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国家机关劳动关系
www.nj64.cn
国家机关劳动关系国家机关劳动关系
我国《劳动法》于1994年7月5日通过,1995年1月1日施行,1995年8月4日当时的劳动部印发了《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其中规定,“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以及按规定应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工勤人员;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组织的人员;其他通过劳动合同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劳动法》”,并明确规定“公务员和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不适用《劳动法》”。《劳动法》和该《意见》沿用至今,没有被废止。
目前涉及调整公务员劳动关系的主要法规是《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等。各级劳动部门在劳动执法和普法培训中均照此执行。从近些年出版的有关劳动法的著作和发表的论文看,当前劳动法学界和行政学界大多对此没有异议。
从法律条文上看,劳动法与《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有重大区别。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但我国公务员是不签订劳动合同的,也不存在劳动合同的订立、解除、终止等问题。
劳动法不适用于公务员的深层原因在于公务员劳动关系的特殊性。与一般的劳雇关系相比,公务员职业较为稳定和有更大保障,拥有更大的权力,必然承担更多的义务和责任,但其同时也受更多制约和限制。如职业常任、终身任职是世界公务员制度的基本原则,我国虽然没有规定职业常任,但“非因法定事由和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行政处分”,政府不能轻易辞退公务员。同时,公务员权利受限,许多国家对公务员的权利,特别是政治权利进行了较大的限制。这些特殊性都不是《劳动法》能调整的。
国家机关中公务员与国家的劳动关系时无法直接用劳动法中的劳动关系来定义的,但在其他方面和国家之间的劳动管理和企业与员工之间并没有多大差别的。不过当前对于公务员的劳动法管理还存在一定的问题需要等待去完善,国家机关劳动关系有独一无二的定义。
<<案发地
*
<<手机号
*
·
济南市工伤认定的流程是什么
各城市的社保局都可以为员工进行工伤认定,不过,我国对于工伤认定的条件和工伤认定的流程,都有着详细的规定。如果不符合工伤认定的范围或者说是流程不对的话,...
·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怎么计算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怎么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
·
误工费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
误工费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二、误工费计算方式1、固定收入...
·
建筑工程质量保证资料有哪些
建筑工程质量保证资料有哪些?无论是国家还是企业事业单位,都极其重视工程的质量,若发现一个豆腐渣工程,则企业管理者、项目负责人、承包方和发包方都是需要...
·
工资的范围具体包括哪些
工资作为广大劳动者最重要的经济收入,相信也是很多人比较看中的吧。实践中,我们除了要与用人单位就工资的具体支付时间、流程、数额做出约定之外,还需要搞清楚...
·
工伤保险待遇属于劳动争议
工伤保险待遇属于劳动争议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是说已经认定了工伤并且已经鉴定了等级,但是对于赔偿的数额及支付过程没有达成一致。劳动争议纠纷通常是说因确认劳...
·
工程质量和质量定义是如何规定的?
工程质量和质量定义是如何规定的?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通常所说的质量是指产品适量,只有符合只要要求的产品才能安全食用、使用;所谓工程质量是与建筑工程相关的...
·
劳动关系的分类方法具体?
劳动关系的分类方法具体有哪些1、按实现劳动过程的方式来划分,劳动关系分为两类:1)直接实现劳动过程的劳动关系,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由用人...
·
什么样的情况下才会被认定为工伤
什么样的情况下才会被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
公司辞退员工该何时发工资
公司辞退员工该何时发工资新劳动法无此规定,但是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此规定,应在辞退员工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