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划分依据是什么?
www.nj64.cn
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划分依据是什么?
水利工程建设是我国的一项公共利益建设,是为了能够有效防范雨季到来的洪涝灾害问题,保障人民的人身财产安全。因此,国家对水利工程建设的质量要求非常严格,并且针对质量事故发生所造成的伤害损失,进行法律规定。在此,我们就为您收集了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划分依据的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一、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划分依据是什么?
1、按事故造成损失程度分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 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 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 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 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2、按事故责任分类
(一)指导责任事故 指由于工程指导或领导失误而造成的质量事故。
(二)操作责任事故 指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操作者不按规程或标准实施操作,而造成的质量事故。
(三)自然灾害事故 指由于突发的严重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事故。
3、按质量事故产生的原因分类
(一)技术原因引发的事故 指在工程项目实施中由于设计、施工在技术上的失误造成的质量事故。
(二)管理原因引发的事故 指在管理上的不完善或失误引发的质量事故。
(三)社会经济原因引发的事故 指由于经济因素及社会上存在的弊端和不正之风导致建设中的错误行为,而造成的质量事故。
国家制定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划分依据是为了能够明确事故发生后责任归属,避免出现事故发生之后,没有事故发生主要承担人的现象。这样做的好处,就是能够有效的保证水利工程建设时的质量安全,保证人民的亲身权利不受损失。因此,我国的施工团队要按照国家制定的要求进行施工。
<<案发地
*
<<手机号
*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工伤认定复议流程是什么?
工商需要经过认定这样才能够确定赔偿的数额,丈母的现实生活中经常会有老百姓对于工伤认定并不满意,因此这就出现了工伤认定的复议程序,那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工...
·
建筑工程施工组织管理
建筑工程施工组织管理合同管理可以为其他工作提供帮助和参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建设工程的主要合同,它加强了建筑工程施工组织管理与管理,有利于加强建筑施...
·
兼职引发的劳动争议
原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因企业职工流动等问题发生劳动争议是否受理的复函》中规定:“企业的科技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可以在其他单位业余兼职(即从事第二职...
·
给个体户打工欠钱不还怎么办?
给个体户打工欠钱不还怎么办?如果个体户有营业执照,形成的百是劳动关系,可以通过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申度请劳动仲裁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个体户没有营业执...
·
基建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是什么?
基建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是什么工程建设对于城市发展来说是非常重要的环节,不管是民用工程还是利民工程,一般工程的建设都是为了人们能够有更好的生活能够生活更加...
·
认定劳动关系法院规定是什么?
我们知道工伤就是在工作过程中遇到意外事故造成的伤害,通过国家法来解决问题,一般按照相关法规属于工伤就要按照法规来进行工伤认定,在认定结束之后可以的得到...
·
加班是很多劳动者在工作中常常会遇到的事情,加班顾名思义就是指
加班是很多劳动者在工作中常常会遇到的事情,加班顾名思义就是指利用自己休息的时间来处理未完成的工作,为了保障劳动者的权益我国《劳动法》也对加班有了明确的...
·
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时间是多久?
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时间是多久《劳动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
·
一、劳动法合同到期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劳动法合同到期可以随时辞职吗?劳动合同期满你可以不与其继续签订劳动合同,而不是辞职,因为你们之间的合同到期,劳动权利义务终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
·
连续工作满十年合同到期不续签违法吗?
连续工作满十年合同到期不续签违法吗?连续工作满十年合同到期不续签是违法的,连续工作满十年,劳动者一方可以要求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如果单位拒绝签...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