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如果婚内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夫妻双方有一方出轨,如果夫妻要离婚的话,要对夫妻的共同财产进行分配。离婚财产的分割有着应该遵循的规定和分配原则,同时,夫妻双方对于离婚的共同财产有着平等的分配权和支配权。那么,如果婚内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配呢?我们来共同了解一下。

一、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称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和支配。夫妻共同财产主要包括下列财产:

1、夫妻双方或一方工资、奖金、津贴及其他工资性收入;

2、夫妻双方或一方生产、经营的收益所得;

3、夫妻双方或一方通过其知识产权获得的收益。是指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4、夫妻双方或一方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主要是指: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夫妻对上述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和支配权,这里的有平等的处理权和支配权有两层含义,第一层含义是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第二层含义是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二、离婚财产的分割应遵循的规定:

1、双方协商决定。

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也就是说,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2、男女平等。

依《婚姻法》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男女平等”的原则,不能歧视妇女,不能认为妇女挣的少,就应少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

3、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

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4、给予补偿的原则。

依《婚姻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是指依法分割夫妻财产时,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要求补偿,补偿是从分割后的财产中支付,分割的财产不足支付的,从其个人财产中补足。

夫妻要共同来所有和支配。按照平等分配的原则,夫妻双方应该平等的协商,取得一致的意见,最终使得夫妻双方对于分配结果都比较满意。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一、分割夫妻财产法律协议范本的格式是什么?
    一、分割夫妻财产法律协议范本的格式是什么?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男方:________,________族,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生,住址________,身份证号...


·离婚后户口怎么办,怎么迁走?
    离婚后户口怎么办,怎么迁走?1、两个人离婚后户口就要分开了,就不能再一个户口本了,自己要有自己的户口本了。2、离婚后拿着户口本,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户口的地...


·老人生前立遗嘱给一个子女有效吗?
    老人生前立遗嘱给一个子女有效吗?老人遗嘱财产只给一个子女是合法有效的。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而且最好把遗嘱进行公证。但是要符合以下的条件:1、老人完全...


·离婚抚养费变更是否可以 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抚养费
    一般在父母离婚的时候会对孩子的抚养费数额做出计算、约定,但决定抚养费数额的客观因素可能会随时间的推移而发生变化,那么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子女生活时...


·一、法院判决离婚时一并分割财产么?
    一、法院判决离婚时一并分割财产么?通常都是判决离婚时一并分割财产的,离婚案件属于民事诉讼,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对哪些事项判决,取决于原告在起诉...


·一般如何约定探望权
    约定探望权1、法律规定,离婚后不带孩子的一方有探视孩子的权利,带孩子一方及其家人不得阻挠。在离婚协议中,探视权往往不被当事人所重视,只是在离婚协议中简...


·国家赔偿法赔偿金额标准是怎样的?
    一、国家赔偿法赔偿金额标准是怎样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2019年5月15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


·离婚小孩抚养费一个月多少钱
    离婚小孩抚养费一个月多少钱根据我国《婚姻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抚养费包括教育、生活、医疗等费用,夫妻双方原则上各承担50%,但由于孩子随夫妻一方生活...


·如果夫妻双方感情不和
    如果夫妻双方感情不和,彼此相处下来都不是很愉快,其实可以去办理离婚手续了。还彼此一个自由,对双方都有好处,但是离婚时遇到最大的问题就是财产分割方面的了...


·新婚姻法 再婚 婚前财产能分割吗?
    新婚姻法再婚婚前财产能分割吗?新婚姻法再婚婚前财产能分割吗?无论结婚几次,都相当于重新结婚,原本属于各自的个人财产归属是不会改变的,婚姻存续期间产...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