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员工被辞退后可以要经济补偿吗
www.nj64.cn
员工被辞退后可以要经济补偿吗 一、员工被辞退后可以要经济补偿吗
非因员工原因,公司辞退劳动者的,应当提前30天通知职工本人,并给予经济补偿。包含下列情况: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国家和本市从事有关行业、工种岗位规定,用人单位无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
二、被辞退后打官司要注意什么?
1、要告对人。
辞退案中,另一方当事人往往为企业一方。但是在现实中往往存在一些事实劳动关系、双重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分立合并或者劳务外派关系等复杂情况的,究竟要以哪一个单位作为被告?劳动者往往对此感到茫然,不知道列谁为被告,产生告错人的现象。 一般情况下,劳动者应当以存在劳动关系的单位为被告,如果辞退是另外一家公司做出的,则应当列辞退的单位为第三人。
2、提供案件的关键证据。
很多人以为辞退官司中,劳动者无需承担举证责任,这是不正确的。劳动者仍负有举证责任,最重要的证据就是合同关系证明,辞退证明,工资数额,工作期限。如果劳动者不能举证双方的劳动合同关系,或者自己被辞退,将会导致败诉;如果不能举证工资数额和工作年限,则无法得到合理的赔偿。
3、依法确定请求事项和请求金额。
要根据辞退的具体实际情况,确定请求事项,比如是否应该申请经济赔偿,代通知金等,要切合实际。在确定合理的赔偿金额,尽量做到有事实和法律依据,这样才能达到目的。
答案是可以的。实践中,如果您有遇到被用人单位无故辞退的情况,您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经济补偿。如果单位拒绝,您就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如果最后您不满劳动仲裁的裁决,您可在时效期内提起劳动诉讼,也就是打官司。在打官司时,您更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资料,否则您将很有可能败诉。
<<案发地
*
<<手机号
*
·
不存在劳动关系的认定的规定有哪些?
劳动关系始终时劳动者最为关心的一项合同,因为与用人单位建立一定的劳动关系之后,就能保障自己的薪酬以及福利享受。更多时候我们在解决纠纷时候就需要劳动关系...
·
一般工伤鉴定要多久出结果?
当劳动者在工作中受伤,一般是属于工伤。受伤之后向相关部门的鉴定,也就是工伤鉴定,工伤鉴定完毕之后就可以得到一定的赔付来补偿受害者的损失,而工伤鉴定需要...
·
涂饰工程质量要求有哪些
涂饰工程质量要求有哪些?工程质量是施工单位的生命,不同的工程对于工程质量有着不同的要求。因此,涂饰工程质量要求也有着不同于其他工程的质量要求,人们需...
·
一、员工在试用期随时可以辞职不?
一、员工在试用期随时可以辞职不?不可以,在试用期,可以提前3天申请辞职,办理工作交接后,第三天即可离开公司。公司不批准的,那么及时反映到劳动局、劳动争议...
·
未续签劳动合同补偿的规定是怎样的?
未续签劳动合同补偿的规定是怎样的?劳动合同如何续签续签劳动合同是指合同期满后企业与员工不终止劳动关系,在双方完全同意的情况下继续履行原合同确定的权利...
·
水电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怎么写?
水电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怎么写?水电工程合同是关系者人民生命安全,也影响着一方的经济发展,故而一般工程会由政府通过招标的方式来确定承包方,在确定中标对象...
·
营业执照被吊销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吗?
营业执照被吊销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吗?《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
·
老板倒闭了不发完工资怎么办
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向工会寻求救济。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用人单位违反劳动...
·
分部工程质量由什么组织验收
分部工程质量由什么组织验收许多工程都会由承包方承包以后独立完成,但是工程较大的时候,通常会将工程分开,分为几个分部工程,无论是怎么分,在工程实施结束以...
·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被告能否成立?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被告能否成立?一、在仲裁中,仲裁委能否担当被告关于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决定不服的,向人民法院起诉,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为被告的作...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