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判多久?
www.nj64.cn
配合公安机关办案是我们每一个公民应尽的责任,但是总有些不法分子或者是漠视法律法规的的人做出一些挑战法律底线事情,像是谎报和不报安全事故就是其中之一。因为谎报和不报往往会造成更多的财产损失,那么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判多久呢?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详细的了解吧。
一、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判多久
(一)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的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司法机关在使用本条规定处罚时,应当注意一下的问题:
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矿山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在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规定的“情节严重”:
2、导致事故后果扩大,增加死亡一人以上,或者增加重伤三人以上,或者增加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
3、实施下列行为之一,致使不能及时有效开展事故抢救的:
(1)决定不报、谎报事故情况或者指使、串通有关人员不报、谎报事故情况的;
(2)在事故抢救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
(3)伪造、破坏事故现场,或者转移、藏匿、毁灭遇难人员尸体,或者转移、藏匿受伤人员的;
(4)毁灭、伪造、隐匿与事故有关的图纸、记录、计算机数据等资料以及其他证据的;
4、其他严重的情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1)导致事故后果扩大,增加死亡三人以上,或者增加重伤十人以上,或者增加直接经济损失三百万元以上的;
(2)采用暴力、胁迫、命令等方式阻止他人报告事故情况导致事故后果扩大的
5、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
(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矿山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危害矿山生产安全构成犯罪的人,在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积极组织、参与事故抢救的,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矿山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国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投资入股矿山生产经营,构成本解释涉及的有关犯罪的,作为从重情节依法处罚。
依照法律规定,如果是确定了是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那么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判多久则是根据问题的严重性来进行处理的,其中如果是情节严重的是会被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而如果是情节稍轻的则会被处以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的。
<<案发地
*
<<手机号
*
·
涉嫌诈骗判刑多少年2023
涉嫌诈骗判刑多少年1、诈骗罪主要以诈骗的数额来量刑:《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
·
犯罪分子坐牢身份证什么状态?
犯罪分子坐牢身份证什么状态?人在坐牢期间身份证不能用。根据《居民身百份证条例》第十条 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人和被劳动教养的人以及被羁押的人,尚...
·
泄露个人信息罪判几年?
泄露个人信息罪判几年?一、泄露个人信息罪判几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
·
前罪是缓刑构成累犯吗
累犯是针对部分犯罪人员,已经受过一定时间的刑事处罚,在刑事处罚完毕之后(执行完毕或者是赦免)后,在一定的时间内在此由于刑事犯罪而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犯罪。对...
·
涉嫌妨害作证罪公安管吗
涉嫌妨害作证罪公安管吗?妨碍作证罪属于公安机关的管辖范围,可以到公安机关报案,《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构成...
·
危害公共卫生罪有哪些?
危害公共卫生罪有哪些?危害公共卫生罪有哪些??一、行医系列1、医疗事故罪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就诊人死亡或健康受到严重损害(结果犯)。...
·
故意伤害构成刑事案件赔钱吗
故意伤害构成刑事案件赔钱吗?故意伤害构成刑事案件也需要赔钱的,受害人可提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99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
·
不适用刑事简易程序的情形包括哪些?
刑事诉讼中,对于案件具体适用的程序也是分为了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的。其中只有符合规定情形的,才能适用简易程序,否则就只能按照普通程序进行审理了。那您知道...
·
敲诈勒索罪能否直接向法院起诉?
敲诈勒索罪能否直接向法院起诉?一、敲诈勒索罪能否直接向法院起诉?1、敲诈勒索罪受害者人可以自行到法院进行立案,此时是采取自诉方式寻求救济。刑事案件的...
·
刑法规定打死人不赔钱可以吗?
刑法规定打死人不赔钱可以吗?不可以,刑法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刑事诉...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