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医疗纠纷司法鉴定费用收取标准是什么?

医疗纠纷司法鉴定费用收取标准是什么?
现代社会,医患关系紧张,在现实生活中,经常可以看到医生与患者之间发生冲突,有时候甚至是大打出手,但是绝大多数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在诉讼活动中经常需要进行医疗纠纷的司法鉴定。那么,医疗纠纷司法鉴定费用收取标准是什么?接下来就让我们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医疗纠纷司法鉴定费用收取标准是什么这个问题。

一、医疗事故司法鉴定费用是多少

患者家属或医疗机构应委托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应当按规定缴纳鉴定费。若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预先缴纳鉴定费。卫生行政部门移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当事人预先缴纳鉴定费。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事故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当事人支付。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对需要移交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

重新鉴定时不得收取鉴定费。

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十条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二、收费原则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分为首次鉴定和再次鉴定。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专家鉴定组进行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为首次鉴定;省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进行的医疗事故争议的鉴定为再次鉴定。首次鉴定和再次鉴定可收取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费。

一般情况下,区(县)级医疗事故鉴定费为2500元左右,省、直辖市级为3000元左右。

三、医疗事故鉴定费用由谁预缴付

1、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预先缴纳鉴定费;

2、卫生行政部门移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当事人预先缴纳鉴定费;

3、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对需要移交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

4、法院首次委托鉴定的,由医疗机构缴付;

5、对首次鉴定不服,再次申请鉴定的,由申请再次鉴定人缴付;

6、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当事人支付。
每个地方的司法鉴定的费用多多少少有些不同,毕竟每个地方的经济发展水平也是不一样的,一般来说,医疗纠纷的鉴定费用在三千左右。如果您对于医疗纠纷司法鉴定费用收取标准是什么这个问题还有什么不懂的,我们建议最好在当地找一个专业的律师进行咨询。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最新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及相关知识有哪些
    最新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及相关知识有哪些当今社会,越来越多的医疗事故走进我们的视线,致伤致残甚至是致死,令人惋惜与遗憾,那当我们遇到医疗事故时,我们该怎...


·常见的医疗纠纷解决4种途径是怎样的
    常见的医疗纠纷解决4种途径是怎样的?医疗纠纷在很多地区很多医院都曾发生过,给医院的正常医疗秩序造成了严重的影响。为此国家和各地区管理部门相继出台了医疗...


·非法销售医疗器械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非法销售医疗器械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非法销售医疗器械罪立案标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


·诉讼程序中医疗纠纷处置流程
    诉讼程序中医疗纠纷处置流程一、诉前准备工作医疗纠纷发生后,患方应第一时间和医务科联系、投诉,要求复印诊疗病历,并会同医方代表一起共同封存病历(包括诊治...


·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分配原则
    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分配原则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分配在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中,人民法院要做出患者胜诉的判决,必须要确认下列事实存在:1、患者在医疗过程中受到...


·高空坠物大家赔医药费可以得到的赔偿比例是多少?
    高空坠物大家赔医药费可以得到的赔偿比例是多少?高空坠物险保费和保额是损失的70%,对高空坠物案件分两种情况,一种是明显能找到致害方的,比如居民楼坠落花盆砸...


·辽宁异地医保报销最新政策是什么?
    在实践中,有很多的人由于种种原因生病住院和缴纳医疗保险的不是同一地方。但也是可以进行异地医保保险的,解决了人们在外医疗报销的问题。那么您是否知道异地医...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是什么?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是什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是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制定的,经过会议讨论后通过,这一细则改变了我国过击医疗机构多头管理、靠...


·医疗事故鉴定的启动方式
    具体方法是:其一、卫生行政部门移交鉴定,即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


·没证据的情况下在医疗事故中应该怎么样维权?
    没证据的情况下在医疗事故中应该怎么样维权?一、没证据的情况下在医疗事故中应该怎么样维权1、复印封存病历资料要及时《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10条规定:“...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