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购买二手房要注意哪些方面的问题
www.nj64.cn
我国二手房市场刚刚起步,行业相关条例规范尚未明确,购房者很容易遭受风险。而想要避免遭受不利风险,建议购房者就需要先了解一下这方面需要注意的问题都有哪些,这样才有可能避免落入对方的陷阱之中。接下来,我们就来告诉您购买二手房要注意哪些方面的问题。
一、购买二手房要注意哪些方面的问题
1、查看两证是否齐全。
买房时务必要小心排查,避免购买问题房屋,记得向中介提出查看原房东有无《房地产所有权证》和《土地证》等证件,并要保证证件有效;比如只有房产证而没有土地使用证,那房价势必要据此打折。 如果两证齐全,则要辨认清楚土地来源是转让还是划拨,由于划拨过来的土地需要缴纳房价3%的土地出让金,这也是一笔不小的附加支出,相当于房子净价与这部分土地出让金加起来的总额才是房子总价,不少人因此上当多花冤枉钱。因此小心查看证件类别,如果是划拨土地,房价也要因此打折。
2、报价心中有数,一次性砍价砍到底。
在买房之前,一定要对房屋市场做相应调查取价,对同类房屋价位心中有数,这样才能根据目标房屋价格有小筛选甄别,选择合适房源。在议价时,最终房价的确定关键取决于购买者的第一次报价或还价,如果首次报价,如价格报高,那么今后就很难再往下砍,达不到应有的价值效益。所以最好在调查清楚的基础上,做出合理、合适的首次报价。
二、买二手房如何防范中介陷阱
1、进入二手房买卖中介服务场所不要马上签二手房中介服务合同。
卖房人或者购房人进门后首先应该认真阅读二手房买卖中介服务合同格式条款并谨慎思考,不急于签字,谨防掉入合同霸王条款陷阱。一些二手房买卖中介惯用的伎俩是,消费者进门就递上格式合同,不容你看清楚就催促你签字。
2、要在代理合同中明确中介费收取标准。
很多二手房买卖中介服务企业中,店堂收费公示牌和合同中,绝大多数只写明了收取中介服务费标准,但不写明收取中介服务费对应的服务项目。中介企业应该给买卖双方提供哪些服务,中介企业有的说不清楚,认为买卖双方自己签订买卖合同就算完事了。有的标明中介服务费保底最低收1000元,有的各收买卖方成交价的1。5%。消费者对于超过标准的部分应理直气壮地拒付,而且应要求二手房买卖中介服务企业提供对应的服务项目。
3、要求中介费与中介服务对等
二手房中介服务企业收取了中介服务费后,就应该提供对应的代交买卖房屋的各类税费服务,但必须按照物价部门审核的标准收取,二手房中介服务企业不得加收金额,还必须提供各类税费的原始发票给消费者。消费者最好提出由二手房中介服务企业先垫付,然后凭发票支付各类税费款项。在买房时,千万要捂住口袋、看好资金、多留一个心眼。相较而言,规模较大的中介公司运营比较正规,但也不能因此掉以轻心从而放松警惕。 在找中介购买二手房的时候,要与中介签订好相应的居间合同,这样以后出现什么问题,中介机构也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案发地
*
<<手机号
*
·
重庆房屋拆迁重置价格计算补偿
重庆房屋拆迁重置价格计算补偿重庆房屋拆迁重置价格计算补偿第一条根据《重庆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拆迁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单位...
·
夫妻离婚后 房产分割协议反悔怎么办
一、夫妻离婚后,房产分割协议反悔怎么办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
·
房屋租赁期间发生事故该由谁承担责任?
房价上涨已经不是耸人听闻的事情了,因此更多人与其背上房贷,不如选择租房。虽然价格低廉,但是难以保证房子的安全性,万一出现了损坏和破陋,这种不可预测的事...
·
房产纠纷找律师的方法 选择房产诉讼律师的方法:?
房产纠纷找律师的方法选择房产诉讼律师的方法:?1、看纠纷的难易程度:纠纷有大有小、标的有多有少、难易程度也各不相同,在聘请律师之前,应该先对案件有一个...
·
房屋转让是否要办公证
房屋转让是否要办公证一、房屋转让是否要办公证房屋转让是指房屋的所有权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屋转移给他人的行为。公证不是所有房屋转让的必...
·
售楼处楼房买卖合同生效么,有哪些规定
售楼处楼房买卖合同生效么,有哪些规定一、房屋买卖合同生效的时间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
·
淘宝司法拍卖的房子限购吗?
淘宝司法拍卖的房子限购吗?一、淘宝司法拍卖的房子限购吗?司法拍卖房产除以下城市外均不限购。限购城市如下:北京、广州、深圳、佛山、厦门、济南、南京、...
·
领证之后买房是共同财产吗?
领证之后买房是共同财产吗领取结婚证那一刻起,两位就是夫妻,自此买房,只要房产证是夫妻一方名字,或两位名字,在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前提,住房都是婚后取...
·
企业名下房产过户要求有哪些?
企业名下房产过户要求有哪些?企业房产过户费用是很多公司需要支付的一种费用。其中包含房屋所有权登记费、契税3%、个人所得税1%以及手续费。下面为大家讲讲企业房...
·
一、首套房继承到底有没有遗产税?
一、首套房继承到底有没有遗产税??1、我国目前并未开征遗产税,也从未发布遗产税相关条例或条例草案。在继承房屋办理过程中不需缴税,在对外出售时需要全额缴...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