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洛阳土地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www.nj64.cn
洛阳土地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俗话说拆迁富三代,很多人都希望能遇上拆迁,从此一夜暴富。这现象,其实是由于我国实行的是征地拆迁补偿的政策引起的。每个地方政府都会依据本地经济的发展情况制定当地的拆迁补偿政策,以及当地的拆迁补偿项目。那么,洛阳土地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详情参考下文。
洛阳市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说明
一、关于建(构)筑物补偿
1、拆迁各类房屋的补偿,包括旧料损失、拆除、搬运、新建人工等费用。在执行中可根据物价水平、房屋新旧程度确定补偿标准的上限或下限。
2、房屋按24厘米砖墙、层高2、8米(3米以上按超高计算)、普通粉刷(含乳胶漆、仿瓷涂料)、木制或铝合金(塑钢)门窗、水泥或砖地坪、正常水电设施进行计算,高度增减可适当增减补偿费。
3、厨房、厕所、牲畜家禽圈舍等,根据情况酌情给予补偿。
4、空调、闭路电视(线)、太阳能热水器(管线)、座机电话等通讯设施拆移,按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予以补偿。
5、拆迁户搬家补助费以四口人为准,每户800元;拆迁过渡费按9个月每人每月150元标准发放;对按期搬迁的可适当给予奖励。
6、征地拆迁决定发布后,抢盖的建筑物及装修内容一律不予补偿。
二、关于零星树木补偿
1、依法移伐补偿的树木,树归原主。
2、成片观赏花卉及苗圃等按照种植规范,依据相关部门规定标准补偿。
3、经济林(含竹林、果园、林木类药材)的补偿按照种植规范,依据相关部门规定执行。
4、征地拆迁决定发布后,抢栽、抢种的树木一律不予补偿。
三、关于水井、水渠补偿
1、水井补偿按照开凿工程、用料及用工量计算。铸铁管井筒可参照砼管井筒增加材料差价进行补偿。
2、废枯井按照同类井标准的10-30%进行补偿。
3、水渠补偿包括旧料搬运、材料损失、拆建工费等。
四、关于通讯、供电线路补偿
1、电杆占地按照每杆3平方米、拉线占地按照每线2平方米、铁塔按照塔基实际占地计算补偿面积,补偿标准按照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
2、补偿费包括拆迁电线、电杆、拉线、配件等设施所需的拆迁费。
五、关于坟墓补偿
补偿费包括迁葬的工、料费用。
六、关于其他补偿
1、持有效证件的乡、村办企业及农民私营企业的厂房、设备等搬迁费用,按照具有资质的专业评估机构的评估价予以补偿。
2、《洛阳市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没有涉及的地面附着物,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偿。
七、特别说明
1、《洛阳市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适用于各城市区,吉利区和各县(市)可参照执行。
2、在《洛阳市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印发之前已签订征地补偿协议或已经开始实施拆迁的,仍按原标准进行补偿。
3、本标准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洛阳市建设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洛政〔2009〕9号)同时废止。
洛阳市政府也根据本地的情况制定了拆迁补偿标准,洛阳的拆迁补偿跟大部分地方的拆迁补偿一样,按照地上附着物的类别进行划分了不同的赔偿标准。比如关于地上建筑物的补偿,关于地上农作物的补偿,甚至连拆迁遇到坟地的补偿都有,还是比较全面的。
<<案发地
*
<<手机号
*
·
土地使用权的抵押贷款的法律规定
土地使用权的抵押贷款的法律规定能证明个人财产的一般就是分为年薪、房产证、土地使用证以及其他的经济财产证明,向银行贷款时就需要贷款人提供等值的个人财产作...
·
2023年西安港务区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西安港务区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西安港务区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西安市关于港务区征地补偿标准如下:根据《西安国际港务区管理委员会征地补偿公告》(西港征告字〔...
·
农村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农村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构成。一、土地补偿费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
·
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程序
程序:(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承包工作小组;(二)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三)依法召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
·
邓州省道征地补偿标准包括哪些内容?
邓州省道征地补偿标准包括哪些内容?征地补偿对于农民来说是至关重要的,邓州省道征地补偿标准包括有哪些内容呢?国家制定各个片区征地补偿标准不相同,目的是...
·
拥有房产证的集体土地使用权更名过户可以吗
拥有房产证的集体土地使用权更名过户可以吗当今社会,说起了房子可以说是每个人都很关注的产权问题。公民依据法律规定可以获得合法的集体土地使用权,有些人可能...
·
广州租售同权对房地产有什么影响?
广州租售同权对房地产有什么影响?1、缓解了人们的买房热情曾经何时,多少父母,就是为了一套学区房,唏嘘不已。不少人买房和换房的目的是为了孩子的教育,现在广...
·
现在房屋没有土地使用证能更名么?
现在房屋没有土地使用证能更名么?一、现在房屋没有土地使用证能更名么?理论上说,一般需要三证才可以交易,没有土地证是不可以交易的。但是实际操作过程中有...
·
农村土地使用权的流转方式有哪些?
农村土地使用权的流转方式有哪些?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我国农村的一项重要制度,随着近年来我国农民外出务工人数的增多,农村土地出现了大量的闲置。对于农民...
·
土地使用权差额所得税需要缴纳吗?
土地使用权差额所得税需要缴纳吗?国家单位及个人都可以拥有土地使用权,也有权利对其进行转让出售,土地在转让出售过程中所要缴纳的税收种类有很多,如果出售土...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