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夫妻分居异地怎么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是我们常见的离婚方式之一,夫妻一方通过提起离婚诉讼,提出诉讼请求和理由,能使离婚之后的财产和抚养关系得到很好的解决。离婚诉讼也是民事诉讼,需要遵循民事诉讼的一般规定。譬如,提起诉讼的法院需要遵循原告就被告的原则。那么,在离婚诉讼中,夫妻分居的,异地怎么诉讼离婚?我们为您解答。

一、异地怎么诉讼离婚?

(一)提起离婚诉讼首先要选择受理诉讼法院地及受理法院,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民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四)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五)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六)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七)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诉讼可以在原告住所地或户籍地进行起诉)。

二、离婚诉讼的具体程序:

(一)起草起诉状;

(二)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四)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五)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六)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七)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

(八)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综上所述,解决异地怎么诉讼离婚主要是解决离婚诉讼管辖法院的问题。异地诉讼的,原则上还是应当到被告住所地起诉离婚;如果夫妻双方都在异地,可以向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诉讼离婚;如果被告离开住所地达到了一定年限,可以向原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在被告被采取强制措施、下落不明的情况下,也可以不在被告住所地起诉离婚。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农村集体土地租赁最长期限是多久
    农村集体土地租赁最长期限是多久在我国,农村用地分为农用地和宅基地。农用地属于集体土地。办理相关的证明以后,就可以进行分配和利用。生活中,您可能会将自己...


·中药材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中药材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中药材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


·长临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长临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


·宅基地可以继承吗?
    农村宅基地不能继承。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使用权属于房屋所有人,农村村民的宅基地使用权是基于村民的...


·河北征地补偿最新标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政府拆迁征地从本质上来讲也是带有强制性的,因为征地补偿的标准是由政府单方面决定的,只要征地补偿的工作是按照当初制定的方案开展的,那大多数民众其实都还是...


·最新云南省楚雄州双柏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年最新云南省楚雄州双柏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云南省楚雄州双柏县土地共有五类:  一类区片范围:妥甸镇:东城社区居民委员会、西城社区居民委员会、小...


·盗窃销赃地公安是否有管辖权
    一、盗窃销赃地公安是否有管辖权?盗窃销赃地的公安机关也具有管辖权,关于刑事案件立案管辖权的规定是:1、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


·国家修路占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国家修路占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国家修路占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家修路占地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构成。 ...


·由于目前商品房房价居高不下,很多人更愿意选择地理位置和价位都
    由于目前商品房房价居高不下,很多人更愿意选择地理位置和价位都比较适中的回迁房。随着回迁安置房竣工验收,一批回迁房逐渐上市交易,一系列问题也随之产生。而...


·楼房有土地使用证的依据是什么
    其实本身有一多半的人在生活中是根本没有机会能够接触得到毛坯的土地的,这也是您容易忽略土地使用证这么重要的物权证明的关键所在,因为我们所关注的只不过是土...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