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工程的质量要得到保障,那么就需要监督机构对责任主体履行质量责

工程的质量要得到保障,那么就需要监督机构对责任主体履行质量责任的行为等依法实施检查和备案,对于违法违规的行为进行调查取证、提出处罚建议,以及根据委托权限进行行政执法活动,接下来我们就给您讲一讲建设工程质量备案与安全施工措施备案的详细内容。

一、建设工程质量备案

建设单位持下列要件到建管中心办理:

1、监理合同(副本原件)

2、勘察合同(副本原件)


3、设计合同(副本原件)

4、施工合同(副本原件)

5、抽样人员、见证人员授权书;

6、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

7、地质勘查报告;

8、监理大纲

9、施工组织设计

10、再生水供水系统施工合同;

11、再生水供水系统监理合同;

在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备案前需:

1、已经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已办理承包商确认书;

4、取得工程施工图纸审查合格书;

5、取得开工规划验线合格证;

6、签订建设工程三方主体质量责任书、建设工程三方主体安全责任书;

二、安全施工措施备案

建设单位持下列要件到建管中心办理:

1、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等地下设施情况说明(附图)

2、施工单位安全方案:包括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临时围挡情况、临建设施、文明施工措

施费用计划情况、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施工管理、安全防护设施、危

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安全管理措施及应急预案等;

3、安全主管(安全监督员)备案;

4、临建消防承诺书

在安全施工措施备案前需:

1、已经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已办理承包商确认书;

4、取得工程施工图纸审查合格书;

5、取得开工规划验线合格证;

6、签订建设工程三方主体质量责任书、建设工程三方主体安全责任书;

三、开工许可证

审查程序确认:


1、已经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已办理承包商确认书;


4、取得工程施工图纸审查合格书;

5、取得开工规划验线合格证;

6、签订建设工程三方主体质量责任书、建设工程三方主体安全责任书;

在施工许可证核发60天内,办理以下要件:

1、提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备案文件;

2、提供建设工程安全措施备案文件;

3、缴纳承分包服务费;

4、建设资金证明;

5、天津市建筑节能技术资料备案;

6、建立农民工工资预储账户,签订《专项资金临管协议》;


7、缴纳文明施工措施费;

8、办理施工人员工伤保险;

9、在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内工程需提供轨道交通安全许可;

备注:未能在施工许可证核发60天内办理以上要件的,逾期按无证施工处理

以上均是建设工程质量备案与安全施工措施备案的相关内容,希望这些内容对您能有所帮助。建设工程质量备案需要监督机构来帮忙,对建设单位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程序进行监督,对经过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各方责任主体签字认可的质量文件进行查验,以及评价工程质量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建设参与各方是否履行质量责任,这些都是必不可少的步骤。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随着我国工业化的进程的加剧,现在环境污染问题越来越严重,我们
    随着我国工业化的进程的加剧,现在环境污染问题越来越严重,我们从电视节目中经常看到企业乱排乱放导致农田污染,庄稼绝收,更有甚者,人们的身心健康受到影响。...


·加班日工资标准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加班日工资标准计算方法是怎样的一、加班日工资标准计算方法是怎样的1、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300%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


·进厂上班一天不上班了劳动合同法可以获得工资吗?
    进厂上班一天不上班了劳动合同法可以获得工资吗?劳动者做了一天不做了,用人单位是应当支付其工资的,但是如果因为劳动者的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损失的,用人...


·道路工程质量的要求是什么?
    我们出行肯定会使用到的公共设施就是我们所行走的道路,尤其是那些允许车辆行驶的道路就更加要求质量否则就容易出现意外,而道路工程往往都是由国家的名义委托给...


·办理工商登记注册资本未实缴的后果有哪些
    办理工商登记注册资本未实缴的后果有哪些?1、若规定的认缴期限内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应承担相应责任。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结婚半年女方提出离婚要退聘礼吗?
    结婚半年女方提出离婚要退聘礼吗?彩礼是中国古代婚嫁习俗之一,又称订亲财礼、聘礼、聘财等。结婚半年女方提出离婚聘礼一般是不需要返还的,若是出现了以下情况就...


·2年内未签订劳动合同有什么后果?
    2年内未签订劳动合同有什么后果?《劳动合同法》的施行对原来的劳动用工制度将产生一些重大的转变。企业要及时转变用工观念、理顺劳动用工制度,避免发生不必要的...


·怎样签订劳动合同可预防合同纠纷
    怎样签订劳动合同可预防合同纠纷一、依法严格签定劳动合同从法律意义上讲,合同分有效、无效、效力待定三种情形,而法律对有效合同的保护最为严格,因此,依...


·用人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多少
    用人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多少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


·我国对于建筑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如何处理
    我国对于建筑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如何处理现如今的建筑行业,不用说是一些大型的建筑工程,即使是一些一般性的建筑工程,工程的整体造价都是非常高的。因此如果工...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