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借条中一定要约定利息吗?

借条中一定要约定利息吗? 一、借条中一定要约定利息吗?
利率要合乎规定。民间借贷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含利率本数)。不则,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受保护。
借贷分为有息借贷和无息借贷两种,其中公民之间的生产经营性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生活性借贷利率。生活性借贷利率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两倍。《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二款规定: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时,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目前,国家规定民间借贷款利率最多为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高利贷的利率不受国家保护。
可以约定利息,但利息不得高于同期银行利率的四倍,高出的法院不会支持。如果没有约定利息,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公民之间的个人借款如果没有约定利息,就视为没有利息。欠条,没有约定的,也是没有利息,但是过了还款日,没有还的,到时可以要求按银行利息计算利息。
二、借款没有约定利息怎么办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按照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这里的“不支付利息”是指在约定期限内或无约定期限时,借款权利人催告并主张利息前,借款不支利息。
公民之间的定期无息借贷,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贷款经催告不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
按照上述规定,定期无息贷款逾期还款出借人没有主张利息,或不定期无息借贷虽已催告但未要求借款人支付逾期利息,借款人可以不支付利息,反之,则应支付逾期还款利息。
由于民间借贷分为有偿和无偿的,因此要是无偿借贷的话,那么在实际签订借条的时候,其中就不会出现关于利息的约定。当然,也有可能是当事人口头作出了利息的约定,但却没有在借条当中实际的写明,这种约定不明的情况,其实也是按照没有约定利息进行处理的。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转让债权协议书怎么写 债权转让协议应包括以下内容:
    转让债权协议书怎么写债权转让协议应包括以下内容: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2、标的;3、数量;4、质量;5、价款或者报酬;6、履行期限、地点和...


·投标保证金借款的具体操作有哪些
    投标保证金借款的具体操作有哪些一、解决办法:以业务员借款->还款或报销的方法来处理。二、详细思路:1、把该保证金挂到某业务员的借款上,在投标时交纳...


·企业对外举债需要注意什么
    企业对外举债需要注意什么一、企业对外举债需要注意什么在经济生活中,企业可能会通过各种途径对外举债,以获得充足的现金流。但是,我国刑法明确规定了非法集...


·信用卡还款到期还不上怎么办?
    信用卡还款到期还不上怎么办?1、偿还最低还款额。每家银行都会给信用卡持卡人设定一个最低还款额,只要持卡人能够还上这个最低金额,那么银行既不会收取滞纳金,...


·借条十万的违约金最高是多少?
    借条十万的违约金最高是多少?借条十万的违约金最高为借款金额(十万元)×36%÷12×违约天数,这是由于一般情况下,连同利息最多可以写到本金的年率36%。如果起诉到...


·借款合同当事人有哪些义务
    借款合同当事人有哪些义务在借款合同当中一般是只有两方当事人的,包括出借人和借款人,当事人的主体地位不同,那么实际所需要履行的义务也就不同。究竟借款合同...


·借款合同订立要满足什么条件
    借款合同订立要满足什么条件1、借款合同的标的必须是货币。金融组织贷给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民事主体的贷款主要是以信用凭证体现的。一般不支付现金。给自然...


·假手续贷款找期还款算诈骗吗
    用不当的手续骗到贷款,每月正常还款,不认定为犯罪,如果是非法占有为目的就涉嫌贷款诈骗罪。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引进资金、诈骗银行或者其他...


·离婚经济补偿以借条形式是具有法律的效益吗?
    离婚经济补偿以借条形式是具有法律的效益吗?只要这份欠条是双方真实意思体现,不是在胁迫或欺骗前提签字,欠条内容不违反国家法律规定,这份欠条就是合法有效...


·债务纠纷没有借条能打官司吗
    债务纠纷没有借条能打官司吗?可以找寻其他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证据,准备起诉状后起诉即可。借条是借款关系存在的重要书证,是债权凭证,但不是唯一的证据。在没有...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