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精神病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www.nj64.cn
在社会转型期间,夫妻双方离婚的情况非常普遍。在众多离婚的因素中,有些是不大常见的,比如婚后发现对方有精神疾病,无法生活。只要是离婚,就涉及到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的分配。那么精神病离婚财产怎么分割?针对这个比较特殊的问题,我们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精神病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精神病患者属于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而配偶又是其法定的监护人,所以,一方在提出离婚诉讼前,必须先要求人民法院变更精神病患者的监护人,在确定了新的监护人后,才能由新监护人代理精神病患者参加离婚诉讼。在审理一方是精神病患者的离婚案件中,应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有关司法解释中规定,如一方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疗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都可确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判决准予离婚。具体到离婚财产分割,要从下面几方面考虑:1、要看精神病患者是男方还是女方;2、要看精神病患者所患疾病的程度;3、要看有没有过错。总体上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是在照顾女方和无过错方的前提下平均分配的,据你所称事实,对方有可能获得经济上的帮助。
二、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有哪些?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5、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6、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增殖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讲到现在,您应该对精神病离婚财产怎么分割这个知识有了初步了解吧。如一方患有严重的精神疾病,无法继续生活时,另一方是可以提出离婚申请的。在财产分割上面,要考虑对方性别、精神疾病程度和有无过错等。一般情况下,会按照照顾女方和无过错原则进行财产分割,对于患有精神病的一方,也会适当照顾。
<<案发地
*
<<手机号
*
·
夫妻婚前财产怎么公证?
在以前,夫妻财产公证还是一个很新鲜的事物,曾经甚至现在还在被人们所质疑、抵触。但是,在离婚率持续走高的趋势下,对夫妻婚前财产进行公证,就如同晴天里的一...
·
同居流产女方是否可以要求男方补偿
同居流产女方是否可以要求男方补偿一、同居流产女方是否可以要求男方补偿《婚姻法》第十二条指出: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
·
夫妻一方重婚可以离婚吗?
夫妻一方重婚可以离婚吗?重婚是破坏一夫一妻制的违法行为,对因重婚引起的离婚纠纷的处理,首先要维护一夫一妻制原则,然后根据重婚的不同原因区别对待。1、一方...
·
起诉离婚法院管辖该怎么确定
起诉离婚法院管辖该怎么确定以下情况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
离过婚再次登记结婚需要离婚证吗
离过婚再次登记结婚需要离婚证吗需要看再登记结婚的一方,之前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的。如果是通过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解除婚姻关系的,民政局会发给双方《离婚...
·
购物过程中发现商家有价格欺诈怎么办
购物过程中发现商家有价格欺诈怎么办一、购物过程中发现商家有价格欺诈怎么办?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作为消费者,我们可以与经营者协商解决问题,例如:将...
·
离婚与婚姻无效的区别有哪些?
离婚与婚姻无效的区别有哪些?第一,行为的性质不同。离婚所要解除的婚姻是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合法婚姻;而宣告婚姻无效所要解除的是不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违法婚姻...
·
复婚后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复婚后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又复婚,复婚之前的财产属于婚前财产。因为离婚使婚姻关系终止,复婚所组成的婚姻关系并不具有法律的延续性,是两个行为,它们是...
·
行政拘留的国家赔偿期限是多久?
行政拘留的国家赔偿期限是多久?一、行政拘留的国家赔偿期限是多久?行政拘留的国家赔偿期限是六个月,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
·
起诉抚养权小孩的户口怎么办理流程
夫妻离婚后,除了要确定对孩子的抚养权,还涉及到离婚后小孩户口的问题。孩子上户口或户口迁移,关系到孩子未来的生活和教育。有些夫妻会起诉争夺孩子的抚养权,...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