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破产清算不还钱该怎么办呢

破产清算不还钱该怎么办呢

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有的企业经营力弱的很容易破产,企业破产也是很常见的,破产需要对公司进行清算了解公司当前的具体情况,对债务进行履行,但是也有企业破产清算不还钱,让债权人的利益严重受损。如果您遇到类似的情形该怎么办呢,可以随我们一起去讨论下。

一、破产清算不还钱该怎么办呢

根据《公司法》及有关规定,破产清算程序中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对于公司债务,瑕疵股东以其抽逃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负责。

二、申请破产后债务怎么办

公司破产后债务怎么办?公司的破产财产是指破产宣告时及破产程序终结前,破产人所有的供破产清偿的全部财产。破产财产清偿的先后顺序是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和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等。

破产财产清偿的先后顺序:

(一)破产费用

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二)共益债务

共益债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以及破产程序顺利进行而发生的债务。

共益债务包括:

1、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2、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无因管理,是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为避免造成损失(损失即包括自己也包括他人,或者仅为他人),主动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

3、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如售货时多收货款,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等。

4、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

5、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6、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三)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额清偿要求的,按比例分配。【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七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第一百九十条: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依照有关企业破产的法律实施破产清算。

导致债权人的利益受损。因此在进行破产清算的过程中,要摸清楚企业当前的负债情况,了解企业债权人有哪些,确保企业在破产时也要履行未完的责任和义务,确保合作伙伴的利益不受损。破产清算是公司破产之前必不可少的程序,作为企业也要认真履行责任,站好最后一班岗。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出让土地使用权破产企业该如何处理?
    出让土地使用权破产企业该如何处理?一、出让土地使用权范围1、供应商业、旅游、娱乐、工业用地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以及有竞争要求的工业用地;2、其...


·破产撤销权发生的情形是怎么样的?
    破产撤销权发生的情形是怎么样的?一、破产撤销权发生的情形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百四十七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


·银行破产法是怎么规定的
    银行破产法是怎么规定的一、银行破产法是怎么规定的银行破产法就是存款保险条例,《存款保险条例》是为了建立和规范存款保险制度,依法保护存款人的合法权益,及...


·企业破产清算组的工作方案是怎样的?
    企业破产清算组的工作方案是怎样的?企业破产清算组工作方案企业破产律师事务所根中级人民法院,依照《破产法》及有关规定指定我所为企业破产清算组成员之一...


·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如何进行
    1、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2、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2)通知、公告债...


·有限公司解散清算操作程序是什么?
    有限公司解散清算操作程序是什么?有限公司解散清算操作程序一、有限公司解散原因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公司的解散原因有: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


·破产清算 债权分配顺序是怎样的
    破产清算债权分配顺序是怎样的企业在进行破产清算时,赔偿是有先后顺序的。原则上先支付破产费用,然后依次按照,职工工资以及社保相关费用,所欠税款,普通破...


·债权债务清算协议书主要有哪些
    债权债务清算协议书主要有哪些条款?债权人同债务人建立债权债务关系后,为保险起见,双方可以签订一份债务清算协议书。协议书明确债务金额、偿还期限、逾期处...


·法院为破产企业指定的清算人属于什么代理?
    法院为破产企业指定的清算人属于什么代理?一、法院为破产企业指定的清算人属于什么代理法院为破产企业指定的清算人属于法定代理二、清算人范围我国公司法...


·企业破产员工能得到什么补偿
    企业破产员工能得到什么补偿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用人单位依法宣布破产的,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其次,根据《中华人...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