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离婚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怎么写,申请书范文

离婚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怎么写,申请书范文




一、离婚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怎么写

首部

(1)标题。写为“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

(2)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其诉讼称谓写为“申请人”,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写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申请人是公民的写明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籍贯、职业、住址。如果公民系无诉讼行为能力人,则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提出申请,除写明基本情况外,还应注明与被代理人的关系。

正文

(1)申请的目的。可以直接写为“增加诉讼请求”。这样写表意明确、具体、周详。通过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理,要求什么、确认什么、变更什么,都应写的准确,不使人产生歧义。

(2)增加诉讼请求,是对原诉状的补充。如果原诉讼请求不全面,则应表明原诉状是怎么要求的,现在补充哪些内容,如果原诉状有遗漏,则应将被遗漏的要求具体写明。

(3)事实和证据。应围绕新补充的诉讼请求来写,注意不要与原诉状重复。应针对增加的请求写事实。记叙事实时,也应将纠纷事实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经过,结局表述清楚,在主要事实之后,用括号注明有关证据。

尾部

写明所递送的人民法院名称,申请人签字盖章,注明时间和附项。

二、申请书范文

范例一

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籍贯、职业、住址。

增加诉讼请求:

事实与理由:

此致

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盖章

___年___月___日

范例二

更诉讼请求申请书 申请人:___,女,汉族,___年___月___日出生,工作单位:___,联系电话:___,住址:___。

被申请人:___,男,汉族,___年___月___日出生,工作单位:___,电话:___,住址:___。

请求事项:

将原诉讼请求中第三项请求变更为:判令夫妻名下住房2套(___小区3-602,价值156127元;___花园1-503,价值276990元)、大众捷达车一辆(价值102975元)全部归原告所有。

事实与理由:

原告诉被告离婚纠纷一案,已由兴义市人民法院立案审理,现由于原告诉讼请求书写错误原因,特申请对原诉讼请求第三项进行变更。恳请人民法院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准予原告的申请。

此致___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二Ο一四年十一月十八日

上述的材料样本中可以选择和自身情况相近的范文,而且要根据自身的情况,对双方存在的问题进行木描述,写清楚自己需要诉讼的内容,否则一味的照抄这些申请书并不能给我们带来原本申请带来的效果,严重的甚至会因为没有表达清楚而导致申请失败。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起诉离婚法院会调查财产吗 一、起诉离婚法院会调查财产吗?
    起诉离婚法院会调查财产吗一、起诉离婚法院会调查财产吗?离婚诉讼中法院是不会主动调查双方之间的共同财产的,原则上应该由主张权利一方承担举证责任,如果确...


·夫妻共同财产担保可行吗?
    我们知道财产担保指是以自己或他人的特定财产,比如房产,来作为相关债款的担保。比如您向银行贷款时,银行为了在你将来无法偿还贷款时能减少自己的损失,银行会...


·一、一方有婚外情中的财产分配是怎么样的?
    一、一方有婚外情中的财产分配是怎么样的?因一方有婚外情导致离婚时的财产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一)协议分割当夫妻一方有婚外情导致离婚分割财...


·离婚后可以一方不付抚养费吗?
    离婚后可以一方不付抚养费吗?必须支付法律没有规定离婚协议不可以约定一方以不付抚养费,但如果出现孩子向一方索要抚养费用时,这样的约定是无效的。《婚姻法》...


·离婚诉讼案件流程是什么
    离婚诉讼案件流程是什么一、离婚诉讼案件流程是什么1、起草起诉状;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


·一、离婚财产分割不满意怎么办?
    一、离婚财产分割不满意怎么办?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协议是离婚的双方当事人达成的,它当然是可以进行变更或者撤销的。最高人民法院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


·子女探视权判决书是什么样的?
    在离婚案件中,探视权是没有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应该享有的权利,受到法律保护,如果对方拒绝探视,经协商不成的话,当事人可以将对方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就探视权纠...


·禁止结婚的疾病是哪些?
    一、禁止结婚的疾病是哪些?在《民法典》中已经取消了禁止结婚的疾病这一条规定。只规定其中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前告知另一方,如果没有告知的,另一...


·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通过法律规定
    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通过法律规定,自愿接触自己的婚姻关系同时,将财产,子女等问题商议妥协的法律行为。那么,当双方没有良好沟通,离婚协议不能正常进行时,可...


·事实婚姻的财产处理办法是怎样的
    事实婚姻的财产处理办法是怎样的中国没有事实婚姻,是同居关系。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