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父母房产继承权过户问题

一、父母房产继承权过户问题

先联系房产所在地公证处进行预约,所有的继承人均需到场,如果是国外或者外地的继承人无法到场的,公证委托当地亲友代为办理。房产继承公证一般需要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或者提供被继承人医学死亡证明;

2、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派出所开具继承人身份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4、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

5、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遗嘱继承的情况。

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二、诉讼继承公证程序

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房产继承诉讼管辖地确定为不动产所在地,即被继承房产所在地法院管辖。继承人是多人的,一部分继承人作为原告,另一部分继承作为被告参与诉讼。房产继承诉讼一般需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或者提供被继承人医学死亡证明;

2、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派出所开具亲属关系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外籍继承人需要提供经过公证书予以认证;

4、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

5、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遗嘱继承的情况。

如果继承人之间对于房产过户没有异议可以形成调解书,如果无法对于房产的继承达成一致的,由法院判决。

三、两种继承方式进行分析及比较

一般来说,如果继承人之间没有纠纷,法律文件齐全,急需办理继承手续的,可以优先选择继承公证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公证继承的好处是出证时间会比较快。

如果继承人之间分歧较大,无法协商一致;或由于继承人年老体弱、居住在国外、外地等情况,自行去派出所或者单位取证困难的,建议聘请律师通过法院诉讼途径解决。

如果继承人之间没有纠纷,对于取得继承的法律文件也不迫切的,还是建议通过诉讼途径办理。现在上海的很多法院有诉前调解程序,办理流程顺利的话一般在一个月到二个月之间也能办理完结,调解结案的话,诉讼费用可以减半收取。

四、到房产交易核心办理房产继承所需提交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继承公证或者法院调解书、判决书;

3、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

若继承人不能亲自办理,需提交委托书或公证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若继承人未成年,需提交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遗嘱是单方面的法律行为。不需要征求继承人的同意,而且由于遗嘱继承不同于一般的法律行为,遗嘱必须由遗嘱人本人亲自做出意思表示,他人不能代理。继承是指死者生前所有的于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的制度。

父母房产继承牵扯到我们每一个人,不论早晚都会遇到的问题,上文已经详细的问您解答了关于父母房产继承权过户的问题,希望能给您有所帮助,解决您生活中遇到的麻烦,避免您出现不必要的麻烦,节省时间精力和金钱,如果有什么不懂得地方,您还是找专业的律师询问解决。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农村房屋买卖手续是怎么样的?
    回到农村可以发现,农村的房屋不再是以前那种单调没有特色的平民房屋,而是一些高至五六层的楼房。因为农村的土地资源丰富,所以很多人利用这个资源建起了楼房,...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立遗嘱可以吗?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立遗嘱可以吗?只要能证明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是遗嘱人自己单独所有或部分所有,即使没有房产证,只要符合遗嘱的实质要件,也是可以立遗嘱的并且也是...


·离婚后按揭房归女方男方私自卖房怎么办?
    离婚后按揭房归女方男方私自卖房怎么办?可以起诉到法院,并按照规定判决处理。是否有房屋处分权,关键是房屋归谁所有,所有权有权处分,而不是以由谁持有为准的。...


·签订租房合同可以代签吗
    租房合同可以代签吗1、房屋租赁合同是可通过代签而完成的,但为了以后避免一些纠纷,建议有委托人出具带有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并给予身份证明复印件,被委托人还需...


·两限房离婚分割一方非京籍怎么分割?
    近年来,国家推出了一项特殊的购房惠民政策。北京有一种便民房子称为两限房,这类房子在购买时需要满足经济条件、户主户籍等要求。那么夫妻双方离婚时两限房如何...


·转让按揭二手房有什么注意的
    在我们生活的周边,您可能看到过这样的情况:购房者在房屋贷款还没有还清的情况下,由于需要用钱,不得不将该按揭买来的二手房再卖出去。那么,对于转让按揭二手...


·迟延支付房款可以解除合同吗?
    迟延支付房款可以解除合同吗一、迟延支付房款可以解除合同吗按规定,你要是太迟支付房款,卖家是可以解除合同的,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才能行使该权利:1、首...


·扬州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扬州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城市改建逐渐变的越来越多,为了城市能够更好的发展,在改建的同时也会伴随着拆迁。而对于地处于扬州市的居民来说,房屋一旦被拆...


·双方是属于重婚共同的房产如何分割?
    双方是属于重婚共同的房产如何分割?一、双方是属于重婚共同的房产如何分割?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重婚是属于无效的婚姻,而在同居期限取得的财产,应该由...


·在租房的过程必然要签订书面的租房合同,这是对当事人利益的文件
    在租房的过程必然要签订书面的租房合同,这是对当事人利益的文件,但也要该房屋租赁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不然的话约定的再好也是没有用的。至于房屋租赁合同在哪些...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