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诉讼离婚要经过的步骤是怎样的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由于无法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承担以及子女的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单方面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其夫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夫妻一方如果决定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达到离婚的目的,就要做好相应的准备,了解诉讼离婚的步骤。那么具体来说诉讼离婚要经过的步骤是怎样的?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诉讼离婚要经过的步骤是怎样的

离婚诉讼一般要经过下列步骤:

1 、起诉方(原告)首先书写起诉状、准备好身份证或户籍证明、提供结婚证以及感情破裂的相关证据。

财产争议为主的离婚纠纷,应提供财产的权属证据(是婚前的个人财产还是婚后的共有财产),有子女的应提供子女情况证据材料等。充分准备之后,再到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一般情况,适用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到被告经常居住地的法院立案,但被告服刑、就医或出国的除外)。被告方应在收到起诉副本后,十五日内提供答辩状,并准备相关证据以支持自己的主张。

2 、离婚案件中子女的抚养

双方可协商解决,子女随(监护)一方生活,另一方应负担部分抚养费。双方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判决依据《婚姻法》的规定,考虑到双方的生活等条件,本着有利于子女的生活、学习和成长的原则,决定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因此,提供这方面的证据,帮助法院正确认定双方的抚养能力至关重要,如经济收入、住房状况、文化程度、个人素养等都是参考的依据。如果你想要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就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孩子随你生活更利于成长。至于证据的取得,可以咨询律师针对你的情况如何收集证据。

3、财产分割方面

主要是,将婚前婚后财产划分清楚后,婚前归个人所有,婚后共有财产平均分割,双方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

个人财产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归一方所有:

(1)一方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所获医药费、残疾人生活补助金等费用;

(3)确定归一方的遗嘱或赠与;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归一方的财产。

二、诉讼离婚要避免哪些误区

(一)财产转移误区

有的婚姻当事人在离婚前或在离婚诉讼中,常常转移或隐匿共同财产,比如银行存款股票变更房屋登记等,以为转移了便万事大吉,实际上往往会留下相关证据,还可能导致因恶意转移而少分财产。因此转移财产必须慎重,手段应当”高明”。

(二)青春损失赔偿误区

有的女性婚姻当事人认为,在离婚时男方应当给予一定的青春损失赔偿。这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婚损害赔偿只有在家庭暴力,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况下法院才能判决过错方给予赔偿。

(三)我不同意就别想离

有的当事人误认为只要自己坚持不同意离婚就不会判决离婚。事实上,如果有充分证据证明感情已经破裂,即使不同意离婚法院也会判决离婚。

实践中不管是协议离婚又或者是诉讼离婚,这其中肯定都是有一定的步骤的,只有按照规定的步骤来办理手续,那么夫妻最终才能离婚成功。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不妨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吧。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男女双方如何申请分居离婚?
    男女双方如何申请分居离婚?在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中,不存在申请分居离婚的说法,离婚只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各项事宜协商一...


·2023年起诉离婚可以不去吗?
    我们应该知道,夫妻双方协议离婚,一起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即可,复杂一点的,其中一方起诉离婚,但是起诉后如果另一方不出席法院应该怎么办,那么,2018年起诉...


·一、离婚后一方不让探望孩子怎么办?
    一、离婚后一方不让探望孩子怎么办?《婚姻法》第48条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


·结婚需要满足的条件都有哪些
    缔结婚姻关系之后,男女双方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仅仅是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在一起的,这属于同居关系,需要注意我国法律不保护同居关系。而办理结...


·母亲放弃抚养权还能要回来吗
    母亲放弃抚养权还能要回来吗一、母亲放弃抚养权还能要回来吗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并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子女或不能...


·男方称没钱抚养孩子怎么办?
    男方称没钱抚养孩子怎么办?在离婚时,对孩子的抚养权争夺是有孩子的夫妻双方最为关注的事情了,一般情况下法院对孩子的抚养权判决时是看孩子跟着哪一方生活更有...


·合法夫妻离婚什么是共同财产
    什么算夫妻的共同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根据该条的规定,结合上面对财产的相...


·2023陪嫁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陪嫁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陪嫁钱在民间属于常见的婚前赠礼行为,由传统习俗而来,这里我对陪嫁钱在法律上的认定做一个简单的介绍:女方亲属陪送嫁妆的行为认定为...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既遂量刑规定是什么?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既遂量刑规定是什么?一、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既遂量刑规定是什么?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既遂量刑规定,是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收买...


·孕期家暴起诉离婚程序是怎样的?
    孕期家暴起诉离婚程序是怎样的?在怀孕期间遭遇到了家庭暴力,想要离婚,但是在双方协议不成的情况下,就要采取诉讼的方式进行起诉离婚,写离婚起诉状。但是光是...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