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钢筋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内容是什么?

钢筋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内容是什么?

工程质量的好坏取决于工程的各个方面,如材料和施工规范,其中钢筋就是很重要的一个方面。为了规范钢筋的使用,出台了钢筋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目的就是加强钢筋材料的质量。所有的钢筋必须达到验收规范的要求,这样才能在根本上保证工程质量不出现问题,具体的质量验收规范如何,可以到本文进行了解。

一、钢筋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内容

钢筋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钢筋工程施工应执行《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02)中有关钢筋部分规定

的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

一、原材料

1、主控项目

(1)钢筋进场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等的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

性能检验,其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2) 对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架结构,其纵向受力钢筋的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

对一、二级抗震等级,检验所得的强度实测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1.25;

2)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3。

检验方法:检查进场复验报告。

(3) 当发现钢筋脆断、焊接性能不良或力学性能显著不正常等现象时,应对该批钢筋进行化学成分

检验或其他专项检验。

检验方法:检查化学成分等专项检验报告。

2、一般项目

钢筋应平直、无损伤,表面不得有裂纹、油污、颗粒状或片状老锈。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二、钢筋加工

1、主控项目

(1)受力钢筋的弯钩和弯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fPB235级钢筋末端应作180o弯钩,其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2.5倍,弯钩的弯后平直

部分长度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3倍;

2) 当设计要求钢筋末端需作135o弯钩时,HRB335级、HRB400级钢筋的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4倍,

弯钩的弯后平直部分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3)钢筋作不大于90o的弯折时,弯折处的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5倍。

检验方法:钢尺检查。

(2)除焊接封闭环式箍筋外,箍筋的末端应作弯钩,弯钩形式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

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箍筋弯钩的弯弧内直径除应满足第(1)项规定外,尚应不小于受力钢筋直径;

2)箍筋弯钩的弯折角度:对一般结构,不应小于90o;对有抗震等要求的结构,应为135o;

3) 3) 箍筋弯后平直部分长度:对一般结构,不宜小于箍筋直径的5倍;对有抗震等要求的结构,

不应小于箍筋直径的10倍。

检验方法:钢尺检查。

2、一般项目

(1) 钢筋调直宜采用机械方法,也可采用冷拉方法。当采用冷拉方法调直钢筋时,HPB235级钢筋的冷

拉车不宜大于4%,HRB335级、HRB400级和RRB400级钢筋的冷拉率不宜大于1%。

检验方法:观察,钢尺检查。

(2)钢筋加工的形状、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其偏差应符合附表1的规定。

检验方法:钢尺检查。

二、 建筑工程钢筋安装质量检验一般要求有哪些?

钢筋安装完成之后,在浇筑混凝土之前,应进行钢筋隐蔽工程验收,其内容包括:

(1)纵向受力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位置等;

(2)钢筋连接方式、接头位置、接头数量、接头面积百分率等;

(3)箍筋、横向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间距等。

(4)预埋件的规格、数量、位置等。

钢筋隐蔽工程验收前,应提供钢筋出厂合格证与检验报告及进场复验报告,钢筋焊接接头和机械连接接头力学性能试验报告。

这也是对钢筋质量的一种保障。钢筋混凝土可以看做是工程的血肉和筋骨,如果这两项达不到标准,对工程的安全问题直接构成致命的威胁,有的时候是毁灭性的。因此加强钢筋质量管理是绝对不允许马虎的,一定要严格控制。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纠纷律师费要多少?
    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纠纷律师费要多少?在现实中最容易发生的法律纠纷就是劳动者和单位之间因为权益和工资的歧义而引发的,员工作为弱势的一方一般都是需要请...


·正式工的对立词就是临时工,临时工的工资主要以日结的方式,与正
    正式工的对立词就是临时工,临时工的工资主要以日结的方式,与正式工有很大的差别。在我国随处可见临时工,而且临时工的福利待遇存在很多问题,如辞职。那么,我...


·事实劳动关系员工不签会怎样?
    在日常生活中,工作是每个人每天都需要去做的。事实劳动关系是每位即将工作还是已经在工作的人都需要去了解的,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时候需要咨询更多的法律知...


·劳动法辞退员工社保补偿吗?
    劳动法辞退员工社保补偿吗?一、劳动法辞退员工社保补偿吗?辞退员工,社保并没有补偿的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


·律师在立案侦查阶段的工作
    律师在立案侦查阶段的工作公安机关对案件侦查完毕后,认为应当予以立案的,在立案之后移送至检察院进行审查。在此过程中,被害人可以找律师来担任诉讼代理人,...


·一、辞职不要工资可以随时走吗?
    一、辞职不要工资可以随时走吗?辞职不要工资可以随时走,但正常情况下,辞职要一个月才能走是合法的,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一条,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


·劳动仲裁公司不服可以起诉吗
    可以,不服劳动仲裁结果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十五天内起诉。诉讼程序的启动是由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的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启动的程序。诉讼程序...


·工伤认定跟评残有直接关系吗,两者有什么区别?
    职工在工作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意外事件的时候,可能会导致工伤的出现,如果工伤不严重的话,那么直接认定工伤然后通过工伤保险来对相关的员工进行赔偿便可以了,...


·九级工伤伤残鉴定标准有哪些?
    对于工伤鉴定的标准,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一共有十个等级,但这其中是不包括工伤导致职工死亡的情况。对于工伤鉴定等级的确定需要根据伤残程度来确定。...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双方都有什么知情权?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