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欠债不还法院怎么判?

欠债不还法院怎么判?

欠钱不还这种情况,是在我们生活中经常会发生的,有很多人因为各种原因拒绝偿还借来的钱财,使借钱者遭受损失,并且很困扰。如果一旦发生了这样的情况,再经过多次协商后还是不能解决,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追讨欠款,但是这样的情况,对于欠债不还法院怎么判呢?接下来由的我们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供您参考。

一、欠债不还法院怎么判

(一)欠钱不还怎么起诉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申请支付令条件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债务人在收到人民法院发出的支付令后十五日内没有清偿债务,或没有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那么怎么做才能让诉讼更有保障?

他人借钱不还怎么办如果准备走司法途径,那么首先要准备的是诉讼材料,而其中对诉讼起着决定性作用的是证据。

为了实现债权,最好搜集以下证据:

1、欠条

一般来说,用于讨债的最有力的证据莫过于欠条,它出自借钱一方之手,有对方的签字,作为书证,极具效力。

2、人证

案件审理中,对方可以对己方证据进行质证,为了保证证据的充分性以及万无一失,找到人证是必不可少的。如果借钱时有其他人在场见证,那么可以找到这些人对债权进行证明。

(三)对方财产证据

诉讼的最终目的是拿到借出去的钱,但不少人为了逃避债务,就会将自己的财产转移他处。依《合同法》第74条第1款规定,债权人可以撤销的债务人的行为,一是放弃到期债权的行为;二是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三是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的行为。为了避免拿不回财产的情况,就要搜集对方转移财产的证据以行使撤销权。

(四)起诉大概的程序如下:

1、写好起诉书;

2、携带证据和起诉书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

3、法院审查确定受理后就会开庭审理;

4、法院判决;

5、执行判决。

民间借贷法律关系的存在是受法律保护的,只是在利息部分年利率高于36%的,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你作为出借人, 你应当向法院提交保留有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若被告主张已经归还借款其应当提供证据支持,若其没有证据,其需要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在胜诉的请况下,对方仍不偿还借款,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去扣划、拍卖被告的财产,且诉讼费、执行费由被告承担。


参考法条:《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证据规定》第二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以上就是为您介绍的欠债不还法院怎么判的相关内容。一旦遇到欠债不还的情况,您一定要善于维护自身的利益,一定要按照法律手段进行解决,保证财产不要遭受损失。欠钱不还这样的案件,法院一般情况下会判欠债人还钱,甚至还可能会强制执行。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应收账款质押权人如何实现应收账款质押权?
    应收账款质押权人如何实现应收账款质押权?应收账款质押权是一种常见的权利质权,一般来说,公司或者企业要正常的经营和运作,必须要有足够的资金的支持,但是实...


·公司控股股东欠债公司运营有影响吗?
    公司控股股东欠债公司运营有影响吗?一、公司控股股东欠债公司运营有影响吗?大股东的股权被冻结限制的是股东的个人权益,公司的经营一般不会受到影响1、按...


·老公欠信用卡老婆要承担吗
    老公欠信用卡老婆要承担吗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维持正常的家庭生活、家庭支出(含...


·亲戚耍赖欠钱不还怎么办
    亲戚耍赖欠钱不还怎么办可以先与对方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确定对方确实不想还的情况下,可以收集证据。例如借条、欠条、转账凭证、转账记录等证据。如果对方还是不...


·贷款他项权证放款的规定是什么?
    目前我国在他项权证的这一块主要是针对土地产权的相关限制,而且通常在抵押权力当中,现在有关机构都是要有他项权证才会放款的。如今申请房贷跟他项权证几乎就是...


·夫妻公司债务能否追加个人为被执行人
    如果法院所宣判执行文书上所确定的债务来自夫妻共同债务,则可以追加个人为案件的被执行人,否则就不能追加个人为被执行人。所以该条件必须为夫妻必须在存续期间...


·夫妻一方死亡债务如何偿还
    夫妻个人债务和共同债务有哪些债权人遇到夫妻一方死亡不知道是否可以向另一方请求偿还,或者夫妻另一方遇到被追债而不清楚是否需要偿还时,先别急,第一步应该是...


·上市公司不得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情形包括哪些?
    上市公司不得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情形包括哪些?一、上市公司不得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情形包括哪些?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公开发行证券:1、本次发...


·婚后债务 离婚后需要承担吗
    婚后债务离婚后需要承担吗?婚后债务离婚后需要承担吗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妻子需要承担还款责任。如果是丈夫的个人债务,妻子无需承担还款责任。  可以参...


·夫妻一方债务借钱还债是否需要进行?
    夫妻一方债务借钱还债是否需要进行?夫妻一方债务借钱还债是否需要进行夫妻一方欠下的债务,另一方是否需要偿还,要看债务是不是属于共同债务,如果是共同债...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