现借贷的情况。民间借贷就是一种不需要通过金融监管部门的一种资金融通的行为。很多人可能还不太了解个人借贷的相关内容。接下...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是怎么规定的?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是什么?1、最近3年连续盈利,且最近3年净资产收益率平均在10%以上;属于能源、原材料、基础...


·借款合同中可以既主张罚息又主张违约金吗?
    一、借款合同中可以既主张罚息又主张违约金吗?借款合同中可以既主张罚息又主张违约金的,但不得总计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


·婚姻法中规定丈夫欠债后离婚怎么办
    婚姻法中规定丈夫欠债后离婚怎么办?《婚姻法》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


·夫妻债务可以公证处公证吗?
    夫妻债务可以公证处公证吗?以登记或公证作为约定的形式要件。一般情况下,只要约定的内容不违反法律禁止性的规定和公序良俗,并且确属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就...


·借钱不还会构成诈骗吗?
    借钱不还会构成诈骗吗认定借款行为是不是诈骗不是看最终能不能还款,而是看在借钱时有没有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目的。如果借钱时就说很单纯地希望借钱使用,那么即...


·对于欠债不还的人该怎样办?
    对于欠债不还的人该怎样办?一、对于欠债不还的人该怎样办呢?如果因欠债人欠债不还而发生了债务纠纷,对于纠纷的解决方式很多,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但...


·索债非法拘禁罪怎么认定
    索债非法拘禁罪属于非法拘禁罪当中的一种具体情形,主要是指行为人是出于索债的目的,而非法拘禁被害人。那么实践中对索债非法拘禁罪该如何认定呢?现在,我们将在...


·校园网贷暴力催债如何防范
    校园网贷暴力催债如何防范一、校园不良网贷的风险1、高利贷、诱导贷款、提高授信额度易导致学生陷入“连环贷”陷阱。2、部分校园借贷平台利用少数学生金融知识...


·个人向银行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个人向银行贷款需要什么条件银行贷款的门槛比较高,审核也严谨很多,必须要具备以下贷款基本条件:1、申请人必须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合法身份;2、...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