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发行债券是什么意思
www.nj64.cn
发行债券是什么意思发行债券是什么意思?(一)债券发行是什么意思所谓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和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其他两个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为筹集生产经营资金,可以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发行公司债券。这些条件如下:(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2)公司发行的债券累计总额不超过净资产额的40%;(3)最近3年的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4)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5)债券的利率水平不得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6)国务院及其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用于核准的用途,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除应当符合上述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证券法关于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申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向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下列文件:(1)公司营业执照;(2)公司章程;(3)公司债券募集办法;(4)资产评估报告和验资报告;(5)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文件。依照证券法规定聘请保荐人的,还应当报送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再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1)前一次公升发行的公司债券尚未募足;(2)对已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有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仍处于继续状态;(3)违反法律规定,改变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所募资金的用途。(二)上市公司发行债券是什么意思上市公司的不够钱用了,通过发行债券来募集资金,就是借钱!影响:就是增加负债和利息支出成本。发行公司债不是什么坏事,例如房地产企业,负债率就很高,因为开发地产需要占用大量资金,必然需要发行债券来借钱,同时发行债券借钱比从银行借钱要方便和节约!作为股东,你有闲钱就借,没有,你也可以不买债券!(三)上市公司为什么发行债券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会由于种种原因需要使用大量资金,如扩大业务砚模,筹建新项目,兼并收购其他企业,以及弥补亏损等。在企业自有资金不能完全满足其资金需求时,便需要向外部筹资。通常,企业对外筹资的渠道有三个:发行股票,发行债券和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由于股票经常是溢价发行,故股票筹资的实际成本较低,而且筹集的资金不用偿还,没有债务负担。但股票发行手续复杂,前期准备时间长,还要公布公司财务状况,受到的制约较多。此外,增发股票还导致股权稀释,影响到现有股东的利益和对公司的控制权。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通常较为方便,能较快满足企业的资金需求,但信贷的期限一般较短,资金的使用范围往往受到严格的限制,有时信贷还附有一定的附加条件。而且,在企业经营情况不佳时,银行往往不愿意提供贷款。相对而言,发行债券所筹集的资金期限较长,资金使用自由,而且购买债券的投资者无权干涉企业的经营决策,现有股东对公司的所有权不变,从这一角度看,发行债券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股票筹资和向银行借款的不足。因此,发行债券是许多企业非常愿意选择的筹资方式。但是,债券筹资也有其不足之处,主要是由于公司债券投资的风险性较大,发行成本一般高于银行贷款,还本付息对公司构成较重的财务负担。企业通常权衡这三种方式的利弊得失后、再选择最恰当的形式筹集所需资金。《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第三条企业进行有偿筹集资金活动,必须通过公开发行企业债券的形式进行。但是,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条发行和购买企业债券应当遵循自愿、互利、有偿的原则。综上,以上关于发行债券是什么意思的相关内容就为您介绍到这里。发行债券可以为公司筹集资金,而且这个时间比较长,并且筹集的资金可以自由使用。另外,很多购买了债券的投资者,是不可以干涉企业的经营的决定的。您在投资之前最好对相关内容有所了解,会减少很多顾虑。
<<案发地
*
<<手机号
*
·
在防控疫情时间贷款能延后吗
在防控疫情时间贷款能延后吗?疫情期间房贷可以申请延迟偿还的,《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
·
父债子偿,有法律依据吗?
父债子偿,有法律依据吗?父债子偿是没有直接的法律依据的。这是一个来源于我国封建社会儒家思想的说法,一种对孝心的解读和做法。所以现在,在我国现状也有这个说...
·
债务转移的生效条件有哪些
债务转移的生效条件有哪些由于债务的转移可能会损害债权人的债权,因此法律对债务转让的条件做了严格的规定,具体包括以下条件:(一)须有有效债务存在。债务有效...
·
民间借贷恶意诉讼该怎样预防
民间借贷恶意诉讼该怎样预防一、民间借贷恶意诉讼该怎样预防诉权是每个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任何公民只要认为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均有权提起诉讼,以维...
·
欠条的诉讼时效为多久,过了诉讼期怎么办?
欠条的诉讼时效为多久,过了诉讼期怎么办?不管是欠条还是借条,债权人债追讨债务的时候都要注意诉讼时效问题。那要是欠条不小心过了诉讼期该怎么办呢?这些问题都是...
·
《民法通则》有关债权债务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民法通则》有关债权债务的法律规定有哪些?《民法通则》关于债权债务相关规定第八十四条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
·
欠网贷不还有什么后果?
网贷以其便利的方式以及较低的利息受到社会上多种群体的使用。网贷不像银行贷款一样有着具体的实体地点,所以对于网贷的偿还方面来说许多人就想要钻法律的空缺。...
·
债权债务转让纠纷如何解决?
债权债务转让纠纷如何解决?一、和解法协商和解是指债权债务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协商或邀请第三人从中斡旋,解决纠纷。债权到期或即将到期时,...
·
离婚债权债务怎样判
离婚债权债务怎样判一、离婚债权债务怎样判?1、离婚债权的处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债...
·
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长
法律规定你的某种权利必须在一定时间内行使,超过这个期间就不再受法律保护了。那么,债务纠纷受法律保护的时间为多长呢,也就是说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长?如果...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