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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

1、要约是当事人自己发出的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而要约邀请则是当事人希望对方当事人向自己发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的一种意思表示。

    2、要约一经发出,邀请方可以不受自己的要约邀请的约束,即受要约邀请而发出要约一方当事人,不能要求邀请方必须接受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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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行为属于恶意串通?
    一、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以逃避债务。1.恶意转让财产以逃避债务。债务人的财产作为责任财产,构成债权人之债权的总担保。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低价或者无偿转让财...


·要约邀请的法律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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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期间的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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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未经上诉而直接申请再审,属于滥用再审程序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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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合同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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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的裁定,是否可以申请再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381条规定:“当事人认为发生法律效力的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错误的,可以申请再审。”根据该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申请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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