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新进员工入职协议怎么写?

为了方便公司和管理,保障用人单位和员工合法权益的维护,在员工通过公司试用期,正式办理入职时,双方都会签署劳动合同,确定双方法律上的雇佣关系。那么,新进员工入职协议书应该怎么写呢?下面就将为您带来员工入职协议书的书写方式。

一、最新员工入职协议书篇1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有关规定,经协商甲、乙双方共同签订本协议,共同执行。

1、本协议期限为(年/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2、乙方工作任务如下:

3、乙方在协议约定工作期间应完成工作任务,遵从甲方安排,按时按量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务

4、劳动报酬:甲方按元(人民币)/月(大写:元整)

5、协议的解除变更续签:

①若乙方在工作期间未经甲方允许擅离职守,或有损甲方经济利益的行为,没能按时按量完成甲方分派的工作任务,乙方由于身体及其他个人原因不能再胜任工作。甲方可提前单方解除协议。

②经认定甲方安排的工作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又不能改善乙方可解除协议。

③甲方违反协议条例侵犯乙方权益乙方可解除协议

④任何一方提前解除协议,应提前3日通知对方

⑤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给对方成经济损失,应视其后果和责任大小按规定予以赔偿

6、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可修改、补充

7、本协议双方签字即生效。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

二、员工入职协议书篇2

甲方:

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为规范公司管理,确保劳动纪律和管理程序运作实施,经双方平等协商,订立如下条款,由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聘任乙方为部。

二、您的试用期为个月,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试用期基本工资为 元。转正后,基本工资为 元,其他补贴元,合计元/月,并按基本工资数为员工缴交五险一金。

三、甲方视乙方工作情况,酌情延长或缩短乙方的试用期(最长不超过三个月)。如乙方在试用期内的工作表现突出,考核成绩达标,本公司将书面通知给予转正并签订相应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将通知其终止试用。

四、甲方于每月的10日以货币形式向乙方支付上月(自然月)工资(若薪资发放日恰逢周日或假日,则做顺延或提前发放

五、此协议书是员工试用期间务必遵守的协议承诺保证。

六、新员工必须保证向公司提交的所有证件材料均真实有效,否则公司可随时解除劳动关系并追究相关经济法律责任。

七、自进入公司工作之日起,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根据甲方工作安排,认真履行职责,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自觉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八、乙方任职期间,如违反了公司的制度或规定,公司有权据制度做出相应的处罚。

九、在职期间,乙方由于自身原因提出解除本协议时,须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 方,以便商洽、办理工作交接及薪资发放等事宜。交接手续办理完毕方可正式离职,否则,将依照公司有关的规章制度做出相应处理。

十、员工享有入职培训的权利,并依法享有国家法定节假日休假权利,遇特殊情况,依公司相关考勤制度配合公司完成调休工作。

十一、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可修改、补充。本协议双方签字即生效。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部门主管确认:

甲方 (签章):

乙方:

年 月 日

只有签署劳动合同才能成为公司的合法员工,才具有法律效益,用人单位才不能随意辞退。签署合同之后,就可以享有公司的优惠政策,劳动保障。签署协议时一定要注意合同上的事项,不仅是所享有的权利,还有应该要遵守的义务。新进员工入职协议书不仅是对员工一方有利,对于公司也是有利的,要是员工违反了协议书上的内容,公司也是可以凭此解雇员工的。如您还想了解更多协议书的书写内容,可以登录网站进行查找。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试用期内辞职不发工资合法吗
    在试用期内,单位给予劳动者的福利待遇是比较少的,甚至还有的规定,试用期内劳动者要是辞职的话,那么单位不予发放工资。那究竟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辞职不发工资合...


·骨裂鉴定能不能算工伤进行鉴定
    骨裂鉴定能不能算工伤进行鉴定一、骨裂鉴定能不能算工伤进行鉴定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方可鉴定为工伤十级。工伤级别鉴定标准就是劳动能力鉴定是指...


·生活中用人单位由于种种原因没有按时发工资的情况比较常见,但是
    生活中用人单位由于种种原因没有按时发工资的情况比较常见,但是如果用人单位经常不按时发工资,劳动者的正常生活则可能会受到影响。对于劳动者来说,如果单位不...


·六级工伤鉴定标准享有哪些待遇
    六级工伤鉴定标准享有哪些待遇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六级工伤鉴定标准2018,可以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


·我们一般常说的劳务关系指的是两个或者是超过了两个
    我们一般常说的劳务关系指的是两个或者是超过了两个的一个平等主体,双方通过相应的劳务合同从而建立的一种据有相关的法律效应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这一份劳务合...


·没签劳动合同老板乱扣工资怎么办
    没签劳动合同老板乱扣工资怎么办根据《劳动法》第十六条、十九条和五十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


·计时工加班工资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计时工加班工资的计算标准是什么?(1)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


·劳动者工资标准是什么
    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的义务是为用人单位工作,而相对的他(她)的权利就是向用人单位索要工资。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劳动者工资标准是什么呢?此外,在实...


·水利工程质保金的退还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水利工程质保金的退还时间是怎么规定的?为了保障水利工程质量,以免水利工程质量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或者是质保期内质量问题无法及时维修的问题,很多的发...


·工伤后手指筋断了多久可以司法鉴定
    现如今社会在不断的发展,不仅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消费水平更是不断提高,因此很多人为了能够提高生活质量,加班加点的赚钱。同时也有很多的人在工作中造成伤...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