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光票托收一定要提交汇票吗

光票托收一定要提交汇票吗? 一、什么是光票托收
光票托收(clean collection) 指债权人仅向托收行提交汇票、本票、支票等金融单据,委托其代为收款。跟单托收指债权人向托收行提交发票、提单等商业单据,可提交也可不提交金融单据,委托其代为收款的结算方式。
光票托收就是银行接受您的委托,并利用银行广泛的国外代理行关系,将境外开出的不能在境内办理贴现的票据及其他金融单据,邮寄给付款人,提示其付款并收回款项的服务。办理该业务需时较长,通常为30-40天。
二 、受理条件
1、托人本人应持有效身份证,票据正本(票据抬头人应为委托人本人),填写光票托收申请书;如系代办,代办人除须提供委托人本人有效证件、委托人票据正本外,还须提供代办人证件,并填写光票托收申请书,银行核验委托人及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无误,视作委托人授权代办人代为办理托收业务,且授权有效。
2.、行对未曾受理过的或金额较大的金融单据,需向金融单据开立人查询有关付款要求,并视具体情况确定是否受理托收申请,为此,有关查询费用需由您来承担。
3、票据背书应与票据抬头人一致,背书不可为私人印章。
4、倘因票据为伪冒背书或票面经涂改(包括金额、受益人、日期等)而引致退票,我行按有关法律规定保留向委托人行使追索的权利,并对伪冒票据予以没收。
5、如在邮寄过程中金融单据丢失,托收银行依据国际惯例不负任何责任。
6、托收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均由委托人承担,我行照实向您收取。
三、光票托收办理步骤
客户在收到国外清算票据后,在票据背面背书(盖财务章并经有关人员签字)后,可委托银行向外托收。根据票据的种类、币别、金额、付款地区、收款人资信情况,决定采用“立即贷记”或“收妥贷记”的托收方式。
1、“立即贷记”方式收汇快、费用低,但存在退票风险,对于过期或未到期的票据、曾遭拒付的票据、票面有更改、损坏的票据、没有磁性油墨的票据等不采用此方式托收。
2、“收妥贷记”方式安全稳定,但收汇时间长,费用较高,小额票据不宜采用此方式收款。
四、光票托收的退票
1、采用“收妥贷记”方式的,在收到代收行的退票通知及退回的票据后,银行将通知委托人办理退票手续。
2、采用“立即贷记”方式托收的,如退票在协议规定的退票期通知的,已收到的头寸银行不予解付,通知委托人办理退票手续;如超过退票期限,银行已将票款解付的,银行将视情况不予接受退票,或退回票款,或协助代收行向客户追索。
五、光票托收是否要提交汇票相关条例
1、票据的名称、种类、期限、金额、币种。
2、收款人的名称和地址。
3、付款人的名称和地址。
4、票据的背书。
5、远期票据是否承兑。
6、票据的利息条款。
7、票据签发人的名称和签字。
8、其他条件
所以,汇票作为一种票据凭证,光票托收时是一定要提交的。
由此可知,光票托收是一定要提交银行汇票及相关票据的,并且还要保存好汇单及相关单据,不然银行按照国际惯例不予处理。在写光票托收申请书的时候也要带有效身份证和票据剧本,可见,光票托收,银行汇票是领取和邮寄的关键凭据。以上就是对光票托收一定要提交汇单吗的解答,希望对您了解光票托收能有更好地帮助,如您还其他疑问,可以咨询我们平台的律师。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醉驾交警移交检察院嫌疑人要去吗?
    醉驾交警移交检察院嫌疑人要去吗?1、醉驾案件,全称为危险驾驶罪,属于刑事公诉案件,必须由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2、如果案件移送到检察院,检察院依法应当...


·一、驾驶人员不赔偿交通事故咋办?
    一、驾驶人员不赔偿交通事故咋办?1、如果肇事车辆有购买保险,可以将肇事车辆车主、司机和购买保险的保险公司一起起诉进来;2、先由承保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


·一、交通事故轻微伤怎么处理?
    一、交通事故轻微伤怎么处理?对于双方可以依法的协商处理,如果没有协商的机会就可以进行报警,从而要求赔偿;交通民警能够认定的,可以现场结案,伤者需...


·交通事故责任方逃逸怎么办,怎么起诉逃逸者?
    我们碰到交通事故已经是十分不幸的了。但若是再碰到肇事者逃逸,或者肇事者不肯负责人,那就实在太令人发指了。很多受害者在朋友肇事者逃逸不知道该怎么处理。并...


·交通事故判决书范本是什么
    交通事故判决书范本是什么公诉机关_____市_____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______,性别____,年龄____。因涉嫌犯交通肇事罪于?????年?????月?????日被_____市公...


·交通肇事车辆暂扣时限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及行...


·无证驾驶交强险赔偿吗,如何处罚无证驾驶行为?
    无证驾驶交强险赔偿吗,如何处罚无证驾驶行为?无证驾驶是指驾驶机动车的人没有取得相应的驾驶资质,而擅自驾驶机动车上路的行为。可想而知,这的行为是多么危险...


·贷款买的车可不可以卖掉
    贷款买的车可不可以卖掉贷款买的车是可以卖的,但是在贷款未结清时买卖不自由。因为车辆贷款未结清时被抵押给了银行,有抵押登记的车辆是不能自由买卖的。买卖贷...


·如果不挂车牌怎么处罚
    不挂车牌怎么处罚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机动车驾驶人一次记12分,并处二百元罚...


·刑事诉讼法控制下交付是什么意思
    刑诉法当中对于毒品的侦查手段有着专门的规定,可能您在影视剧当中都有见到过我国公安部门卫为了捉拿贩毒制毒的相关犯罪嫌疑人而采取的一些特殊侦查手段。包括卧...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