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民间私募基金合同范本

民间私募基金合同范本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经济越来越富裕,很多家庭都有一笔不小的闲置资产。银行利息较低,甚至跟不上通货膨胀的速度。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利用闲钱投资,有人用来购买股票,也有人开始了一些新兴的投资方式——私募资金。接下来,律师将和您分享民间私募基金合同范本。

私募基金是私下或直接向特定群体募集的资金。与之对应的公募基金是向社会大众公开募集的资金。人们平常所说的基金主要是共同基金,即证券投资基金。

私人股权投资(又称私募股权投资或私募基金),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用来指称对任何一种不能在股票市场自由交易的股权资产的投资。被动的机构投资者可能会投资私人股权投资基金,然后交由私人股权投资公司管理并投向目标公司。私人股权投资可以分为以下种类:杠杆收购、风险投资、成长资本、天使投资和夹层融资以及其他形式。私人股权投资基金一般会控制所投资公司的管理,而且经常会引进新的管理团队以使公司价值提升。

民间私募基金合同范本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要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范本书。

二、职责范围:前台桌面、会议室、经理室、综合办公区、会计室及陈列的办公设施。

三、工作职责:

1、服从工作安排,完成在指定时间内的一切工作任务。

2、保证责任范围内的清洁、干净、无尘土。

3、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到岗需提前请假通知甲方,误时时间扣除当日工资或则日补班。

4、在做经理室工作时,不得擅自动用经理的物品、不得翻阅。

5、损坏的物品,按原价赔偿,从工资内扣除。

四、工作时间:

每日工作 _个小时,双休。 工作时间为:

五、薪资:每日25日发薪。国家规定最低每小时_元。本公司支付每小时_元。

六、保险福利待遇:

乙方自行购买社会保险,乙方在为甲方工作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等均由乙方自己承担。

七、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甲方提供乙方劳动所用工具和劳动保护工具,乙方为甲方提供劳动。在工作期间尽职尽责。

八、解除范本:

甲乙双方需解除本范本,提前两天通知对方。

本范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分别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投资之前一定要先了解其风险,理性投资,不可盲目跟风。民间私募资金,一定要先了解其合同的格式,写明要点重点,避免后期出现合同纠纷,造成财产的损失和不必要的麻烦。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怎么区别合同担保的抵押和质押
    怎么区别合同担保的抵押和质押一、怎么区别合同担保的抵押和质押债务人或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移交的动产或权利为质物。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


·合同中是否需要约定质押权期限?
    合同中是否需要约定质押权期限?一、什么是质押权?质押是担保的一种方式,质权人因质押而取得的权利为质押权,指债权人与债务人或债务人提供的第三人以协商订...


·合同诈骗罪中合同的种类是什么?
    合同诈骗罪中合同的种类是什么?合同诈骗罪中的合同种类,主要是指经济合同。并不能认为凡是利用、合同(如行政合同、赠与合同、劳务合同等)进行诈骗的都构成合同诈...


·签合同后毁约中介费能要回来吗?
    签合同后毁约中介费能要回来吗?签合同后毁约在对方存在违约的情况之下中介费能要回来,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


·只要是合同,不管是什么?
    只要是合同,不管是什么类型的,属于一般的合同还是特殊合同,其实都是可能存在违约的情况,当然具体的违约情况可能是一方违约也有可能出现双方违约的时候。而不...


·合同诈骗罪有追诉期吗
    对于刑事犯罪行为,不是说任何时候都是可以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对此我国法律中专门规定了追诉期,也即追究犯罪或者侵权行为的有效期限。那是不是每个刑事犯罪...


·保证合同生效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在交易中,买卖双方如果想要达到自己的合同目的,就必须要先保证买卖双方所签订的买卖合同是有效的。那么,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保证合同生效具备的条...


·同时抗辩权存在那些合同,其执行方式是怎样的
    同时抗辩权存在那些合同,其执行方式是怎样的?在我国法律中,是有同时履行抗辩权这一概念的,并且区别于抗辩权。对于抗辩权来说,是合同一方具有的权利;而同时履...


·合同解除针对的标的是什么?
    合同解除针对的标的是什么?合同解除针对的标的是有效合同,如果不是有效合同则谈不上解除。《民法典》设置解除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解决这样的矛盾:合同有效成立之...


·广告制作合同范文是什么?
    广告制作合同范文是什么?现阶段社会发展越来越快,很多商品需要宣传从而提高自己的销售量,这其中就涉及广告的各项内容,广告制作中也涉及了多项复杂繁琐的内...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