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买房的步骤具体是怎样的

在买房的时候,若不清楚具体的步骤,那么就有可能导致购房者落入对方的陷阱之中,从而使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因此了解清楚买房的步骤,这是很重要的。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介绍一下这方面的知识.
第一步:买房咨询
购买二手房较楼盘情况复杂,容易引起纠纷,购房者在入市前要了解房地产市场行情、过户手续、交易过程、交易税费、付款方式、物业交接等问题,特别是房屋的价格要进行分析比较,宏泰楼市以其规范的操作形为、完善的配套服务为您提供全程帮助,其评估出身的独特专业优势,为您合理分析房地产市场行情。
第二步:登记查询
您可以选择去就近的宏泰楼市连锁店对您的购房需求进行登记,填写《购房登记信息表》,查询您需求的房源信息,可以查询宏泰楼市在《颍州晚报》等报刊发布的房源信息,也可以登陆“阜阳房地产咨讯网”查询您所需求的房源信息,以及拔打宏泰楼市热线电话进行查询。
第三步:预约看房
宏泰楼市帮您查询适合您需求的房源后,您在看房前应与宏泰楼市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和《看房委托书》,看房时要做到守时,看房发生的车费由买方承担。看房过程中,您不要与卖方交换联系方式,对所看房屋较满意时不要喜行于色。
第四步:签订合同
您对所看房屋表示满意,与卖方签订合同前,应该准备自已的身份证明和总房款的30%的购房定金(购房定金由宏泰楼市公司财务处收取,任何业务员不得收受现金);在签订合同时,您需要注意:房屋产权是否明晰、双方交易税费如何负担、屋内设备如何安排、房屋腾空交接时间、房款如何支付,所有这些宏泰楼市都为您提供帮助。
第五步:手续办理
作为买方的您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时要提供自已的身份证明,并按与卖方及宏泰楼市的约定及时缴足购房款、交易过户税费和中介服务费(购房款、过户税费等均由宏泰楼市公司财务处收取,任何业务员不得收受现金),宏泰楼市客服务中心全程为您代理交易过户手续,并在最短的时间内办结。
第六步:物业交验
您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进行验房,验房的内容主要包括:房屋是否与合同约定的一致、钥匙是否已交付、有关物业费用是否已结清。验房后,您要注意结清相关的结算费用,领取《房地产权证》,并与卖方及宏泰楼市三方共同签署《房屋交验单》。


我们就为您整理到此。若各位需要购买房产的话,可以先参考一下上述的内容,以免自身利益受到不必要的损害。当然,为了更好的避免自身利益受到损害的话,其实可以在律师的陪同下购房。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我们购买房子的,肯定是想要获得房子的所有权。而在我国,对于房
    我们购买房子的,肯定是想要获得房子的所有权。而在我国,对于房子这样的不动产来讲,需要实际的办理了过户之后,才能获得所有权。但实践中,在一些情况下可能会...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是按人口算还是按实际面积算?
    一、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是按人口算还是按实际面积算?  1房屋拆迁补偿原则上是按房产证面积计算的,但由于各地实际情况不同,地方政府需要结合实际、因地制...


·房屋拆迁按面积还是按人头
    房屋拆迁的原因各不相同,有的是因为房屋的使用超过了既定的年限,有的是因为违法违章、乱搭乱建、有的是该建筑严重影响着社火公共利益。无论从哪方面说,他都会...


·济南房产质押贷款的相关内容有哪些
    济南房产质押贷款的相关内容有哪些一、济南房产质押贷款的介绍在济南,房产质押贷款主要是以房产为主,通常是通过民间贷款公司或者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不通过第...


·买房子贷款贷不下来该怎么办
    买房子贷款贷不下来该怎么办按揭办不下来的原因有很多,因此在实践中,不同情况的处理也是不同的,在审理合同纠纷时法院一般会优先适用合同中的约定。因此,合同...


·二婚老公去世后房产怎么继承
    二婚老公去世后房产怎么继承配偶去世之后,如果死亡的时候没有留下遗嘱,那么就要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进行继承。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所得...


·离婚房产分割法院拍卖之后怎样进行分割只要双方协议
    离婚房产分割法院拍卖之后怎样进行分割只要双方协议分割财产即可,即一个人取得房产,然后根据市场价值补偿另一方房产的一半价值的财产或现金,如果不能归还,应...


·上海市动迁安置房买卖及注意事项(一)动迁房几年可以买卖?
    上海市动迁安置房买卖及注意事项(一)动迁房几年可以买卖?1、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动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


·哪几类房子不能办理抵押贷款
    哪几类房子不能办理抵押贷款一、哪几类房子不能办理抵押贷款1、公益用途房屋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公益设施,不论其属于...


·家庭房产分割协议怎样写
    就房产的分割,并不是一定在夫妻离婚的时候才会发生,实践中要是家里子女众多的话,那么也有可能涉及到房产分割的问题。而此时要是协商好了的话,那么需要签订...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