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关于审理非法集资诈骗罪要多久

非法集资破坏了不少家庭的和谐,是我们深恶痛绝的犯罪行为。我们知道,非法集资是犯罪行为,法律对于相关的犯罪行为是有明确的惩罚的。在惩罚之前就是要进行审理的。那么,关于审理非法集资诈骗罪要多久?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了解下具体内容吧。

非法集资诈骗多久结案
案件侦查终结后,由公安机关的办案人员写出起诉意见书及案卷、证据移送到检察院,进入审查起诉阶段。这个阶段一般是一个月,重大复杂的可延长半个月。检察院审查后认可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补充侦查应当在一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以两次为限。补充侦查后,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的期限。 检察院的公诉科审查完成后,写出公诉书,向对应的法院提起公诉。 即:一般是一个月至一个半月,最长会达到五个月。
非法集资的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实施本解释第二条规定所列行为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一)集资后不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与筹集资金规模明显不成比例,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二)肆意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三)携带集资款逃匿的;(四)将集资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五)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返还资金的;(六)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逃避返还资金的;(七)拒不交代资金去向,逃避返还资金的;(八)其他可以认定非法占有目的的情形。集资诈骗罪中的非法占有目的,应当区分情形进行具体认定。行为人部分非法集资行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对该部分非法集资行为所涉集资款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非法集资共同犯罪中部分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其他行为人没有非法占有集资款的共同故意和行为的,对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行为人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第五条 个人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单位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1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集资诈骗的数额以行为人实际骗取的数额计算,案发前已归还的数额应予扣除。行为人为实施集资诈骗活动而支付的广告费、中介费、手续费、回扣,或者用于行贿、赠与等费用,不予扣除。行为人为实施集资诈骗活动而支付的利息,除本金未归还可予折抵本金以外,应当计入诈骗数额。我们在参加集资活动时还是应该对其的集资资质以及公司的资质有所了解,以免自身遇到非法集资的陷阱中去,关于非法集资诈骗多久结案这样的问题其实是不能一概而论的,结案时间自然需要根据案件的处理速度来确定。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构成私分国有资产罪的条件是什么
    构成私分国有资产罪的条件是什么一、构成私分国有资产罪的条件是什么?1、客体要件本罪所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国有资产的管理制度及其所有权。2、客观要件分...


·抢夺武器装备罪判多久,该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为了使人民的权益得到保障,我国现行法律明确规定,只有特定由职权的主体才能持有枪支,普通公民持有或者抢劫枪支的行为是违法的,会受到相应的处罚。我国立法机...


·法律规定犯罪中止有哪些特征
    犯罪中止有哪些特征(一)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行为人在客观上能够继续犯罪和实现犯罪结果的情况下,自动作出的不继续犯罪或不追求犯罪结果的选择。首...


·刑诉法取样的新规定包括哪些?
    在我国,证据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对于一些案件的侦查来说,证据是可以说话的。而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刑诉法中所规定的,正确的调去其实就是一种取样活动。关于取样...


·假释考验期满之日犯罪是不是累犯?
    一、假释考验期满之日犯罪是不是累犯?1、假释期间的犯罪,不构成累犯。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


·诈骗罪新刑法规定如何处罚
    诈骗罪新刑法如何处罚l、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


·刑事诉讼法的直接证据运用规则是什么?
    在刑事案件侦查、审理阶段,证据是法院最终查明案件真相、做出公正判决的主要依据。证据有很多分类,其中有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之分。一般来说,像证人证言就属于...


·集资诈骗4000万的量刑标准
    集资诈骗是一种比较严重的经济犯罪。许多人可能会由于防范意识不强,容易受到他人的欺骗而落入集资诈骗的陷阱,最后导致自己血本无归,更严重的还会导致受害人轻...


·故意伤害罪坐牢还要赔钱吗
    故意伤害罪坐牢还要赔钱吗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后被人民法院判刑的,并且不能免除民事赔偿的责任,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是独立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


·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流失罪判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流失罪判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一)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流失罪判刑标准规定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九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