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建筑工程质量资料管理的要点有哪些
www.nj64.cn
建筑工程质量资料管理的要点有哪些?一般来说,建筑工程工期长、施工环节复杂,这中间会涉及到很多包括建筑图纸在内的资料,加强对这些资料管理非常有必要。而工程质量资料是诸多资料中比较重要的一个,需要专门人员收集整理,并妥善保管。那么建筑工程质量资料管理的要点有哪些?下面请看我们总结的这篇文章。
一、建筑工程质量资料管理的要点有哪些?
1、工程档案资料应该实行分级管理,由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的主管(技术)负责人组织各自单位的工程资料管理的全过程工作。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审核工作应有熟悉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负责。2、工程资料应随着工程进度同步收集、整理和立卷,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移交。3、工程各参加单位应该确保各自资料的真实、准确、有效、完整、齐全,字迹清楚,无未了事项。所用表格应按相关规定统一格式,若有特殊要求需要增加表格时,应按有关规定统一归类。4、工程参见各方所提供的文件和资料,必须符合国家或地方的法律法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及工程和同等的相关要求与规定。5、对工程的文件、资料进行涂改、伪造、随意抽撤或损毁、丢失的,应按有关规定给与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应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加强建筑工程质量资料管理的必要性是什么?
1、做好建筑工程资料管理工作,是认真贯彻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确实加强建设工程资料的规范化管理,提高管理水平,确保工程质量的具体体现。2、建筑工程资料是城建档案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工程竣工验收,评定工程质量优劣、结构及安全卫生可靠程度,认定工程质量等级的必要条件。因此加强管理,使其能够全面客观的反映工程的实际状况。3、建筑工程资料是对工程质量及安全事故的处理,以及对工程进行检查、维修、管理、使用、改建、扩建、工程结算、决算、审计的重要技术依据。4、加强工程资料管理,可以督促每个单位和个人按照标准、规范和规程进行工作、工程资料不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的,不得进行工程竣工验收。施工过程中工程资料的验收必须与工程质量验收同步进行。5、施工过程中工程资料的保存管理应按有关程序和约定执行,工程竣工后,参建的各方应对工程资料进行归档保存,为未来的建设提供参考、积累经验,是指导未来工程建设的重要信息。综上所述,资料管理是工程建设过程中重要的一环,其中建筑工程质量资料管理,应当与施工同步。对工程质量资料应当分类保管,实行分级管理,并确保资料准确、真实、没有涂改。按照规定,重要的工程质量资料的保管年限要在二十年以上,并且要进行备份。目前,应用较多的办法是将资料电子化,放到电脑中保存。
<<案发地
*
<<手机号
*
·
内蒙古劳动保障投诉流程是怎样的
内蒙古劳动保障投诉的具体流程从受理到处理执行,严格遵循有法可依,有法必依。通过劳动保障投诉,坚持维护劳动者弱势一方,而作为劳动者一方,也要积极行使和维...
·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合法辞退员工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合法辞退员工1、用人单位提出,经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内被...
·
建筑工程承包需缴哪些税
建筑工程承包需缴哪些税一、建筑工程承包需缴哪些税1、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
·
工程新增变更合同价款增加过大需要报批吗
工程新增变更合同价款增加过大需要报批吗一、工程新增变更合同价款增加过大需要报批吗这个“过大”的概念比较模糊,如果是建委备案的审批,一般不能超过15...
·
无效劳动合同认定的情形有哪些
无效劳动合同情形具体如下:1、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如约定试用期超过6个月,不购买社会保险等。2、采用胁迫、乘人之危的手段,以损害生命、健康...
·
劳动关系转移协议怎么写?
一些公司为了拓展业务,往往会在重要城市开设分公司,为了管理分公司,总公司会派职工过去,这时就涉及到劳动关系的转移。职工的劳动关系从母公司转移到了分公司...
·
工厂使用童工怎么处理?
现实中不管是公司、企业还是其他单位,要是违背《劳动法》中的规定,招用童工的话,那么这样的行为肯定是会被认定为违法。之后就需要对公司作出处理,那实践中工...
·
公司倒闭欠工资怎么办?
公司倒闭欠工资怎么办?员工通过自己的辛勤努力赚取公司的一部分资金以维持日常消费,如果在此期间公司倒闭了该怎么办呢?员工的辛苦努力是不是就这样白白的浪费了...
·
劳动举报投诉什么时候可以知道结果?
首先我们来看看劳动监察部门受理的劳动投诉案件 1、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发生在2年内的; 2、劳动者有明确的投诉用人单位,且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
·
老板拖欠工资多久违法我国《劳动法》规定
老板拖欠工资多久违法我国《劳动法》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按月支付”即包括工资应当以月薪...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