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重庆高收入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夫妻双方离婚,除了要办理离婚手续之外,如果有孩子,还要解决孩子的抚养问题。虽然孩子已经归为一方抚养,但是另一方在法律上仍存在抚养小孩的义务,所以,不抚养孩子的一方需要支付相应的抚养费用来保障孩子的正常生活。那么,重庆高收入抚养费标准是多少,怎么承担?请看下文。
一、重庆高收入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婚姻宣布破产之后,未直接进行子女抚养一方会承担一定的子女抚养费。离婚子女抚养费的标准主要根据子女需要、父母承担能力、当地生活水平而定。非婚生子女的抚养费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待遇。(一)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目一般可按照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在这里,工资总额应包括工资、较固定的奖金等。(不能只凭工资单的数额确定总额。对于那些有虚报、瞒报,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调查,以此来确定数目。)(二)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其比例同第一点相同。(这一点全国各地法院大都是以本省市交警部门发布的《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三)对于存在特殊情况的,如私营企业主,子女残疾的,应适当考虑增加或减少;应以子女的实际生活需要为准线。
二、抚养费的承担

1、由父母双方协议
父母通过平等自愿协商,就抚养费的有关问题达成明确具体的协议,不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应予准许。但是,协议应当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不得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为了防止父母双方损害子女利益的发生,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应当认真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能力、子女的需要、当地的生活、教育水平等进行审查,如果协议不利于子女的,就不应准许。
2、由人民法院判决
双方协议不成,或者其协议不予准许时,应由人民法院从保护子女合法权益、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出发,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依法做了判决。
三、抚养费的组成
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孩子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夫妻离婚孩子抚养费给付标准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综合考虑:1、子女生活、就学、就医的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额一般可按照收入20-30%计算,工资总额包括基本工资、较稳定的奖金;无固定收入或者收入过高或过低的,可依据当地的平均收入计算3、当地实际生活水平。虽然父母已经离婚了,但仍然还是孩子的监护人,就有提供抚养费的责任。抚养费的多少主要看父母的收入,重庆高收入抚养费标准是多少,一般是百分之二十至三十。抚养费可以由父母自己协商如何交、交多少,如果父母对小孩抚养费的数额有异议,就需要申请人民法院来解决。如果有一方拒绝或者拖欠支付抚养费,也需要人民法院出面来解决。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近亲结婚范围是多少
    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属于法律规定的近亲的男女,是不能够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换言之,近亲之间是属于禁止结婚的。那您知道近亲结婚范围是多少吗?关于这方面...


·不能登记结婚的人都有哪些
    虽说婚姻是自由的,但这也是在法律规定范围下的自由,毕竟我国《民法典》中对男女结婚规定了较为严格的结婚条件。这也就说明,现实中有部分人其实是不能结婚的...


·夫妻什么情况下不允许离婚
    《婚姻法》中有规定,不管是结婚还是离婚这都是自由的,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来选择决定。但就离婚来看,实践中也规定了一些不允许离婚的情况。那究竟夫妻什...


·女性遭遇强奸怎么搜集证据
    通常强奸犯罪的受害人都是女性,而此时想要将行为人绳之于法的,就需要搜集相应的证据才行。那么现实中,女性遭遇强奸怎么搜集证据才好呢?搜集证据注意事项又有...


·如果离婚一方不同意怎么办 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并不是所有的夫妻都会同意离婚,因此才会出现了向法院起诉离婚的情况。毕竟法律中规定,要是协议离婚的话,首先要求夫妻自愿离婚,之后对相关事项协商达成一致。...


·厦门离婚财产纠纷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对于离婚,通常而言都会涉及到财产分配的问题,而财产问题,也是离婚双方产生纠纷比较多的地方。在遇到此种情况,离婚双方一般都会聘请专业的律师帮助自己解决,...


·女方离婚协议书怎么写?
    离婚协议书甲方:×××,女,×年×月×日出生,现住××××××。身份证号码:××××××××××××。乙方:×××,男,×年×月×日出生,现住××××...


·婚姻法规定
    婚姻法规定《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


·决定存疑不起诉国家赔偿吗
    存疑不起诉国家赔偿吗“存疑不起诉”也有叫“疑罪不诉”的,所谓存疑不起诉形似中止,实为终止(或称终结)的决定。因为依照《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


·一,重婚罪与重婚行为的犯罪主体是什么?
    一,重婚罪与重婚行为的犯罪主体是什么1、犯罪主体:一般主体。一是有配偶的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成立婚姻关系;二是没有配偶的人,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