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四川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在当今这个信息时代,很多事情都涉及到个人信息,可见,公民的个人信息变得越来越重要。就目前而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是普遍存在的,这在一定程度上已经触犯了国家法律。现在仅以四川省而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四川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请继续阅读了解。

四川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量刑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解释》明确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

《解释》明确,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入罪要件为“情节严重”。根据法律精神,结合司法实践,《解释》第五条第一款设十项对“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作了明确规定,大致涉及如下五个方面:

一、信息类型和数量。

公民个人信息的类型繁多,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住宿信息、交易信息等公民个人敏感信息涉及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被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后极易引发绑架、诈骗、敲诈勒索等关联犯罪,具有更大的社会危害性。

基于不同类型公民个人信息的重要程度,《解释》分别设置了“五十条以上”“五百条以上”“五千条以上”的入罪标准,以体现罪责刑相适应。

二、违法所得数额。

出售或者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往往是为了牟利,基于此,《解释》将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规定为“情节严重”。

三、信息用途。

被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的公民个人信息,用途存在不同,对权利人的侵害程度也会存在差异。基于此,《解释》将“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被他人用于犯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利用公民个人信息实施犯罪,向其出售或者提供”规定为“情节严重”。

四、主体身份。

公民个人信息泄露案件不少系内部人员作案,诸多公民个人信息买卖案件也可以见到“内鬼”参与的“影子”。为切实加大对此类行为的惩治力度,《解释》明确,“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认定“情节严重”的数量、数额标准减半计算。

五、前科情况。

曾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二年内受过行政处罚,又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人屡教不改、主观恶性大,《解释》将其也规定为“情节严重”。

在此基础上,《解释》第五条第二款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情节特别严重”的认定标准,也即“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档次的适用标准作了明确,主要涉及如下两个方面:

(一)数量数额标准。根据信息类型不同,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五百条以上”“五千条以上”“五万条以上”,或者违法所得五万元以上的,即属“情节特别严重”。

(二)严重后果。《解释》将“造成被害人死亡、重伤、精神失常或者被绑架等严重后果”“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规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从文中可以看出,我国法律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量刑标准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同时也在情节认定上做出了更详细的说明。其中对于四川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量刑标准,国家法律法规也做了具体的说明。只要触犯了侵犯个人信息罪的认定范围就会被立案量刑,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量刑标准,是根据侵犯个人信息类型、数量等方面有关。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最新的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
    最新的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一、最新的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职务侵占罪司法管辖是怎样的吗
    当今社会,很多人为了金钱不折手段,甚至有人不惜利用职权侵占公司的财物,殊不知这种行为会构成职务侵占罪。那么您知道职务侵占罪司法管辖是怎样的吗?下面就为你...


·抢劫罪最轻判几年
    3年。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构成抢劫罪的,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定罪量刑:(1)抢劫一次以上三次以下的是判三年十年有期徒刑并要处以罚金。(2)抢劫三起以上...


·执行死刑刑场一般在哪里?
    执行死刑刑场一般在哪里?1、死刑可在刑场或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刑场不得设在繁华地区、交通要道和旅游景点附近。死刑采用枪决或注射等方法执行。对采用枪决方...


·绑架罪适用缓刑吗
    缓刑就是将应当执行的量刑暂缓执行,一般根据犯罪分子的悔罪表现来判定。绑架罪侵犯公民的财产、人身安全。那么对于绑架罪可以使用于缓刑吗?今天整理了关于绑架罪...


·寻衅滋事罪可以判缓刑吗
    涉嫌寻衅滋事犯罪的人,在侦查阶段一般是会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拘留措施的,此时如果满足了取保候审条件的话,就能获得取保批准。那么日后被判刑的时候,寻衅滋事...


·聚众斗殴自首能判缓刑吗?
    聚众斗殴自首能判缓刑吗?从司法实践来看,聚众斗殴构成自首情节争取缓刑的机会还是比较大的。根据《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


·犯罪预备中止要如何量刑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中止行为本身不是犯罪,而是刑法所鼓励的行为。犯罪中止形态则是犯罪的状态,应当负刑事...


·构成滥用职权罪怎么判刑
    构成滥用职权罪怎么判刑司法工作人员,即依法具有侦讯、检察、审判和监管人犯职务的人员为贪图钱财、袒护亲友、泄愤报复或者其他私情私利,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故意伤害罪辩护为寻衅滋事罪应该怎么写辩护词
    故意伤害罪辩护为寻衅滋事罪应该怎么写辩护词一、故意伤害罪辩护为寻衅滋事罪应该怎么写辩护词?刑事辩护词的主要结构:一般由前言、辩护理由、结束语三部分组...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