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建筑工程承包规范是什么?
www.nj64.cn
建筑工程承包规范是什么?
在需要进行土地建设的时候,一般都选择承包给专业的工程团队进行建设。他们比我们更加专业更加高效的完成工作,可是近期不少的工程团队只注重速度,而却忽略了工程质量,我们在验收的时候就要按照规范验收。下面我们来看看,建筑工程承包规范是什么?
修编《建筑工程施工管理规范》的目的是贯彻国家和政府主管部门有关法规政策,总结我国二十年来学习借鉴国际先进管理方法,推进建设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主要经验,进一步深化和规范工程项目管理的基本做法,促进工程项目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不断提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水平。其中项目范围管理是重要的组成部分。
(一)一般规定
1、项目范围管理应以确定并完成项目目标为根本目的,通过明确项目有关各方的职责界限,以保证项目管理工作的充分性和有效性。
2、项目范围管理的对象应包括为完成项目所必需的专业工作和管理工作。
3、项目范围管理的过程应包括项目范围的确定、项目结构分析、项目范围控制等。
4、项目范围管理应作为项目管理的基础工作,并贯穿于项目的全过程。组织应确定项目范围管理的工作职责和程序,并对范围的变更进行检查、分析和处置。
(二)项目范围确定
1、项目实施前,组织应明确界定项目的范围,提出项目范围说明文件,作为进行项目设计、计划、实施和评价的依据。
2、确定项目范围应主要依据下列资料:
(1)项目目标的定义或范围说明文件。
(2)环境条件调查资料。
(3)项目的限制条件和制约因素。
(4)同类项目的相关资料。
3、在项目的计划文件、设计文件、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应包括对工程项目范围的说明。
(三)项目结构分析
1、组织应根据项目范围说明文件进行项目的结构分析。项目结构分析应包括下列内容:
(1)项目分解。
(2)工作单元定义。
3 工作界面分析。
项目应逐层分解至工作单元,形成树形结构图或项目工作任务表,进行编码。
2、项目分解应符合下列要求:
(1)内容完整,不重复,不遗漏。
(2) 一个工作单元只能从属于一个上层单元。
(3)每个工作单元应有明确的工作内容和责任者,工作单元之间的界面应清晰。
(4)项目分解应有利于项目实施和管理,便于考核评价。
4、工作单元应是分解结果的最小单位,便于落实职责、实施、核算和信息收集等工作。
5、工作界面分析应达到下列要求:
(1)工作单元之间的接口合理,必要时应对工作界面进行书面说明。
(2)在项目的设计、计划和实施中,注意界面之间的联系和制约。
(3)在项目的实施中应注意变更对界面的影响。
(四)项目范围控制
1、组织应严格按照项目的范围和项目分解结构文件进行项目的范围控制。
2、组织在项目范围控制中,应跟踪检查,记录检查结果,建立文档。
3、组织在进行项目范围控制中,应判断工作范围有无变化,对范围的变更和影响进行分析与处理。
4 项目范围变更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项目范围变更要有严格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2)范围变更后应调整相关的计划。
(3)组织对重大的项目范围变更,应提出影响报告。
5、在项目的结束阶段,应验证项目范围,检查项目范围规定的工作是否完成和交付成果是否完备。
6、项目结束后,组织应对项目范围管理的经验教训进行总结。
总的来说,规范是为了让工程团队能有标准去进行建设,更加好的完成工作。若是因为工程质量出现的工程事故,工程团队为第一责任人,直接追责。在建设完成后,验收的时候我们也应该按照规范进行验收。关于建筑工程承包规范是什么,您明白了吗?
<<案发地
*
<<手机号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68条的内容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68条的内容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
·
企业应在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多久内出具证明?
企业应在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多久内出具证明?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
·
单位工伤职工待遇申报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单位工伤职工待遇申报需要准备哪些资料?认定材料1.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明;2.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或依法登记、备案的证明;3.劳动合同书,或者其他建立劳...
·
加班期间脑干出血死亡属于工伤吗?
加班期间脑干出血死亡属于工伤吗?一、加班期间脑干出血死亡属于工伤吗?不一定属于工伤,具体需要当地劳动保障局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工伤认...
·
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后工资什么时候结算
在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后什么时候可以领到最后工资,是您一直关心的问题。每个人都是希望自己的劳动没有白费,虽然已经结束了劳动关系,对曾经付出的劳动,劳动者是...
·
劳动仲裁确定劳动关系有时效吗?
在许多工伤纠纷中,有很大一部分是由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无法得到确认引起的。劳动者发生工伤,必然要由用人单位承担一定的赔偿,但如果用人单位主...
·
建筑工程图纸管理办法是怎样规定
建筑工程图纸管理办法是怎样规定的??建筑工程图纸管理办法是怎样规定的建筑工程图纸管理办法一、总则1、初步设计文件,应满足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报建的...
·
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需要哪些资料?
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需要哪些资料?尽管劳动合同法明文规定,要求用人单位要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是一些小企业,仍然违反规定,不签书面的合同,这对于职工而...
·
在我国申请工伤认定没有出院怎么申请?
在我国申请工伤认定没有出院怎么申请?职工在医院治疗的,可以委托给家属申请工伤认定,工伤事故中,用人单位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用人单位不提,...
·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印花税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印花税搞建筑一定需要合同来维护合同双方的利益,关于建筑安装工程中存在的印花税合同问题,很多人不明白,在这里小编要给大家科普一下,建...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