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买卖期房是否属于违法行为

现实中,虽然很多时候买卖房产都是购买的现房,但有的人图期房便宜,因此也会选择购买期房。那从法律角度分析的话,当事人买卖期房是否属于违法行为呢?接下来,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买卖期房是否属于违法行为
一直有当事人纠结于期房尚未竣工、还没有办出产证,这样的房子是不是可以买卖?买卖合同即使签订,会不会因为违法而无效呢?其实,我们通常所说的“期房限转”是指期房转让不能像一般的二手房买卖那样去交易中心办理预告登记,至于期房买卖合同的法律效力问题,是没有任何影响的。上海高院曾有书面意见指出:不能仅因卖方尚未取得房地产权证而认定转让合同无效,卖方虽然没有取得产证而不享有房屋的所有权,但根据买卖合同享有债权,对债权进行转让是法律赋予的权利,因此期房限转政策并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效力,无非是不能办理预告登记而已。
二、期房买卖的注意事项
1、买卖合同只要办了公证就有强制执行力,就不能违约了吗?
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后,买方忌惮于卖方将来一房二卖或者干脆不愿意过户,所以往往会选择在公证机关的公证下签订买卖合同,认为公证过的合同卖方就不能违约了,即使违约买方也可以向法院要求强制过户。其实这是一个大大的误解,公证(包括律师见证)不过是对合同是否违法、是否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进行第三方证明,其不可能起到对合同将来履行情况产生任何约束力的作用,要违约还是要违约,避免不了。
2、买方与谁签合同最保险?
期房买卖,通常有两种交易模式:一是买卖双方直接与开发商办理更名手续,即买方直接与开发商签订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卖方完全退出交易,由买方取代原先卖方的地位——这是最保险的期房买卖交易模式,当然前提是开发商原因配合;二是由买卖双方签订合同,其名为买卖合同,实质却是债权转让合同——这是目前市场上最常见的交易模式。
由于期房本身的特殊性,建议买方务必在专业律师的指导下购置期房。以下文字围绕第二种交易模式中的常见法律纠纷展开讨论。
3、重视《债权转让通知书》
买方如果与卖方签订期房买卖合同,首先要确认卖方是否已经付清了到期该付的房款,再在合同上约定将卖方对开发商的全部权利让渡给买方,同时卖方需要出具一份《债权转让通知书》送达给开发商,因为法律规定债权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否则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4、最大限度避免一房二卖
为防止卖方在与买方签完合同后,又将房子卖给他人,导致买方的置业期望落空,买卖双方可以约定:卖方将与开发商签订的预售合同、发票等正本交予中介公司或律师事务所保管,此举可以最大限度避免一房二卖情况的发生。
5、卖方到时不卖了,买方怎么办?
如果卖方在拿到小产证后反悔了,不卖了,这个时候买方怎么办?除了按照合同约定追究违约金外,还有其他保障吗?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买方除了要求违约金外,还有权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也就是要求卖方继续把房子交易过户给买方,因为继续履行同样是一项重要的违约责任,它和违约金并行不悖,可以同时主张。
期房一般是指尚未修建好的商品房,购买这样的商品房承担的法律风险是比较大的,因此我国要求开发商在进行期房预售的时候,必须要取得相应的预售资格才可以,否则的话预售行为就是违法的。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上海租房需要注意什么?
    对于租房的问题,在北上广来说是一个经常需要遇到的事情,如何租到满意的房子也是困扰了不少的人。我们在进行租房的时候,也是有一定的技巧和方法需要注意的。那...


·小产权房屋买卖协议有效吗?
    小产权房屋买卖协议有效吗合法的小产权房,指拥有宅基地使用权证,取得规划许可、施工许可证,并办理了房屋产权证的村民自住房。需要注意的是,上面两起案件中涉...


·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怎么分割离婚房产?
    夫妻在离婚时需要对财产做出分割,而房产也是属于离婚财产中的一部分,并且是很重要的一部分,因此对离婚房产的分割是离婚夫妻双方都比较在意的。到底离婚时房产...


·预售商品房抵押有效吗?
    预售商品房抵押有效吗(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对预售商品房设立的抵押商品房预售合同是买卖合同,房屋竣工交付前的所有权人是房地产开发企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财产有...


·离婚房产折价款的执行方式是什么
    一、离婚房产折价款的执行方式是什么?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


·廉租房办理申请一般多久能办理下来?
    廉租房不是申请就有,首先需要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递交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然后就是审核期(两次审核三十日左右),审核通过会张榜公布进入第一公示期(十五...


·夫妻离婚房产除名需要什么手续
    在结婚的时候,如果房产证上的名字是写的夫妻两个人的名字的话,那么离婚的时候肯定要针对房产的部分进行分割。不管法院是如何判决房产的问题,或者是夫妻双方自...


·农村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是什么?
    农村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是什么?当前国家正在实施新农村建设政策,其中避免不了农村房屋整改,农村居民难免要担忧房屋拆迁的问题,但又不了解相关的政策以及条例...


·拿我的房产抵押给担保公司,未还钱,结果是怎样
    拿我的房产抵押给担保公司,未还钱,结果是怎样一、拿我的房产抵押给担保公司,还不上担保公司钱,结果是怎样的?抵押,是指抵押人和债权人以书面形式订立约定...


·婚前的房产离婚能分吗 婚前房产属于共同财产吗
    一般夫妻离婚的时候都会涉及到对财产的分割,但这里的财产仅仅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在分割财产之前需要先对夫妻之间的财产作出认定才行。至于婚前的房产离婚能分...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