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交通肇事逃逸的法律后果是怎样的
www.nj64.cn
交通肇事逃逸的法律后果是怎样的 一、交通肇事逃逸的法律后果是怎样的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机动车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推卸、逃脱责任,擅自逃离事故现场的行为。其动机在于逃避抢救义务以及逃避责任追究。交通肇事逃逸是一种性质十分恶劣、情节十分严重的违法行为,逃逸人会因其逃逸行为而承担严重的法律后果:
(一)在事故责任认定上,因逃逸造成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由逃逸一方负事故全部责任;
(二)在行政处理上,对逃逸的当事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吊销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三)在刑事责任上,因逃逸致使交通事故的受害人死亡的,有可能会按照故意伤杀人或者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处理。
普通交通违法行为可能会因为肇事后逃逸而使自己行为的性质发生变化,从一般的违法行为转变为犯罪行为。例如,某人驾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一人重伤,负事故主要责任,如果不逃逸就仅仅是普通的交通事故,如果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逸的,就会构成交通肇事罪,承担刑事责任。
二、交通肇事逃逸应如何处罚
首先因该进行责任认定重,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在交通事故中,肇事司机可能无责任或只有部分责任,但如果逃逸,导致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司机就要负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根据损害赔偿法,按《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赔偿费用要根据交通事故情况和责作来认定:少则几千块,多则上万元甚至于几十万元,如肇事车辆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发生交通事故后,赔偿时保险公司有先予支付的义务。但如果肇事车辆逃逸,按《保险合同》约定,保险公司将不再承担保险责任,车主要承担全部的赔偿费,必要情况还要承担刑事上的责任。
刑事处罚中,因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第2款规定,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司机,首先不论其造成交通事故后果的大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都将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
其中刑事责任肯定是其中最重的责任,而即使承担了刑事责任后,也是不能免除民事赔偿责任的。具体需要看实际造成的损害与对事故承担责任的比例来做出赔偿。
<<案发地
*
<<手机号
*
·
江苏省处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问题的指导意见
现在交通事故已成为导致人们意外伤害的首要因素,关于交通事故赔偿问题引发的纠纷案件也时有发生。江苏省为了规范交通交通事故案件处理方式,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
·
开雇主的车交通肇事逃逸后由谁来负责?
开雇主的车交通肇事逃逸后由谁来负责?开雇主的车交通肇事逃逸后由谁来负责?雇主要承担责任,如果司机有过失,也应当承担责任。鉴于现在司机逃逸,只能由雇...
·
购买的商业车险异地可以退吗
购买的商业车险异地可以退吗商业车险是很多人都会购买的,购买商业车险为自己的车辆和自己本人提供一个重要的保障。但是有的人在购买保险以后有不想买的,而且不...
·
电动车酒后驾驶算不算酒驾
算。机动车的定义,指的是以动力装置驱动或索引,上道路行驶,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各种活动的轮式车辆,从上述的描述可以看出,电动车是符合这...
·
租房时是否一定要交押金
在现实中,很多房东都会要求房客预缴一笔押金,这笔押金要等到租赁契约终止时才还给房客。那么租房时是否一定要交押金?又因租房押金引起的纠纷很多,出现租房押...
·
一、购买二手车如何查车辆有交通事故未处理 事故车是指发生过
一、购买二手车如何查车辆有交通事故未处理事故车是指发生过较严重的交通碰撞、翻车和自燃等事故的车辆。事故车辆一般主体(主要是指内部)的骨架部分受到损伤,...
·
社会抚养费不交会怎样的规定是什么?
一、社会抚养费不交会怎样的规定是什么?应该缴纳而拒绝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当事人,直接的后果是:由县级计生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违反现行生...
·
我国的机动车牌照能卖吗?
我国的机动车牌照能卖吗?一、机动车牌照能卖吗?车牌号“自己留着用可以”,但不能够独自作为商品,不允许车牌号买卖。二手车交易就是机动车所有权的转移,在...
·
法律中出租车误工费由谁承担
法律中出租车误工费由谁承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的被...
·
个人所得税误交退税程序是什么?
个人所得税误交退税程序是什么?个人所得税误交退税程序是:1、下个人所得税APP,注册账号,登陆账号。个人所得税APP非常智能,注册好之后,在个人中心完善个人信...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