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用人单位什么时候签合同比较好

按照《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了实际的用工关系之后,就需要尽快的签订劳动合同,并且还要求是以书面的形式签订。那一般来讲,用人单位什么时候签合同比较好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可以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看看相关介绍。

一、用人单位什么时候签合同比较好
《劳动合同法》要求用人单位必须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如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本条的规定,给了用人单位一个终止劳动关系的选择权。当然,这里用人单位需举证证明已经书面通知劳动者签订合同,而劳动者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具有证据意识,在书面通知送达时应当有劳动者的签收证据或其它可证明已经向劳动者送达书面通知的证据,否则会弄巧成拙。
《劳动合同法》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二、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签订劳动合同可以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权利。但在实际生活中,由于进城打工的人数很多,但城市提供的就业岗位有限,因此用人单位不但可以随意挑人,有的还提出很多不合理的条件。一些用人单位为了尽可能的降低成本,不愿意对工人承担应有的责任,不愿意与就业者签订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进城就业者应当主动的向用人单位提出签订劳动合同的要求。那么怎么提出这个要求呢?
(一)直接向用人单位提出签订劳动合同的要求;
(二)如果用人单位有工会组织,就业者也可以向工会反映情况,请工会出面向用人单位提出要求;
(三)如果用人单位执意不肯签订劳动合同,就业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区的劳动行政部门反映情况,由劳动行政部门督促用人单位与就业者签订劳动合同。很多就业者到用人单位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意识,或者用人单位故意拖延甚至拒绝签订劳动合同。这样,就业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就没有任何合同。但是,就业者与用人单位之间还是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因此,如果在工作过程中,就业者的正当权益受到侵害,仍然有权向用人单位索取赔偿。
对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时间,《劳动合同法》也是有规定的,一般是在建立了用工关系之后的1个月之内,否则单位就需要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但这个双倍工资的支付最长也是不能超过11个月的。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拆迁安置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有哪几种?
    拆迁安置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有哪几种?主要内容(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


·买卖合同所有权转移有什么原则?
    买卖合同所有权转移有什么原则?不管是进行什么物品的买卖,此时购买者肯定都是为了获得该物品的所有权。而在买卖合同当中也就不可避免的涉及到所有权转移的问题...


·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是什么
    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是什么一、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合同成立,是指当事人达成协议而建立了合同关系。一般而言,合同成立要件有三:1、当事人意思表示须一致,即...


·解除合同的方式有哪些 合同怎么解除
    解除合同的方式有哪些,合同怎么解除解除合同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当解除的条件具备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自始或仅向将来消灭的行为。...


·未签合同主动离职有补偿金吗
    未签合同主动离职有补偿金吗?未签合同主动离职的有补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


·保定合同终止效力律师有什么专业解释吗
    您有过商业往来的应该很清楚,合同的签订是有时效期限的。一旦过了这个期限,那么合同等于就是作废处理了。一般在合同签订时,在合同的内容里面就应该做了关于这...


·谁可以主张合同无效,主张合同无效的主体是谁
    谁可以主张合同无效,主张合同无效的主体是谁合同是生活中最常见的一种文件,合同的效力对于合同的顺利履行十分重要。法律对于合同的无效情形做了详细的规定,那么...


·签合同可以让别人代签吗
    签合同可以让别人代签吗一、签合同可以让别人代签吗合同可以让别人代签,但需要具备委托书。作为委托代理人,代理委托人签订合同,由委托人享有合同权利、履...


·一、没签合同能随时辞职吗?
    一、没签合同能随时辞职吗?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为不定期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


·合同生效的条件个人签订需要满足哪些
    合同生效的条件个人签订需要满足哪些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包括合同行为能力和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这是当事人了解和把握合同的发展状况...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