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吉林省非住宅房屋拆迁补偿评估指导意见是怎样的

吉林省非住宅房屋拆迁补偿评估指导意见是怎样的吉林省非住宅房屋拆迁补偿评估指导意见
(一)非住宅房屋拆迁补偿方式
非住宅房屋拆迁可以获得的补偿有土地使用权补偿、房屋补偿、房屋装修费、停产停业补偿、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费,具体数额依据当地数据计算。
非住宅房屋拆迁补偿方式如下:非居住房屋的货币补偿金额应当根据被拆除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确定,不适用最低补偿单价标准和价格补贴。
(1)拆除未出租非居住房屋,对所有人的补偿款为:货币补偿金额=被拆除房屋的市场评估价×100%。
(2)拆除公有出租非居住房屋,对所有人的补偿款为:
货币补偿金额=被拆除房屋的市场评估价× 20%;对承租人的补偿款为:货币补偿金额=被拆除房屋的市场评估价× 80%。
(3)拆除房管部门代管的非居住房屋,对所有人的补偿款为:货币补偿金额=被拆除房屋的市场评估价×100%;对承租人的补偿款为:货币补偿金额=被拆除房屋的市场评估价×80%。 (4)拆除房管部门代理经租的宗教团体所有非居住房屋,对所有人的补偿款为:货币补偿金额=被拆除房屋的市场评估价×100%;对承租人的补偿款为:货币补偿金额=市场评估价×80%。
(二)补偿办法
非住宅拆迁补偿标准有两大类,主要根据该非住宅房屋的使用性质决定,非住宅房屋依其使用目的,可细分为经营性用房与非经营性用房。
1、 经营性房屋拆迁
经营性房屋其用途是生产经营,具体包括店铺、厂房等。经营性房屋的特殊用途决定了它的特点:店铺的设立要求路段繁华,人流量相对较大;厂房则要求土地面积较大,交通方便,等等。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2、非经营性房屋拆迁
非经营性房屋,又称公益事业用房,是指不以营利为目的,不能直接创造经济价值,但具有特定社会功用的房屋,包括文教卫生用房、国家机关办公用房、军事设施、社会福利院事业房屋、市政公用设施、寺庙、文物古迹以及外国驻华使(领)馆房屋等。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拆迁公益事业用房的,拆迁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城市规划的要求予以重建,或者给予货币补偿
关于吉林省非住宅房屋拆迁补偿评估指导意见的相关内容就为您介绍到这里。征地拆迁的补偿在进行的时候,究竟应该怎么补偿,因为其中涉及的太多了,所以是没有统一的明确的标准的。为了在补偿时,不产生纠纷,最好和当事人协商确定好补偿金额。相信您在了解了相关内容后,会减轻顾虑。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商品房的广告宣传和合同不一该怎么办
    商品房的广告宣传和合同不一该怎么办不得不说现实中很多购房者都是受商品房的广告宣传吸引,才会实际去了解开发商的商品房。但最终决定购买之后,却发现商品房的...


·广州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怎么办理?
    根据国家明文规定,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后都需要办理登记备案,才能产生法律效力,而各地的办理程序有所不同,那么广州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要怎么办理呢?接下来,我...


·买卖不破租赁给买房人造成损失出卖方需要赔偿吗?
    买卖不破租赁给买房人造成损失出卖方需要赔偿吗需要赔偿的,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九的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一、二手房如何办理房产转让手续?
    一、二手房如何办理房产转让手续?(一)送件评估(12个工作日)。到房管机关办理房屋产权过户送件,需提供以下材料;1、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一;2、房地产买卖契...


·卖房没签合同违约金怎么办
    卖房没签合同违约金怎么办一、卖房没签合同违约金还有么没有合同,就不可能有约定违约金,不能起诉主张支付违约金。主张违约金,没有事实和证据支持,肯定...


·婚后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有家才会有归属感。如今很多夫妻都是在结婚之后才共同买房的,那么婚后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这是很多夫妻都比较关注的内容,下面是我们整理的一些相关资料,帮...


·二手房的房屋质量如何判断
    与新房相比,二手房的质量问题是许多购房者比较关心的问题之一,而要想对二手房的质量问题做出处理,首先还是应该知道这个二手房的房屋质量如何判断,这样才能确...


·房屋产权到期续费是一年一续吗?
    房屋产权到期续费是一年一续吗?产权到期可以自动续期,但续期的费用并没有明确规定,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之后是需要缴纳一定比例的土地出让金来延续使用年限的,但是...


·标准厂房质押率怎么算?高不高?
    标准厂房质押率怎么算?高不高?一、标准厂房质押率怎么算?企业如果拥有厂房产权,可用厂房抵押贷款解决资金难题。厂房做抵押贷款,可获得较高的额度,申请贷...


·未还清贷款的房子能否买卖
    若是按揭买房的话,此时需要每个月按时、足额的向银行还贷,而即使办理了房产证的,也是会抵押在银行的。那对于未还清贷款的房子,所有人是否能够再次进行出卖呢...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