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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已交费但开庭前人民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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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已交费但开庭前人民调解 一、民事诉讼已交费但开庭前人民调解还可以吗?
是可以的。主要是由于:
1、一般民事纠纷,现在都进行调解。不仅起诉前调解,起诉后开庭前调解,开庭后还可以调解。即使到执行阶段,也能进行执行和解。案件进入二审程序,进入再审程序,还可以调解。就是说,调解贯穿民事纠纷的始终。
2、调解是人民法院和当事人进行的诉讼行为,调解协议一旦双方签字,并经法院依法确认,即具有法律上的效力。
3、调解是我国重要的诉讼制度,是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的重要方式。调解作为重要的诉讼机制,具有解决纠纷的独特优势,被国际司法界称为“东方经验”。《民事诉讼法》第八章就是”调解”,说明调解工作是非常重要的。2004年8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专门对调解工作进行规定。
4、当然,调解必须是当事人双方自愿的。《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5、但是,对于离婚纠纷,法律规定必须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无论是否当事人是否愿意,都必须组织调解。既可以调解和好,也可以调解离婚。但当事人可以选择拒绝调解,只要不参加法院组织的调解就行了。
6、《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二、什么是人民调解?
人民调解 ,属于诉讼外调解的一种。是指在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社会公德规范为依据,对民间纠纷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劝说,促使他们互相谅解、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活动。
常用的调解方式有:单独调解、共同调解、直接调解、间接调解、公开调解、非公开调解、联合调解等。
三、申请人民调解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1、有明确的对方当事人。申请受理一方,必须说明与谁发生争议,谁侵犯了他的权益。
2、要有具体的请求目的。申请人必须说明请求调解要达到什么目的,解决什么问题。
3、要有基本事实依据和理由。申请人必须提出发生纠纷的基本事实及相应的证据、理由。
4、纠纷属于调委会主管和管辖。即符合民间纠纷受理范围,且在调委会管辖地段之内。
您选择解决问题的方式很多。人民调解也是大多数朋友的选择,选择人民调解,不仅可以解决问题,也可以缓解诉讼给人民法院带来的,也容易造成法律的资源浪费。因此我们建议能进行调解的不要走诉讼程序,降低资源浪费,也是提高法院为民服务的重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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