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企业委托收款授权书范本

企业委托收款授权书范本

委托收款授权书范文一:

致: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我单位因业务需要,现委托________公司作为我单位合法委托代理单位,授权其代表我单位进行代开发票和代收款工作。该委托代理单位的授权范围为:代表我单位与你单位进行代开发票和代收款活动有关的事务。在整个代开发票和代收款过程中,该代理单位的一切行为,均代表本单位,与本单位的行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单位将承担该代理单位行为的全部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

代理单位无权转换代理权。特此委托。

代理单位名称: 法人:

工商注册证号码:

委托单位法人(签章):

委托单位:________公司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代理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加盖公章)

代理单位法人证明

委托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委托单位法人证明

委托收款授权书范文二:

公司现委托下列持卡人作为 ?款项的收款人。 ?公司对上述账号的付款视为向 公司完成付款。

持卡人信息:

账户名:

卡号:

开户行:

公司(公章)

持卡人(签字)

日期:

委托书的基本规范:

凡本人无法亲自办理相关手续,需委托他人办理的,需制作《委托书》,具体格式如下:

1、本人亲笔书写委托书,标题写明:委托书

2、委托书内容包括:

(1)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 地址: 联系电话: 邮编:

(2)受委托人姓名: 性别: ,工作单位: 地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邮编:

(3)具体委托事项、委托范围:委托人委托上列受委托人在委托人与________(单位、个人)的________业务中,作为委托人的商品生产方,其代理权限为全权代理,即:全权生产委托方委托商品。

(4)上述各项内容,需书写(复印)在同一页纸内;

(5)如《委托书》由二张纸及其以上构成的,属无效委托,不予认可。

3、委托书最后应有委托人、被委托人签字落款及日期

4、被委托人凭《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证件办理相关手续。

5、相关部门凭《委托书》办理手续,并将留存该《委托书》存档。

授权书一定要写明委托收款的金额、委托人员、法律责任等具体内容以免给不法分子造成可乘之机,企业在写委托收款授权书的时候可以参照上述的委托收款授权书范本。这个授权书企业签字盖章后生效,在盖章之前一定要认真看一下对委托收款人的权限说明是否正确是否有能引起歧义的地方。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互联网金融个体网络借贷规范的条件是什么?
    互联网金融个体网络借贷规范的条件是什么?现阶段我国经济发展越来越迅速,随之带来了很多种类的经济产物,其中一种就是互联网金融,原来在银行才能进行贷款,...


·未成年借条签字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未成年借条签字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一、未成年借条签字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未成年借条签字是否符合法律规定需要根据具体年龄状况来进行判断。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


·最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重点解读内容是什么?
    最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重点解读内容是什么?民间借贷,是指个人或者公司法人、公司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民间借贷可以有利息要求,但是利息...


·借款的抵押担保规定有哪些
    借款的抵押担保规定有哪些?一、关于抵押物的法律规定可作担保物指已作为抵押担保的财产。按我国第34条规定,下列财产可作担保物:1、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


·在我国非婚生子女要罚款吗?
    在我国非婚生子女要罚款吗?1、未婚生育的,属于违法行为。要受到罚款等法律处罚的。2、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


·公司向股东个人借款属什么性质
    公司向股东个人借款属什么性质?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或者是法人之间互相借贷的行为,并非由专门的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借款行为。而公司向股东提供借款是否合法关键要...


·夫妻一方过世信用卡欠款用还吗
    夫妻一方过世信用卡欠款用还吗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维持正常的家庭生活、家庭支...


·要怎样通过诉讼追讨欠款
    要怎样通过诉讼追讨欠款在债务人拒不偿还借款甚至是发生了欠款纠纷时,债权人可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欠款纠纷,追讨欠款。具体来说,债权人要怎样通过诉讼追讨欠...


·罚款跟罚金的区别是什么 一、罚款跟罚金的区别是什么?
    罚款跟罚金的区别是什么一、罚款跟罚金的区别是什么?1、法律性质不同:罚款属于行政处罚,而罚金则属于刑事处罚;2、执法机关不同:罚款一般由行政执法...


·解除债权债务协议条件有哪些?
    解除债权债务协议条件有哪些?一、民法典上规定的解除债权债务合同的条件1、《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一)债务已经...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