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国有土地使用证期限是多久?

国有土地使用证期限是多久? 一、国有土地使用证期限是多久?
据市国土部门有关人士介绍,土地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证之日开始计算,即国家首次出让该地块的时间。根据1990年5月19日开始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住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
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益事业性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
综合或者其他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二、国有土地使用证的申办程序
(一)办理程序
《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受理申请材料、审核材料、校准登记、颁发证书。
土地登记申请人(使用者)应持有关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相关材料,向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
1、土地登记申请
(1)有关宗地来源的政府批复及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许可证。提交国有土地使用权通过招标、拍卖、协议等形式进行操作程序中有效性的相关土地权属材料。
(2)因买卖、继承、赠与等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提交买卖、继承、赠与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和公证书,原土地使用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书。
(3)提交土地登记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薄。企事业单位的土地使用者应提交土地登记法人证明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
2、地籍调查
对土地登记申请人的土地采取实地调查、核实、测量、绘制宗地草图及红线图。查清土地的位置、权属性质、界线、面积、用途及土地使用者的有关情况。并要求宗地四周邻居界线清楚,无争议,确认后签字盖章。
3、土地权属审核
土地登记机关对土地使用者提交的土地登记申请书、权属来源材料和地籍调查结果进行审核,决定对申请土地登记的使用者土地权属是否准予登记的法律程序。
4、颁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评估收费
根据行政许可收费标准收取以宗地评估报告评估基准地价的总额计算各项费用。
国有土地使用证期限根据土地的用途不同而有不同的年限。一般来说,住宅用地的使用期限为70年,而商业用地为40年,工业用地等其他类型的土地使用期限为50年,到期后可以续期。土地使用证由土地登记机关颁发,在颁发之前,相关工作人员会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再根据审核的结果看是否发放土地使用证书。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土地出让方式规定有哪些
    土地出让方式规定有哪些土地出让是什么您肯定都有一定的了解,就是将土地的使用权交给其他人。那么土地出让方式规定又包括什么呢?我们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来帮...


·应该如何办理异地离婚手续?
    即使夫妻身处异地的,也是可以办理离婚手续,从而解除婚姻关系的。但在异地办理离婚手续的具体情况比较复杂,那您知道夫妻究竟应该怎样办理异地离婚手续吗?我们...


·一、场地无偿使用证明租赁合同如何书写?
    一、场地无偿使用证明租赁合同如何书写?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协商,自愿达成...


·沙坪坝区征地补偿政策是怎样的?
    沙坪坝区征地补偿政策是怎样的?拆迁老城区,已是很多城市发展的必经途径。对于重庆这个富有特殊爱情风味的城市,人们是很怀念它的旧建筑的。为了更好的发展经...


·异地能不能办理离婚,应向哪个法院起诉
    我们知道男女结婚的需要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而实践中如果是夫妻离婚的话是否也需要到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呢?而要是在异地能不能办理离婚呢?针对...


·江西省新征地补偿标准的版本
    江西省新征地补偿标准的版本征地补偿是为了更好的进行征地拆迁工作,也是为了维护土地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由于社会条件在不断地变化,因此征地补偿标准也是不断...


·长葛市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的内容是什么?
    长葛市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的内容是什么?土地是农民生产生活必不可少的重要部分,但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要求,会出现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现征地的...


·崇左市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崇左市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征地补偿标准是指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农用地等...


·淄博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各地政府机构,若为了经济利益的需要,迫不得已需要征收属于公民依法获得的土地使用权时,是可以按照既定的补偿标准,制定确切的补偿规定的,各地的补偿标准由于...


·政府征收土地和拆迁需要什么手续
    政府征收土地和拆迁需要什么手续政府征收土地和拆迁需要什么手续(1)房屋拆迁首先相关拆迁文件要齐全,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