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怎么就交通事故索赔损失
www.nj64.cn
怎么就交通事故索赔损失一、怎么就交通事故索赔损失
交警处理完现场后,如损失在2000元以内,双方无争议,可直接找保险公司快速理赔;如损失在2000元以上或存在争议,应通过交警事故组解决。
当事人需向交警和保险公司如实填写事故发生经过,并在交警大队事故组办案民警处领取《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证委托书》。
《委托书》填写完毕后,到指定停车场找物价部门验损。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工作人员依据《委托书》对事故车辆进行现场勘验。
需拆验的车辆,车主自行找专业维修人员,在指定停车场现场拆解后验损,期间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工作人员及当事人必须在现场,否则行为无效。
物价部门根据事发当日各种零件价格及工时费用等,出具《价格鉴证报告》。对价格鉴证报告有异议的可在三日内重新鉴定或找上一级物价部门鉴定,但损坏车辆及物品不能修复,否则不予受理。
二、去哪里做交通事故鉴定
交通事故鉴定是什么?又由谁来做这鉴定?做交通事故鉴定应该在哪个时间段内做?这是对发生交通事故后的很多当事人需要知道的事情,知道这知识,也有利于维护受害者的利益。
交通事故鉴定是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为了解决交通事故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题目,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职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修、分析、判定的一种调查流动。交通事故常见的鉴定有:法医类鉴定、物证类鉴定、车辆类鉴定、道路鉴定、事故成因鉴定和财产损失评估等。
交通事故鉴定机构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划定》和公安部《公安机关鉴定机构登记治理办法》的有关划定,交通事故检修、鉴定要实行专业化,即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修,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应当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职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为使交通事故得到及时、正确的处理,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可以依法成立专门机构,并主要承担事故调查所需要的鉴定;为使案件处理公正、公平,伤残评定、车辆评估、司法精神病鉴定可以由有资质的社会机构承担。同时,具备资格的检修、鉴定、评估机构应当向省级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存案,省级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对符合前提的检修、鉴定、评估机构应予以宣布,办案单位可以向当事人先容这些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在就交通事故索赔损失之前,需要先按照要求进行损失的鉴定,人身方面的进行的是伤残鉴定,财产方面的则就是损失鉴定了。不能因为对方过错造成损失,就狮子大开口要求对方作出巨额的赔偿,一切索赔都要有理有据才行,否则对方也是可以拒绝赔偿的。
<<案发地
*
<<手机号
*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签字对驾照有害吗?
在实际生活中,交通事故是比较常见的事情,因此,警察会根据当时的情况,确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责任方,承当相应的责任,维护无责方的权益。那么,交通事故责...
·
一、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需要交诉讼费吗?
一、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需要交诉讼费吗?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不需要交诉讼费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零二条规定:人民法院...
·
如何快速处理交通事故?
随着经济的发展,我们身边的车辆越来越多。但是交通事故也随之增加,尤其是追尾、摩擦等很是常见。如何快速处理交通事故是我们人人都需要掌握的一个小技巧,以此...
·
车祸骨折多久谈理赔
车祸骨折多久谈理赔一般是在被撞人全部治疗结束之后再进行赔偿,现在车祸骨折的诉讼时间是在三年之内;如果在此期间撞人者不提出任何赔偿行为,那么可以在被撞者治...
·
怎么样会构成交通肇事逃逸
怎么样会构成交通肇事逃逸一、怎么样会构成交通肇事逃逸(一)交通肇事后逃逸的主观方面:主观方面即行为人的主观动机,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动机一般是逃避抢救义务...
·
车祸对方全责能要误工费么
车祸对方全责能要误工费么?如果有人员伤亡就能要误工费,如果只是撞坏了车身就不能要误工费。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①关于“误工收入”的...
·
房屋交接需要注意哪些
房屋交接其实也就是交房,虽然表面上看起来是开发商向购房者交付房屋钥匙,但实际上还关系到房屋的质量验收、水电数验收等问题。如果在交付的时候不小心注意的话...
·
违章停车的危害有哪些?有哪些法律依据?
违章停车的危害有哪些?有哪些法律依据?一、违章停车的危害在城市内行驶车辆出现违章停车的现象很常见,而违章停放车辆就会给城市带来许多的影响,下面就为您介...
·
酒后驾车交强险能否赔偿
酒后驾车交强险能否赔偿不能赔偿。就此问题,记者通过多家保险公司获悉,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中,“酒后驾车”并没有排除在保险公司赔偿范围之...
·
交通事故一死一伤司机的责任应该怎么处理交通事故一死一伤
交通事故一死一伤司机的责任应该怎么处理交通事故一死一伤,司机占主要责任,已经涉嫌交通肇事罪,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赔偿经济损失。如果积极赔偿,...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