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有好多

交通事故不仅仅会让人的爱车受损,更多的是给受害人带来伤残,甚至是死亡。如果仅仅是伤残的话就不得不先进行鉴定再来索赔,那么交通事故鉴定是否需要交费呢,如果需要的话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是多少,这部分费用能否向肇事者索赔,在索赔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时应注意什么?您看看下文就会清楚了。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是多少
伤残鉴定费是指交通事故中受伤的当事人在需要伤残鉴定时,到专业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所支出的费用。按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法医临床鉴定收费标准中未含医疗机构检验检查项目费用,医疗机构检验检查项目按现行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另行收费。
收费项目计算单位收费标准(元)
损伤程度鉴定:300-600/人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300-600/人
二、计算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应注意什么
1、伤残鉴定费的标准。伤残鉴定费的赔偿标准就是伤残鉴定机构收取的费用,鉴定机构是合法的专业鉴定机构。对于鉴定费,赔偿时需要保存鉴定费的票据,同时还应当与鉴定结论进行对照。
2、对于伤残鉴定,受害人最好是和致害人一起申请合法的专业机构进行鉴定,如果是单方面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当事人要求重新进行调查、鉴定或者勘察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鉴定结论是属于证据之一,如果致害方不认可鉴定结论,是可以申请法院重新鉴定的,如果重新鉴定与原鉴定不服或不存在伤残情况,法院是可能不支持赔偿鉴定费用的。
3、受害人申请伤残鉴定,如经鉴定不够伤残级别,受害人能否要求赔偿伤残鉴定费用。从理论上说,笔者认为,作为一般普通人,在没有专业鉴定知识情况下,除从一般普通人能够认知的不可能构成伤残的情形下,比如划伤、碰伤等轻微伤害。当事人申请伤残鉴定不构成伤残是支出的费用是可以要求赔偿并得到支持的。但如果第一次鉴定不构成,反复进行鉴定,超出一次的鉴定费用是不应该承担的。
实践中,交通事故鉴定只是索赔的前提,索赔才是关键,为了保证自己能够得到充足的赔偿数额,仅仅知道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的相关事项是不够的,此时还要了解当地关于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只有结合了赔偿标准之后,才能实际计算出赔偿数额。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交强险过期罚款吗
    交强险过期罚款吗,交强险晚交会有处罚么?现代社会,经济发达,有车一族日渐壮大。众所周知道路上行使的车辆全都需要交各种保险包括交强险。关于交强险的相关问题...


·交通事故扣驾照的情形有哪些
    交通事故的处罚中,最为常见的就是扣驾照,扣驾照需要符合法定情形,那交通事故扣驾照的情形都有哪些呢?既然是扣驾照,那么肯定有一定的时间,此时交通事故扣驾...


·喝二两白酒多长时间能开车
    这个主要取决于两个条件:第一,个体差异,每个人对酒精分解的能力是不一样的;第二,所喝酒的酒精含量,啤酒、白酒、红酒酒精含量各不相同,同时喝酒的量也会影...


·交通事故复核的程序是什么
    ,公安部出台了服务群众十六项措施,其中第十四条规定,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到《交通事故认定书》3日内,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那么具体来说交...


·没有身份证能处理交通事故吗?有哪些程序
    车辆载道路上行驶,发生了交通事故,就需要依照相关的交通法律规定,对事故进行责任认定处理,如果是非重大交通事故,可以当场协商解决。在当场部能协商解决是,...


·一、一死一伤交通事故赔偿的项目主要有哪些?
    一、一死一伤交通事故赔偿的项目主要有哪些?人身损害赔偿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范围包括:1、医疗费...


·商业车险赔付全额是多少
    商业车险赔付全额是多少?对于商业车险,是每一个车主都必须购买的,因为没有商业车险你的车就会受到很多的限制,甚至不能够上车牌,而且对你的车的意外事故也...


·未婚生一胎不用交社会抚养费了吗?
    未婚生育违反了国家计划生育的政策,所以国家会对违规生育子女的人征收社会抚养费。而很多人因为支付不起昂贵的社会抚养费而隐瞒生育子女的事实,却导致了孩子成...


·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的实施细则都有哪些内容?
    虽然我们一直在强调遵守交通规则的重要性,但是交通事故还是频频的发生。在交通事故发生后最重要的是伤员的救治,其次才是事故责任的追究。为了能提高处理交通事...


·交通事故定性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交通事故定性标准是怎么样的?道路交通事故的定性标准是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其中过错主要是过失而非故意,意外主...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