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医疗纠纷可以法律援助吗

医疗纠纷可以法律援助吗? 一、医疗纠纷可以法律援助吗?
申请法律援助的公民必须具备两个条件,即申请人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需要法律帮助;确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或无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只要得到了上述条件就完全可以申请法律援助了。
医疗纠纷是指医患双方对医疗后果及原因认识上产生分歧,患方对医疗机构的诊疗工作不满,认为患者出现死亡或伤残等不良后果是由于医务人员诊疗过失引起,而向医疗机构、卫生行政部门或司法机关提出追究责任和赔偿要求的案件。
二、医疗纠纷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的方式是什么?
可以到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申请。刑事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1、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询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2、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3、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4、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
三、发生医疗纠纷后,患者如何处理?
1、保全证据复印住院病历包括住院日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影像检查资料、出院记录等。对卫生部规定不能复印的病程记录、会诊记录或无法复印的实体资料等,要求及时封存。对患者死亡有异议的,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尸检。
2、与医疗机构协商解决当事人自愿与医疗机构协商解决医疗事故赔偿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且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
3、向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经调解双方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不成或一方反悔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再调解。
4、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当事人不愿意协商或协商不成,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当事人不是在正规的医疗机构就医造成人身损害的,不属于医疗事故范围,可以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因此产生有关的赔偿由受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讲到这里,您应该对医疗纠纷可以法律援助吗有了一点了解。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无外乎两个,当事人有正当理由和经济困难。只要患者符合这些条件,就可以在处理医疗纠纷过程中申请法律援助,这样即便是请不起律师,也能通过援助中心的律师为自己代理案件。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医疗损害责任划分比例和赔偿标准是什么?
    医疗损害责任划分比例和赔偿标准是什么一、医疗损害责任划分比例国家在总结医疗事故处理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确定了处理时不仅要考虑医疗事故的等级,还要考虑损...


·年全国医患纠纷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年全国医患纠纷赔偿标准是怎样的一、医患纠纷医患纠纷是指发生在医疗卫生、预防保健、医学美容等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企事业法人或机构中,一方(或多方)当事人...


·发生医疗纠纷怎么处理方法是什么?
    发生医疗纠纷怎么处理方法是什么?国家在针对社会上出现的医疗纠纷问题,为了能够缓和社会上医患之间紧张的关系,营造一个问题的社会医疗环境。出台了相应的解决...


·常见的医疗纠纷解决4种途径是怎样的
    常见的医疗纠纷解决4种途径是怎样的?医疗纠纷在很多地区很多医院都曾发生过,给医院的正常医疗秩序造成了严重的影响。为此国家和各地区管理部门相继出台了医疗...


·江西省医院物业管理额合同期限是多久
    江西省医院物业管理额合同期限是多久物业管理是当今时代人们最熟悉不过的了,一般在购房以后,公民就需要交纳一部分的物业管理费,交纳物业管理费以后,物业公司...


·随着社会的进步,科技的发展,相对应着我国医疗水平也飞速提升,
    随着社会的进步,科技的发展,相对应着我国医疗水平也飞速提升,由此不难想象出延迟退休已是未来走向。但至今相关政策仍未出台,因此此时男女还是会按照之前国家...


·异地医保报销最新政策是什么?
    异地医保报销最新政策是什么?一、医保异地报销条件1、已办理异地安置、探亲、驻外工作学习等外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的参保人员,在异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


·医疗事故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年限多久?
    医疗事故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年限多久?一、医疗事故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年限多久?1、医疗事故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年限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


·医疗意外怎么赔偿
    赔偿标准如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非法行医罪为何修改?
    非法行医,在我国指的是没有相关的资格证书就从事医疗活动,对于这种行为,我国进行严厉的打击,也在刑法上规定的非法行医罪。这个罪名,实际上是经过了修改的。...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