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证券公司债券承销资格需要哪些条件
www.nj64.cn
证券公司债券承销资格需要哪些条件?
证券公司债券承销资格需要哪些条件?
由于证券公司是证券发行人和投资人的中介,对于发行人来说,需要证券公司具备一定的人、财、物等条件,将其发行的证券顺利销售出去以筹集所需资金;对于投资人来说,也需要证券公司具备专业素质,让投资人可以安全、有效地认购所发行的证券。
一、我国《证券经营机构股票承销业务管理办法》专章规定了证券经营机构的承销资格。根据办法规定,从事股票承销业务的证券经营机构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证券专营机构具有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的净资产,证券兼营机构具有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的证券营运资金。
(二)证券专营机构具有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净资本,证券兼营机构具有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净证券营运资金。
(三)2/3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和主要业务人员获得证监会颁发的《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在未取得《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必要的证券、金融、法律等有关知识,近年内没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其中2/3以上具有3年以上证券业务或5年以上金融业务工作经历;主要业务人员熟悉有关的业务规则及业务操作程序,近2年没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其中2/3以上具有2年以上证券业务或3年以上金融业务的工作经历。
(四)证券经营机构在近1年内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在近2年内未受到规定的取消股票承销业务资格的处罚。
(五)证券经营机构成立并且正式开业超过半年;证券兼营机构的证券业务与其他业务分开经营、分账管理。
(六)具有完善的内部风险管理与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状况符合规定的风险管理要求。
(七)具有能够保障正常营业的场所和设备。
(八)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对在股票承销业务中担任主承销商的证券经营机构,还有特别要求的条件。这些条件:
1、证券专营机构具有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的净资产和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净资本,证券兼营机构具有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的证券营运资金;
2、取得证券承销从业资格的专业人员或符合条件的主要承销业务人员至少6名,并且应当有具备一定的会计、法律知识的专业人员;
3、参与过3只以上股票承销或具有3年以上证券承销业绩;
4、在最近半年同倘有出现作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主承销商而在规定的承销期内售出股票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总20%的记录。
二、我国《境内及境外证券经营机构从事外资股业务资格管理暂行规定》还分别对境内证券经营机构和境外证券经营机构申请从事外资股承销业务作了资格限定。
境内证券经营机构申请从事外资股承销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证券专营机构具有不少于8000万元人民币的净资产 ,证券兼营
机构具有不少于8000万元人民币的证券营运资金;
(二)依照《证券经营机构股票承销业务管理办法》 已经取得股票承 销业务资格;
(三)具有国家外汇管理部门批准的外汇业务经营权;
(四)具有能够保障涉外业务正常开展的通讯设施 、营业场所、设备等技术手段;
(五)具有10名以上有证券承销经验的专业人员 ,其中熟悉国际金融
业务、会计业务和相关法律的专业人员至少各1名;
(六)具有1年以上从事证券承销业务或参与承销1次以上股票的经历;
(七)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条件 。如果申请担任外资股主承销商或者境内事务直辖市人的,瞠应具有以下条件:
1、证券专营机构具有不少于12000万元人民币的净资产 ,证券兼营机构具有不少于12000万元人民币的证券营运资金;
2、依照《证券经营机构股票承销业务管理办法》已经取得主承销商资
格;
3、具有20名以上有证券承销经验的专业人员,其中熟悉国际金融业务、会计业务和相关法律的专业人员至少各2名;
4、具有参与外资股承销的经历;
5、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条件。
《公司债券承销业务规范》 第五条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由具有证券承销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承销。 取得证券承销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机构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可以自行销售。
境外证券经营机构担任境内上市外资股主承销商、副主承销商和国际事务协调人的,除应符合申请从事境内上市外资股经营业务的一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照所在地法律可经营股票承销业务;
(二)具有相当于人民币12000万元以上净资产或者由依照境外法律可
提供担保并经证监会认可的机构出具相应的担保;
(三)提出申请前2年内未中断在国际市场开展证券承销业务
(四)有3名以上熟悉中国证券市场以及相关的政策、法律的专业人员
(五)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条件。
通过上述的介绍,我们相信您对证券公司债券承销资格需要具备的条件,已经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我们知道,证券公司从事债券承销业务是有一定的风险的。如果稍有不慎,将有可能直接影响到客户资金的安全,并由此给客户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所以国家才会对其有严格的监管,以及满足上述规定的条件。
<<案发地
*
<<手机号
*
·
伪造借条怎么判刑
伪造借条可能构成诈骗罪。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
·
民间借贷中怎么防止恶意借贷
民间借贷中怎么防止恶意借贷一、民间借贷中怎么防止恶意借贷恶意借贷,是指借款人筹集资金所指向的对象为非法用途的借贷关系。对于这种借贷关系,我国《民法通...
·
婚姻法关于重婚的法律条款是怎么规定的
婚姻法关于重婚的法律条款是怎么规定的一、婚姻法关于重婚的法律条款是怎么规定的?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
·
被强迫在借条上签字有效吗
被强迫在借条上签字有效吗在被逼迫情况写下的欠条没有法律效力,但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要看对方是否能举证证明确实欠条是在被逼迫的情况下写的。对于呈交给法院的...
·
贷款担保人有风险吗
贷款担保人有风险吗不少人担心为他人提供担保后,会不会影响自己的贷款。其实,您不必担心,担保人是可以贷款的。但是,作为贷款担保人是有风险的,而贷款担保人...
·
借钱时没打借条对方想赖钱怎么办?
借钱时没打借条对方想赖钱怎么办?一、借钱时没打借条对方想赖钱怎么办?1、和债务人协商协商和解是指债权债务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协商或...
·
嫌疑人挪用公款8000元会判刑吗
挪用公款8000元一般不会被判刑,因为挪用公款8000元不构成犯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
·
如何起诉欠款不还的外籍华人
可以向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还款。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同等的诉讼权利...
·
生孩子没准生证要罚款多少钱?
生孩子没准生证要罚款多少钱?《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违法生育子女的,对双方当事人分别按违法行为被查出时的上一年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
·
债务人借钱不还会坐牢吗
债务人借钱不还会坐牢吗,借钱不还怎么办?坐牢,意味着被追究了刑事责任,此时是要留下案底,对日后的生活工作产生影响。那么实践中,要是债务人借钱不还的话是否...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