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劳动纠纷申请法律援助需要哪些材料?
www.nj64.cn
劳动纠纷申请法律援助需要哪些材料?
劳动纠纷是现如今生活中最常见的一种纠纷,很多的人几乎都遇到多,其中有很多都需要法律援助的,但是每种所需要法律援助的纠纷都有不同的解决方法和所需要的材料,那么劳动纠纷申请法律援助需要哪些材料?
一、劳动纠纷申请法律援助需要哪些材料
申请人申请法律援助,除填写申请表外还应提交下列材料:
1.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
2.申请人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3.与本案有关并且有事实证明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需要法律帮助的证据材料:
1)劳动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已经立案的案件,应提交受理案件通知书仲裁申请书、起诉书或答辩状等;
2)动合同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书、工作证、用人单位出入证等);
3)劳动者被开除、除名、辞退有关书面凭证;
4)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
5)工资收入凭证;
6)欠薪证据;
7)购买社保凭证等;
8)法律援助机构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相关材料。 提供法律援助的形式有哪些?
法律援助主要采取以下形式:
(1)刑事辩护和刑事代理;
(2)民事、行政诉讼代理;
(3)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
(4)公证证明。
二、解除劳动纠纷合同约定条件有哪些
1、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解除的条件 当条件符合时,合同解除。
2、工作交接 用人部门安排员工依照规定进行工作交接。
3、结算薪资和经济补偿 在员工办理完毕工作交接时,财务部门应当结算并支付该员工的薪资(如果有经济补偿的,应当支付)。
4、劳动合同解除 办理完毕工作交接并结清薪资、补偿,劳动合同即时解除。
5、出具离职证明 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人力资源科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员工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法律援助的程序 一个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流程包括案件受理、审查、指派、承办、监督等阶段。
(1)案件的受理 公民获得法律援助的途径主要有两种,一是依法申请;二是由人民法院指定。民事、行政案件的申请,应当向负有赔偿给付义务的义务机关或义务人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申请;刑事案件的申请,应当向审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由人民法院指定辩护的案件,由人民法院所在地或审判地的法律援助机关受理。 公民申请法律援助应当提供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包括:
①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②经济困难的证明;
③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
(2)案件的审查 法律援助机构主要从申请人的主体资格、申请事项是否属于法律援助案件的范围和提交的材料是否真实与齐全三个方面进行审查。 审查的结果及处理的方式,包括4种情况:一是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及时决定提供法律援助;二是认为申请人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不齐全的,可以要求申请人作出必要的补充或者说明。申请人未按要求作出补充或者说明的,视为撤销申请;三是认为申请人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需要查证的,由法律援助机构向有关机关、单位查证;四是对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理由。
(3)案件的指派、承办和监督 根据司法部《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暂行管理办法》主要包括以下一此规定:
一是接受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人员,包括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基层法律服务所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机构的工作人员(含法律援助专职律师)和其他社会组织所属人员。
二是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有提供法律援助的义务,每年应当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办理一定数量的法 律援助案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情况将作为律师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是法律援助机构应当通过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安排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承办。法院指定辩护案件也应当指定到当地法律援助机构,冉由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给律帅事务所。
四是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接到指派通知后,应当在24小时内,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和需要,安排人员承办,并将安排情况及时反馈给指派的法律援助机构。 五是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人员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法律援助机构报告,法律援助机构经审查核实的,应当终止该项法律援助:
①受援人的经济收入状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
②案件终止审理或者已被撤销的;
③受援人又自行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代理人的;
④受援人要求终止法律援助的。
六是受指派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律师或者接受安排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社会组织人员在案件结案时,应当向法律援助机构提交有关的法律文书副本或者复印件以及结案报告等材料。法律援助机构收到前款规定的结案材料后,应当向受指派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律师或者接受安排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社会组织人员支付法律援助办案补贴。
七是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提供法律援助不得收取任何财物。
综上所述,劳动纠纷申请法律援助需要哪些材料一般都是身份证或者证明身份的说明、家庭困难的证明、工资收入凭证、欠薪证据、购买社保凭证,还有一些法律援助机构所需要的材料。只有材料准备齐全,才会有可能的成功申请法律援助,如果有什么其他帮助,可以咨询当地的法律援助机构。
<<案发地
*
<<手机号
*
·
强迫劳动罪中的威胁行为有哪些?
一、强迫劳动罪中的威胁行为有哪些?制人身自由方法,是指将他人的人身自由控制在一定范围、一定限度内的方法。如不准职工外出、不准职工参加社交活动等。...
·
施工方承担施工造成的侵权责任吗?
施工方承担施工造成的侵权责任吗?一、施工方承担施工造成的侵权责任吗?施工方是否承担施工造成的侵权责任,主要是判断施工单位是否尽到了法定的责任。根据...
·
一、不签订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吗?
一、不签订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吗如果用人单位没和劳动者签合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那么就应该得到双倍工资的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
·
非自愿性解除劳动合同如何写仲裁状
在解除劳动合同这件事情上,如果本人和单位对于解除劳动合同存在争议,就比如说员工本人是因为受到了来自用人单位各种各样的压力,在逼不得已的情况下才解除了劳...
·
烧伤工伤鉴定细节标准是怎样的?
首先,您要知道一个概念。工伤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那么烧伤工伤可以在工伤的概念上延伸。...
·
既成事实劳动关系如何认定?
一般情况下,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定劳动关系后,会签署劳动合同来约束对方的行为。在劳动合同中会约定劳动期限,若先期限届满,任何一方都没有提出解除劳动关系...
·
辞退三期员工怎么赔偿多少钱?
辞退三期员工怎么赔偿多少钱?一、辞退三期员工怎么赔偿多少钱?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用人单位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违犯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依照...
·
工程承包结算于算费用由哪方付?
工程承包结算于算费用由哪方付?工程建设时产生的费用与责任都是在签订相关合同时就已经明确了的,根据利益双方当事人协商好条件达成协议而签订,所以工程承包...
·
辞退员工什么情况下双倍补偿金
辞退员工什么情况下双倍补偿金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无任何理由,也未支付任何经济补偿的,你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过错情形,可认定该用人单位行...
·
工伤事故赔偿流程怎么走
工伤事故赔偿流程怎么走一、工伤事故赔偿流程怎么走1、知悉工伤事故损害的发生。用人单位在事故发生后,在24小时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报案(节假日、周日顺...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