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农村土地使用证过户需办什么手续?

农村土地使用证过户需办什么手续?

农村集体土地及在上建的房屋由政府直接管辖,所以如果需要过户不仅需要满足国家的基本规定,还需过户双方都具备相应的身份条件,比如双方需要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份等。这种过户,最需要注意的问题就是过户合同的效力。下面您就跟我们一起看看农村土地使用证过户需要办理的手续吧。

一、申请

1、由农村村民个人向所属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提出申请,领取土地登记申请审批表。

2、提交个人身份证或农村居民户口簿复印件一份。

3、土地权属材料(82年5月14日以前,提交村、队权属来源证明书;82年5月14日以后,提交农村建房使用证;97年4月以后提交农村建房申请书、农村建设用地批准书等)。

二、调查

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对申请者的用地进行地籍调查、地籍测量、申请人现场指界、邻宗地签字盖章,填写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

三、审核

先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进行审核,再报县国土资源局审核,审核用地材料是否合法,用地界线是否无争议,用地面积是否准确。

四、审批

经审核符合“用地面积清楚,界址准确,权属合法,无争议”原则的,可批准并进行张榜公布,在公布一个月内无单位或个人对其提出争议的,由县人民政府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 农村个人建房土地使用证办理

五、土地登记

(一)办理程序:

受理——地籍调查——审核报批——注册——登记——颁发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

(二)办理土地登记、发证需备资料:

1、户主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土地使用权登记申请表(一份)。

3、地籍调查界址确认表(一份)。

4、农村私人建房用地呈报表(已经政府批准的一份)。

5、土地使用登记表(一份)。

6、其他要求提供的证明资料。

(三)、承诺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公示)。

六、土地变更登记

(一)必须提供上述全部资料。

(二)、变更登记须村委出具证明。(提供双方情况)

(三)、提供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双方协议并由村委盖章。

(四)、提供双方原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

七、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办理一般分四步:

(一)申请

1、由农村村民个人向所属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提出申请,领取土地登记申请审批表。

2、提交个人身份证或农村居民户口簿复印件一份。

3、土地权属材料。

(二)调查

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对申请者的用地进行地籍调查、地籍测量、申请人现场指界、邻宗地签字盖章,填写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

(三)审核

先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进行审核,再报县国土资源局审核,审核用地材料是否合法,用地界线是否无争议,用地面积是否准确。

(四)审批

经审核符合“用地面积清楚,界址准确,权属合法,无争议”原则的,可批准并进行张榜公布,在公布一个月内无单位或个人对其提出争议的,由县人民政府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沈阳证务代理制作公司提供(供参考)。

农村个人建房用地报批

1、苍南县建设用地审查意见表;

2、乡镇人民政府签发的无房户及同意个人建房报告;

3、实地踏勘表;

4、乡镇政府出具的设施费发票;

5、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公告及出具无举报证明;

6、村委会出具的无房户证明;

7、本村村民户籍证明;

8、县规划建设局颁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村镇选址意见书;

9、村民代表大会会议记录(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10、原批准农用地转用手续的批复及图纸;

11、县规划建设局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总平面布置图;

12、建设用地现状图;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农村土地使用证过户需要办理的手续的内容。如果想办理农村土地使用证的过户,需在满足一些国家规定的条件的情况下,带齐各种材料按照流程办理手续。如有对此有更多问题,可以咨询的律师,他们会为您详细解答。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榆中县征地补偿标准的规定是什么
    榆中县征地补偿标准的规定是什么我国的征地补偿标准因为各地的经济发展税平不一样,所以具体的补偿各地也是不一样的。不过,我国的公民对于自己所在地的征地补偿...


·土地承包合同纠纷诉讼管辖地是哪里?
    土地承包合同纠纷诉讼管辖地是哪里?《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新规定的关于土地承包合同纠纷诉讼管辖地的规定:不动产所在地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


·由于我国近年来人口剧增,故而各地的住房压力是比较大的,各地国
    由于我国近年来人口剧增,故而各地的住房压力是比较大的,各地国家机关及住房部也制定了限购政策,对购买二套房、三套房的行为做了限制性规定,济南也不例外。限...


·土地确权证有继承权吗?
    土地确权证有继承权吗?土地确权后并不意味着农民拥有土地的继承权。1、土地确权并没有改变我国农村土地属于村集体的基本制度,我国的土地所有权只有两种情况,要...


·余杭区征地补偿标准是根据哪些因素确定的
    余杭区征地补偿标准是根据哪些因素确定的?余杭区征地补偿标准是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


·最新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区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区征地补偿标准最新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区征地补偿标准一、全区新征地补偿标准按照58985元/亩统一执行。二、新征地补偿标准自2019年1月1日起施...


·美容院股权转让协议中有哪些注意的地方?
    美容院股权转让协议中有哪些注意的地方?一、美容院股权转让协议总则。1、为确定合作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在平等自愿,诚信合作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


·最新征地补偿安置法律政策手册是如何规定的?
    最新征地补偿安置法律政策手册是如何规定的?一、最新征地补偿安置法律政策手册是如何规定的?1、搬迁补助费(含电话、有线电视、空调、水表、电表、家电家私等...


·衡阳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具体内容
    衡阳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具体内容衡阳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合同范本的内容怎么写?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合同范本的内容怎么写?在农村土地是农民生活的保障,也是农业运作的基本资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是指出租方(原承包方)在通过农村...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