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怎么聘请律师打离婚官司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现如今在需要通过打官司的方式来解决纠纷的时候,一般当事人就会选择聘请律师来打官司。但对于普通人而言,居然该怎么聘请律师打离婚官司却成了一个比较重要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解答这个问题。
1、老律师不一定是好律师。
事实证明,并非如此。往往年纪一大把的律师,业务并不优秀。原因何在?律师行业是知识更新特别快的行业,只有保持持续学习,才能始终占据知识上的优势。老律师有时候会产生职业麻痹和思维惯性,从而对案件产生错误判断。不仅律师如此,法官也是如此。往往一把年纪的老法官,容易糊涂僧乱判糊涂案。反而法学院正规训练,新履职的法官,往往能做出更公平的判决。当然,老律师也不一定不是好律师。因为律师行业注重经验,老律师往往经验多一些。
2、“有经验”的律师一定是好律师吗?不一定。
就想餐馆里的服务员不会说哪道菜不好吃一样。律师在面对当事人的时候,几乎都自称经验丰富。但是,经验是什么?有那么重要吗?事实上,一颗百分百投入的心比经验更重要。一个简单的事实,在庭审发言的时候,提前写好代理词,比当庭口头辩论,往往效果好一些。什么人会写代理词呢?往往是经验不那么丰富的律师。为什么?因为“经验丰富”的律师认为,一切已经都在心里了。实际效果呢?实际效果是,提前写代理词的律师通常会花更多的心思关注该案的证据、涉及的法律,提出有针对性的观点。而有经验的律师过于依赖经验,容易忽视个案特点,大意失荆州。
3、如何判断坐在你面前的律师是否专业呢?
当事人找律师,因为自己不懂法律,如果足够了解法律,就不需要律师了。就像病人不容易判断医生的医术一样。简单的办法是,看律师对你的案件的分析和谈吐。是否能耐心、仔细了解你的案件事实,提出案件的重点,并对重点给予明确的法律分析。一个人是否耐心、细致,是很容易判断的。对案件的分析,好的律师的观点,一定是能让普通人听懂、理解的观点。
4、律师是有专业划分的,什么都做,一定不是专业的离婚律师。
想象一下,专利纠纷、房产纠纷、刑事案件、离婚纠纷,这之间有多么大的差别?可以类比医生。眼科、皮肤科、骨科,不同的医生肯定不同。但律师们接待什么案子,就通常说自己专做那类案子,如何判断?参考第三点。另外,把该律师的手机号、名字百度一下,看看是否有与自己的介绍不同的介绍。这叫背景调查,随手百度,可能就有惊喜。下面从真面简单总结一下,好的离婚律师通常:用心:在案件的处理过程中,处处细心,用心;专业:在咨询时,就你关心的问题,能够给出妥帖、明确的回答;有经验:表现为有一定的执业期限,对你提出的疑问不仅有法律知识上的分析,甚至提出在不同法院处理类似案件的经历。在离婚案件中,请律师打离婚官司其实是很多人的选择。但由于普通人在这方面的了解不多,因此也不知道应该怎么聘请律师才是比较好的。对此,我们在上文中总结了四点建议,各位如需要请律师打离婚官司的话,可以适当的参考了解一下。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受伤怎么申报工伤?
    现代企业中,员工工作期间总是难免会有受伤的,不管是因为交通意外还是工作时不慎致伤的,都能申报工伤赔偿。但是员工中有些与单位签了劳动合同,有些并没有签订...


·疫情防控期间不配合防控工作的怎么处罚
    疫情防控期间不配合防控工作的,情节较轻的会处以警告的处罚,情节严重的会处以罚款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


·单位辞退员工的法定事由有哪些
    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不能很随意的进行,否则的话容易对劳动者的合法利益造成损害,因此我国相关法律中对单位辞退员工的事由做出了明确的规定。那到底法律中规定的...


·工伤鉴定书多久之后可以拿到
    生活中我们要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才能来保护自己的。比如说关于工伤鉴定的一些相关法律知识,这是与我们息息相关的。那么当我们在工作中受到伤害,一定要去医院做...


·什么情况下辞退员工不需要赔偿
    辞退员工不用赔偿的情况有几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在劳动者有以下过失的情...


·老板拖欠工资还把公司注销应该怎么办
    老板拖欠工资还把公司注销应该怎么办一、老板拖欠工资还把公司注销应该怎么办?老板拖欠工资还把公司注销应该可以在搜集证据的前提之下,然后向法院提起诉讼或...


·暑假工辞工能扣工资吗?
    暑假工辞工能扣工资吗?暑假工辞工不能被扣工资,若是被扣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如今不少劳动者都遇到过公司克扣工资的情况,公司的这种...


·用人单位雇佣童工如何处理
    用人单位雇佣童工如何处理一般来说年满18周岁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但是我国法律还规定,年满16周岁以自己的劳动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建设工程确定面积纠纷怎么办
    建设工程确定面积纠纷怎么办,首先明确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是否合法有效,只有有效的合同才能受法律保护,确定是有效的建设工程合同,那么如果出现了工程确定面积...


·工程质量鉴定程序是怎样的?
    1、委托,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2、受理,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3、初次鉴定。4、补充鉴定。...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