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诉讼离婚诉讼费多少,诉讼离婚要交什么费用

夫妻在诉讼离婚过程中,由于实际的情况不同,因此需要支付的费用也是不一样的。但有一个是离婚案件都需要支付的,那就是案件的诉讼费,也就是法律上面规定的案件受理费。那通常诉讼离婚诉讼费多少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诉讼离婚诉讼费多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的规定,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为10元至5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1万元的,不另收费;超过1万元的,超过部分按1%交纳。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由原告预交。预交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原告在预交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经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用未获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一般民事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但是离婚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的负担,则由人民法院视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当事人根据人民法院的决定,负担诉讼费用。
二、离婚诉讼法院会如何处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人民法院对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起诉,必须受理;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纠纷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五)对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按照申诉处理,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1、判决不准离婚的,原告不能在六个月内重新提起离婚诉讼,除非有新情况、新理由。被告提起离婚诉讼的,则不受六个月的限制。这样做的目的为了给双方一个缓冲期,比较婚姻关系不同于其他民事关系,婚姻关系掺杂了太多的感情在里面。新情况和新理由类似于民事诉讼中的新证据,应该是判决不准离婚后发生的,并且足以证明夫妻之间感情已经破裂。2、调解和好的,原告也不能在六个月内重新提起离婚诉讼。调解和好一般是指经法院调解原告撤诉。按撤诉处理的,原告不能在六个月内重新提起离婚诉讼。按撤诉处理的情形,一般是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原告没有客观理由,不交纳诉讼费的,按撤诉处理。这需要实际根据案件的情况才能计算,要是在案件中涉及到财产分割的话,那此时收取的费用就会比较多。当然,离婚案件也是属于民事案件中的一种,因此就诉讼费而言,一般是由原告垫付,通常由败诉的一方最后承担。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贷款买车流程是什么,条件是什么?
    贷款买车流程是什么,条件是什么?一、贷款买车的条件是什么?1、具有有效身份证明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能提供固定和详细住址证明;3、具有稳定的职...


·机动车交强险最多2023赔偿吗
    机动车交强险最多赔偿吗机动车交强险最多赔偿110,000元人民币。根据公布交强责任险额度进行调整方案,在有责任的赔偿限额方面,死亡伤残的赔付高达11万元,医疗费...


·山东省人防工程商铺交易规定有哪些
    山东省人防工程商铺交易规定有哪些?越来越多的人愿意购买人防工程的商铺,随着人防工程商业街的火热开幕,不仅牵动了商铺的资金发展,还带动了周边地区的经济...


·一般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的规定是什么?
    一般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的规定是什么?谁也不想发生交通事故,但是,不可否认的是交通事故却经常出现在我们生活的周围,主要是我们车辆的不断增多和驾驶人、...


·法律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3年以上刑罚对吗?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是小孩子都知道的话,可是有些人就是当耳旁风,酒驾,醉驾的不在少数,出了事故才后悔,可是已经来不及了。新修订的刑法于2012年5月1...


·一、交通事故老人受伤有误工费吗?
    一、交通事故老人受伤有误工费吗?只要交通事故影响到了老人的正常收入,就可以计算误工费。无论是退休还是未退休,只要存在“个人收入”和“误工时间”,就一定存...


·人民法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是怎样的?
    人民法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是怎样的?一、人民法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一)交纳1、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


·科一交通肇事罪属于什么性质
    在我国,要求您考取驾驶证的情况下,才可以驾驶机动车辆上路。按理来说,如果没有驾驶证的前提下,是不可以驾驶任何车辆的。相信在生活当中考过驾照的小伙伴们都...


·交通事故发生现场未报警有影响吗
    交通事故在我国的道路上是一类较为常见的交通案件,这类事故如没有及时的进行报警的,我国的相应机关和交通管理部门可对这类案件不予受理。下面我们就交通事故发...


·一、交通事故起诉就什么药费都赔了吗?
    一、交通事故起诉就什么药费都赔了吗?交通事故起诉并不意味着医疗费就可以全额的进行赔偿。交通事故当中赔偿义务人(肇事者、保险公司)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