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离婚财产能留给小孩吗?

夫妻双方选择离婚的方式有两种,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不顾是哪种方式,分割离婚财产都是双方需要妥善解决的。有些夫妻,本着好聚好散的想法,为了给孩子提供更好的经济条件,选择将离婚财产不予分割,而是留给孩子。那么离婚财产能留给小孩吗?下面我们就这个热点问题和您谈一谈。
一、离婚财产能留给小孩吗?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如果离婚共同财产不分全部留给孩子是可以的,离婚是否分配共同财产主要是看夫妻双方自愿,没有什么强制要求。
二、离婚财产分割应该遵循哪些原则?
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
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综上所述,在协议离婚中,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完全由双方自主决定,如果考虑到小孩的抚养问题,双方可以通过赠与的方式将离婚财产留给孩子。因此关于离婚财产能留给小孩吗的回答无疑是肯定的。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双方要通过合法程序办一个财产赠与手续才行,否则仅仅凭借离婚协议书是无效的。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父母离婚后是否可以协议轮流抚养孩子
    父母离婚后是否可以协议轮流抚养孩子一、父母离婚后是否可以协议轮流抚养孩子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法院在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属案件时,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


·每年到了一些节假日,老百姓通常都会组织家庭聚餐,这中间少不了
    每年到了一些节假日,老百姓通常都会组织家庭聚餐,这中间少不了喝酒。有些人喝酒后,还开车回家。交警发现后,会对车主进行酒精含量测量,确定属于醉驾的,会吊...


·一、离婚处理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
    一、离婚处理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无论是当事人自行协议,还是人民法院判决,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都必须坚持下列基本原则:(一)男女平等原则。夫妻对共同财产的...


·女方起诉离婚需要返彩礼吗 ?
    女方起诉离婚需要返彩礼吗?1、根据法律规定,双方办理结婚登记的,彩礼就不需要返还,婚后的财产和债务都要平均分割。但是如果结婚时间不到1年且因为给付彩礼导...


·最高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若干意见是什么?
    最高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若干意见是什么?对于离婚,有时候,不仅仅是离婚双方之间的事,还可能会涉及到子女的抚养问题。在一定程度上,离婚会对子...


·一、夫妻结婚三十年了婚前财产怎么分?
    一、夫妻结婚三十年了婚前财产怎么分?限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有财产。但当事人另有商定的除外。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不...


·刑事国家赔偿要寄什么材料?
    刑事国家赔偿要寄什么材料?一、刑事国家赔偿要寄什么材料《公安机关办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规定》第八条:赔偿请求人申请国家赔偿,应当提交以下材料:1、赔...


·离婚后关于孩子的探视有关法律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离婚后关于孩子的探视有关法律的规定是怎么样的?《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视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视权...


·不想起诉离婚怎么拖时间长如果你不想离婚
    不想起诉离婚怎么拖时间长如果你不想离婚,但对方已经起诉,你可以找感情没有完全破裂的证据,这样法院就不会判决你们离婚。法院判决不能离婚,要再起诉还须六个...


·男女平等原则。
    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