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大额存单和定期存款的区别

大额存单和定期存款的区别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许多家庭都会有数额不等的存款,以前如果家庭有积蓄,一般都会选择把它存进银行,作定期存款,以获得一定的利息收入,但是现在越来越多的投资机会可以让这笔钱产生更多的收益
,其中就包括了大额存单。下面我们来了解大额存单和定期存款的区别。大额存单(Certificates of
deposit,CD),是指由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面向个人、非金融企业、机关团体等发行的一种大额存款凭证。与一般存单不同的是,大额存单在到期之前可以转让,期限不低于7天,投资门槛高,金额为整数。我国大额存单于2015年6月15日正式推出,以人民币计价。作为一般性存款,大额存单比同期限定期存款有更高的利率,大多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40%,少部分银行上浮45%,而定期存款一般最高上浮在30%左右。一、大额存单和定期存款的区别1、起点定期存款起点更低。个人投资者购买大额存单起点金额为30万元,非金融机构起点为1000万元,这一门槛就将大部分投资者拒之门外了。而定期存款只需要50元,可以说几乎任何投资者都可以参与。2、收益大额存单利率更高。大额存单的计息方式分两种,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就目前已发售的大额存单来看,利率普遍上浮40%,高于定期存单。3、风险风险性相当。大额存单本质上是一种存款类金融产品,所以与定期存款一样,都被纳入存款保险范围之内,风险极低。4、流动性大额存单流动性更好。大额存单可转让、提前支取和赎回,与定期存款相比,大额存单的流动性显然更好。假设购入一份一年期大额存单,年利率为2.8%,持有半年时急需资金,则可以考虑转让或者赎回,只需要损失一小部分收益,比如按2%的收益水平执行。如果是定期存款要提前支取,则只能按照活期利率0.35%来计算。大额存单的起点比较高,要求最少为30万的投资金额,它的利率也比定期存款来得高,与定期存款另外还有一点不同,就是大额存单是可以转让的,它实质上是一种金融产品,但它的风险性却远远没有其他的投资方式来得大,深受投资者青睐。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欠薪起诉法律援助可以吗
    欠薪起诉法律援助可以吗,被欠薪怎么办?在经济形式不好的情势下,公司虽然还是很多但是能盈利的少,如果恰巧在一家亏损的多的公司上班,对职工的一个显在的风险...


·民间借贷中最新的借条怎么写?
    民间借贷中最新的借条怎么写?一、民间借贷中最新的借条怎么写?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3、应...


·网恋期间借钱没见面算诈骗吗
    网恋期间借钱没见面算诈骗吗属于借贷关系或者赠与,但如果之初就没有建立恋爱关系可能涉嫌诈骗。主张偿还的诉讼时效为2年,超过的一般视为放弃诉讼追偿的权利;诉...


·公司债券发行费用包括哪些
    公司债券发行费用包括哪些一、什么是债券发行费用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会由于种种原因需要使用大量资金,如扩大业务砚模,筹建新项目,兼并收购其他企业...


·什么是债务的抗辩权,不安抗辩权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什么是债务的抗辩权,不安抗辩权成立的条件是什么?双方签署借贷合同后,就建立了债权债务关系。有时候,债权人会进行债权转让,在这一过程中,按照民法典规定...


·按照最新刑法规定变造公司债券罪怎么构成的
    按照最新刑法规定变造公司债券罪怎么构成的(一)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与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相同,亦为国家有关有价证券的管理制度。(二)客观要件本罪在...


·恶意离婚逃避债务合法吗?
    恶意离婚逃避债务合法吗?恶意离婚逃避债务显然是不合法的。对于夫妻共同债务或者个人债务,夫妻为了规避该债务办理离婚手续的,并且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由一方承...


·债权债务关系转让司法解释是什么?
    债权债务关系转让司法解释是什么债权债务关系转让司法解释债发生的原因在民法债编中主要可分为契约、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债的消灭原因则有清偿、提...


·债权人和债务人有什么区别?
    债权人和债务人有什么区别?债权人(Creditors)主要是指预付款者,有权请求他方为特定行为的权利主体,是指那些对企业提供需偿还的融资的机构和个人,包括给企业提...


·夫妻共同债务的证明责任是怎样的
    夫妻共同债务的证明责任是怎样的1、债权人能够证明婚前一方所负债务是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对于夫妻一方婚前债务,原则上认为是举债的夫妻一方的...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