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海上保险的除外责任

除外责任指保险不予负责的损失或费用,一般都有属非意外的、非偶然性的或须特约承保的风险。为了明确保险人承保海运保险的责任范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中对海运基本险别的除外责任有下列五项:①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所造成的损失;②恪地发货人责任所引起的损失;③在保险责任开始前,被保险货物已以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④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以及市场跌落、运输延迟所引起的损失和费用;⑤战争险和罢工险条款规定的责任及其险外责任南京律师网。空运、陆运、邮运保险的除外责任与海运基本险别的险外责任基本相同。南京律师网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海上保险的种类
    海上保险主要有5种:①船舶保险。以船舶为保险标的。当船舶在航行或其他作业中受到损失时,予以补偿www.njLawyer.cn。包括船舶定期保险、航程保险、费用保险、...


·海上保险的理赔原则
    海上保险的理赔应遵循一些基本原则:1、以海上保险合同为依据的原则。海上事故发生后,是否属保险责任范围、是否在保险期限内、保险赔偿金额多少、免赔额的确定...


·海上保险的代位求偿原则
    如果保险标的所遭受的保险事故是由第三人的行为引起的,被保险人当然有权利向肇事者就其侵权行为所致损失进行索赔。由于海事诉讼往往牵涉到许多方面,诉讼过程...


·海上保险的原则
    海上保险的原则是指在海上保险活动中当事人应当遵循的行为准则。海上保险活动作为一种独立的经济活动类型,基于自身的特点和适用范围,逐步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形...


·船舶受损的保险索赔
    保险船舶受损后,被保险人如何获得赔偿?  保险船舶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被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有关规定,在报案后按照保险人的要求提供有效单...


·平安险的责任范围
    平安险的责任范围:①被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由于自然灾害造成整批货物的全部损失或推定全损www.njLawyer.cn。被保货物用驳船运往或远离海轮的,每一驳船所装货...


·海上保险的理赔手续
    理赔的主要手续包括:1、损失通知。当发生保险事故或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被保险人应立即通知保险人。损失通知是保险理赔的..项程序www.njLawyer.cn。在船...


·附加险别有哪些?
    附加险别是基本险别责任的扩大和补充,它不能单独投保,附加险别有一般附加险和特别加险www.njLawyer.cn。一般附加险有11种,它包括:偷窃,提货不着险(Theft,...


·律师代理货物运输保险代位求偿案件业务指引
    律师代理货物运输保险代位求偿案件业务指引(2006年12月28日业务研究与职业培训委员会会议通过)     前 言  保险...


·什么是海上保险?
    海上保险是保险人和被保险人通过协商,对船舶、货物及其它海上标的所可能遭遇的风险进行约定,被保险人在交纳约定的保险费后,保险人承诺一旦上述风险在约定的时...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